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10-05-14 17:16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37期
关键词:世博傻瓜上海

浮生

剩女养成记

小Q的初恋是个型男。在我们这等凡夫俗子狂热追捧耐克、阿迪时,这厮已经开始收藏帆布鞋了。两只手修整得比女生还干净,这点让惯于观察男人双手的小Q格外心动。此外,他还具备“三高”——“身高”(完美的1米83)、“学历高”(重点大学里的数学专业)和“情商高”(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小Q迷得七荤八素),以及“四不”——“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

后来,小Q目睹型男与一个同样脚蹬帆布鞋的女生在自习室里卿卿我我后,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和不到半瓢的眼泪,就从自我暗示的单相思中解放出来了。分手时,小Q以为型男会把两天前从小Q处收到的Kenzo香水还回,但是他没有。型男果然与旁人是不同的。

小Q平生收到的第一束鲜花,来自一个外表普通、略显羞涩的小男生,教授眼里的博士苗子,同学眼里的优等生,不良嗜好0,恋爱次数0,唯一的减分项目是家境略显贫寒。他爱的是小Q的端庄娴静、大方得体,即俗称的淑女范,小Q也很被他的一往情深、认真执著所打动,但也犹疑着与他在一起,将来会不会输在起跑线上。众闺蜜也分为两派:一派爱情至上,劝说小Q遇到喜欢的人不容易,缘分来了不要轻言放弃,共苦同甘的生活同样有乐趣;另一派现实为重,为小Q假想了悲惨的二人世界:东拼西凑的首付、贷款月供的房子、不敢想象的车子、生得起养不起的孩子。

就这样,小Q也成了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的人,并将这种状态成功维系到研究生毕业。之后,小男生选择弃考博士,到东南沿海创业。小Q别无选择地按照父母安排回到家乡,并从此踏上了相亲的不归路。

此后的几年,堪称一部大龄女青年的血泪史,拿小Q的话说,就差在头上插根稻草上秤称了,这秤还不是公平秤。“直肠男”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直问小Q,你父母将来能帮我调动工作吗?在他的双目炯炯之下,小Q羞愧地低下头:“恐怕不能。”“敏感男”本来与小Q还算相看两不厌,只因小Q一次下车时不小心关车门声音稍大,认为她定是心有不满。“幽默男”是让小Q刻骨铭心的极品男之一。在小Q朋友的婚礼上,此男给满桌子的女生幽了一默:“有一个蝙蝠侠,死后去见上帝,上帝许诺他一个愿望。他说,我想留着翅膀,还想要天使的白色,此外还想尝尝鲜血的滋味。你们猜,最后他变成了什么?”接着自问自答:“猜不到吧,是卫生巾!哈哈!”留下了满桌子的面面相觑。这回轮到小Q再未与他联系。

上次与小Q通电话,她向我牢骚:“你没看《婚姻保卫战》吗?男人才是真正的专一!不管什么年纪,都喜欢20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

文/米小兰

阅人

非主流傻瓜

我的初中同学赵盖茨曾是个化学奇才兼傻瓜。据说他小学三年级时发高烧把脑袋烧坏了,所以情商有点低。但他热爱学习,上课有千奇百怪的问题,化学竞赛还取得不错的成绩,深得老师宠爱,加上除了喜欢傻笑之外基本人畜无害,这让他的初中平安度过。

后来我们进了同一所高中。赵盖茨的名气随着痴气开始扩散,到后来全校皆知。首先是他对化学的热情,比如往班长的饭盒里倒硝酸,以及往学校的喷水池里扔钠——不过效果并不明显,因为并不能从实验室偷出太多。他还经常在校园里隔着十几米远喊他认为是熟人的名字,比如我。然后一路狂奔过来,很认真地讲甲的一只兔子放在乙家里寄养然后被吃了的故事,同时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紧盯着我的脸,让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说他的偶像是化学家拉瓦锡,我随口说那个人在法国大革命时被砍了脑袋,他马上回去翻了翻课本,又特意跑过来跟我说,他要改成崇拜中国化学家侯德榜。想必他觉得政治正确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他的作文分数虽然低,但还不至于不及格。

后来他考入了一所高校的化学系,大一时他上课总是自带马扎,坐在第一排之前,聚精会神地盯着老师的脸。但到了下学期,他开始迷恋上了游戏,几乎不再上课,热衷于抄作业。并且常常在后半夜爬起来干吃方便面,“咔嚓咔嚓”的声音很是惊悚。于是大一结束时,他的七个舍友迅速搬走了,班里其他人也不愿意和他同宿舍。他几乎未能毕业。

看完印度电影《三个傻瓜》(又译作《三傻大闹宝莱坞》)之后,我想起了他。

《三个傻瓜》是印度2009年的票房冠军,讲述了一个天才和他的两个舍友与权威、刻板的教育体制对抗的故事。天才主角走了狭窄的小路,却取得了圣人般的成功。而赵盖茨作为一个天才和傻瓜的集合,最终变成了平庸的傻瓜。

