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Article_葛 岚
十年前,回到这个城市时,我曾经是一百个不情愿。
十年后,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我有滋有味地体味着幸福。
我居住在一个小城市,这儿交通便利,离热闹的省城只有80公里。十年前,当我大学毕业时,也曾像今天的“蚁族”一样,渴望在繁华的大城市里为梦想打拼。可是作为家中的独生女,在亲情的“召唤”下我不得不离开了梦想中的城市。那时的新乡还只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小城,在近几年中部崛起的带动下,小城迅速发展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十年里,我在这里恋爱、结婚、生子、买房,努力工作,用心生活,暑来寒往,越来越体会到生活在小城里的幸福。
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她让我惬意地生活。每天早上,我不需要像大城市的人们那样早早起床,赶着拥挤的交通,行色匆忙地去上班。先生开着私家车,我们可以一路谈笑风生地送宝贝女儿去上学。小城的交通畅通无阻,视野开阔,让人的心情也变得平和舒畅。工作几年,我们买了自己的房子,第二套房子也在计划之中。每月的工资足以让我们在物价并不高的小城市过上小康生活,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每年我们都有出国旅游的安排,逢年过节,我们还可以大方地孝敬老人,幸福的感觉充满心头。
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她让我总是在亲情中包围。我的婆家娘家,我的远近亲戚,我的老师同学,我的闺中好友,都生活在这个小城。每个周末,我都要和先生孩子回老人家吃饭,当我们三个人唧唧喳喳地抢着将一周来的所见所闻汇报给老人时,我看到了抽着烟的父亲眼中充盈的满足。不仅如此,从女儿学校的老师,到医院看病的医生,但凡我要办事的地方,无论是沾亲带故还是拐弯抹角都会有自己的熟人或朋友。就连经常开车路过的十字街头,也会有高中同学在交警的岗位上指挥着交通。在这个城市中,我感觉不到孤单,因为总有自己熟悉的、爱的人在身边,这种安全感,这种浓浓的“人情味”,即使走在小城冬夜的街头,心里也是暖暖的。
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她让我拥有自己热爱的事业。我是电力职工的后代,年少的我曾经陪伴着电建企业的父母走过安阳电厂、焦作电厂、新乡火电厂。大学学成归来,当父亲把我送进企业大门的那一刻,我突然感觉自己早已是这个家族的一员,因为我的血脉中正流淌着涓涓不息的“电力”血液。同在一个家属院里,单位的领导对待我们就好像自家的晚辈一样寄予厚望、用心培养。我们也在全力以赴去证明——我们是值得信赖和托付的一代。
大城市就像一个华丽的梦,我曾经也有过虚荣的时候。就像《蜗居》中的海萍劝妹妹不要回老家时那样:“你家有大型博物馆吗?你家有音乐会吗?……什么都没有,那家还有什么好的?”当年,我在心底也有过类似的挣扎。可是现在我越来越感觉到父亲当年的英明。如果当年不是父亲的武断之举,也许现在的我还在大城市里辛苦地打拼。“只有大城市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大城市才有好前途”其实是社会上的一种普遍认识,是中国社会千百年来功利性一面的集中体现。人们往往喜欢自己的下一代学有所成光宗耀祖,却忘了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曾经有人虚荣地炫耀,我大儿子在美国,二儿子在北京,我教子多么有方。可是当老两口形影孤零地相依为伴时,也许他会更羡慕身边儿孙绕膝的邻居。
“如果我的生活像一卷录影带,我一定要找到我22岁时的那段带子,我一定要重新播一遍,那时候我就会选择和我的爱人,回到老家,买一套不大的小房子和我的孩子,我的爸爸妈妈在一起,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可能那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那么简单。”这是海萍的一段肺腑之言。的确,其实真正对你重要的东西,让你活得丰润的东西,也许不是只有大城市才能给你。爱上这个城市,守在父母的身边,把我们的家乡建设得更美好,我想这才是人生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