张 辉,汪新久,勾 丹
(沈阳药科大学图书馆,沈阳市 110016)
世界传统药物专利数据库收集了1985年以来世界上以中药为核心的所有天然药物及其提取物方面的专利信息,收录了来自中国、美国、日本、韩国、印度、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超过20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包括中药(含日本汉方)、藏药、印度药和西方国家的天然药物在内的天然药物专利,是世界上收录天然药物专利最全的数据库。笔者以该数据库为数据来源,以紫杉醇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对得到的267件专利申请进行统计分析。
紫杉醇(Taxol)是从红豆杉属(Taxus spp)植物中提取出来的天然抗癌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肿瘤活性,尤其对卵巢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有显著的疗效[1]。目前,国际医药市场上抗癌药物品种多达七八十种,但没有一种抗癌药物能像紫杉醇那样在上市第2年即达2亿美元的销售额。例如,同为植物抗癌药,且开发上市已有半个世纪之久的长春新碱至今年销售额也不过在2亿美元左右[2]。紫杉醇在世界各国均为医院首选的抗肿瘤药物。本文从紫杉醇在世界各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数量、时间、国别及在各专利局申请状况等文献特点进行统计、分析,旨在了解紫杉醇的研究进展。
紫杉醇专利申请的年代分布见表1。
表1 专利申请数量的年代分布Tab 1 Period distribution of the number of patent application
表1显示,世界传统药物专利数据库收录的紫杉醇申请专利最早是在1992年。从历年专利申请数量分布可以看出:1992年~2002年,紫杉醇专利的平均申请数量为每年7件,研究进展平稳缓慢,这段时间可视为紫杉醇研发的起步阶段;2003年之后逐步进入研究开发和应用的高峰期,2006年研究达到顶峰。2008年数量减少,可能因为数据统计滞后性导致的。
通过对在世界各专利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紫杉醇专利数量的统计,显示各国研究的状况及发展趋势,详见表2。
表2 专利申请的专利局分布Tab 2 Office distribution of patent application
由表2可见,世界上的紫杉醇专利主要在中国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70.79%;其次是美国、日本和韩国,分别为14.61%、6.74%和4.49%。
紫杉醇专利申请的年代与国别的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1992~1997与2004~2008年间专利申请的年代与国别分布Tab 3 Years and states distribution of patent application
从表3各国紫杉醇专利在不同时间段的申请数量的变化,可以看出某一国家在传统药物上的研发能力及其市场竞争力。选择1992~2008年间前5年和后5年数据作为统计比较对象,结果显示,1992年~1996年,紫杉醇的研究专利主要以美国和日本为主,说明美国和日本研发起步最早,药物创新能力强,研发技术水平高;我国从1994年开始申请紫杉醇专利,起步较早,但进展缓慢;2004~2008年,我国紫杉醇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加,申请数量最多,表明我国对紫杉醇的开发和应用研究能力增强并逐步进入研发的高峰阶段,居世界领先地位,2006年紫杉醇研究表现最为活跃。
紫杉醇专利申请数量的国别比较见表4。
表4 专利申请数量的国别分布Tab 4 States distribution of the number of patent application
从表4可以看出,在267件紫杉醇申请专利中,中国的申请数量达到59.18%,美国和日本次之,分别为17.23%和8.61%,韩国、加拿大和印度也是紫杉醇的主要研究国家。
笔者还发现,从专利研究的领域看,美国和日本的研究开始阶段主要是提取分离紫杉醇产物和利用生物技术的方法生产紫杉醇;近年来以我国为主,对紫杉醇的研究主要在药物制剂和临床应用领域,说明紫杉醇的研究进展较快,应用研究技术越来越成熟。从紫杉醇专利在我国申请数量和我国紫杉醇专利申请数量总量可以充分证明我国是世界传统药物的大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是各国重要的市场竞争地,我国将成为紫杉醇产销大国[2]。虽然我国是世界传统药物的大国,但不一定是强国。如,表4说明美国和日本对紫杉醇研究起步最早,对传统药物的研发和自主创新都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我国的药物研发创新能力较弱,应该注重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尽快把我国的传统药物做大做强。
专利权人申请数量(3件及以上)情况见表5。
表5 专利权人申请数量(3件及以上)的比较Tab 5 Comparison of the number of patent application among different patentee who have more than 3 patents
由表5可见,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数量3件(包括3件)以上的,有16件为研究单位,1件为个人。其中,我国研究单位有11个,外国有5个,表明各国、尤其是我国以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作为专利申请的主体,专利权归单位所有的职务发明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专利权归个人所有的非职务发明专利占有极少数量。
我国的中医药属于传统药物范畴,在应用上有着悠久历史。中医药学是我国在自然科学领域最有特色的学科之一,也是世界传统医药中独具特色的瑰宝[3]。紫杉醇是一种具有独特结构和独特作用机制的抗肿瘤药物[4],自发现以来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并迅速成为研究热点[5]。紫杉醇是红豆杉属植物中的一种复杂的次生代谢产物,也是目前所了解的惟一一种可以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同位素示踪表明,紫杉醇只结合到聚合的微管上,不与未聚合的微管蛋白二聚体反应。细胞接触紫杉醇后会在细胞内积累大量的微管,这些微管的积累干扰了细胞的各种功能,特别是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期,阻断了细胞的正常分裂。通过Ⅱ~Ⅲ期临床研究发现,紫杉醇主要适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对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也都有一定疗效。
从历年专利申请数量统计可以表明,近年的研究和应用进入高峰,2006年达到顶峰;尤其是我国紫杉醇专利申请数量及职务专利占总申请数量的快速增加,说明我国越来越注重传统药物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研究和开发应用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在统计分析中发现,我国的紫杉醇专利主要是药物制剂和临床应用方面的研究,此领域研究达到国际较高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2]徐铮奎.紫杉醇国内外市场前景看好我国将成为紫杉醇产销大国[J].中国制药信息,2010,26(1):37.
[3]陈科茂.从传统中药、天然药物到现代中药的跨越[J].中国现代中药,2006,8(1):28.
[4]柯昌毅,柯 妍,赵春景.抗肿瘤植物药的非抗肿瘤临床应用[J].中国药房,2003,14(9):567.
[5]杨 涛,吴宗群.抗肿瘤紫杉醇的实验与临床应用进展[J].大连医科大学学报,2007,2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