汤姆·汉克斯在《阿甘正传》里演了个傻瓜得奥斯卡影帝,达斯汀·霍夫曼在《雨人》里演了个傻瓜也得了影帝,而肖恩·潘演《我是山姆》,傻得十分传神,却没得过奖。原因大概是,阿甘成了百万富翁,雷蒙也是个数学天才,而山姆只是单纯傻而已。

只有成功的傻瓜,才是一碗可口的励志大补汤。

文/闫晗

世相

酒不醉人

平素滴酒不沾,每遇朋友请客、同学小聚,我总会接到一项光荣任务——送喝醉了的人回家,且不容我有丝毫的推托,理由是:谁让你不喝酒呢?

不喝酒,是因为我的酒量差,一小瓶啤酒就能让我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何况,我也没有念念不忘、日夕为之痛苦的女人,更无怀才不遇、高才屈居下位之感,无须借酒以浇胸中块垒。所以在酒宴场合,熟识我的人都是把我当作女宾看待,直接用可乐或果汁招呼。如此一来,我送醉汉回家不仅安全,还可以顺带做一做知心大姐,安抚一下酒醉之后的躁动心灵。

醉汉分好几种。一种是玉山将倾,软瘫如泥。这种比较好送,丢上车,直奔目的地即可。早年我开摩托车送一位喝醉的朋友回家,为了避免他坐不稳摔下来,我找来一根绳子捆在他的腰间,把他和我绑在一起,他如熟睡的婴儿般配合。还有一种是越扶越醉,胡言乱语,且如同复读机一般不断重复。

有一次送一个喝醉的同学回家,走到一半,他就不肯再走了,一定要我陪他找个地方再喝几杯。见我不允,他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金项链,把手伸到人行天桥外面,声称我若不去,就把金项链丢下去。这可把我吓坏了。万一他第二天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见财起意劫了他的东西呢!我赶紧求爷爷告奶奶地应承他,让他把手收回来。看到我的狼狈相,他哈哈大笑,得意地说,开个玩笑就把你吓成了这样,真好玩。自此之后,我对这位同学敬而远之。

纵使成功地把人送到了家,若是遇到不明事理之人,还要做替罪羊。有一次送朋友回家,酩酊大醉的他把自家的柜子当成了卫生间,拉开门就小便。为此我遭他妻子唠叨了两年,怪我灌醉了她的丈夫,害她洗了一个星期的被子。

《围城》中,方鸿渐被“同情”赵辛楣灌醉,得美人送回家,但这属于被喝醉。不过通常来说,喝醉的人往往都带有潜在的目的性,所谓酒醉心明白。我曾经送一位老板回家,他经营着不小的生意,替他跑腿的一个同学经常在背后揩油,但数额又不到翻脸的程度。老板心中怀恨,某日在酒醉的掩护下,狠狠揍了同学一顿。而且最妙的是,虽然双方都是心知肚明,但到了第二天,大家又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文/青丝

城事

穿PRADA的上海人

我爸感叹说,世博会给了上海人为自己正名的机会。

我爸有位老友,携老伴带孙子来看世博,下了火车死活要订宾馆不肯来我们家住。幸好我爸老当益壮,一手拖人一手拉行李把他们请了回来。一进门,他们就惊讶地说:“哎呀,现在上海人住得比当年好多了!”他们对上海小老百姓的住房印象还停留在20多年前,祖孙三代挤在一间亭子间里,儿子讨了老婆回来就搭个阁楼做新房,一到三伏天的傍晚,弄堂里就会出现穿着三角内裤赤膊冲凉的男人,旁边是他们大汗淋漓生煤炉做晚饭的媳妇。如此生猛可怖的居住环境,难怪人家情愿住宾馆也不愿来打扰呢。

晚上老朋友坐一起话当年。我爸这位老友以前是单位里的货车司机,每两个月都要跑一次上海,每次都受托带很多东西回去,从胶鞋到电吹风,从吊灯到热水瓶,最常带的食品是大白兔奶糖。20多年过去了,代购变成从法国买LV、去美国买苹果,大白兔奶糖也变成张艺谋新片《山楂树之恋》里老三送给静秋的礼物,这回来上海几天,还真想不到买点什么回去做纪念。幸好有世博,我爸那老友说要买个“蓝色福娃”回去做纪念,他小孙子则逢人便展示他那敲过30个章的世博护照。

世人都知道上海人善于精打细算。过去说是家里请客吃饭从不让人吃饱,五户人家共用一个电表分摊电费的复杂程度绝对是重脑力劳动;现在又有人说,迎世博政府按户给上海市民发交通卡和世博门票,致使离婚率直线上升——这不是妖魔化嘛!

其实上海最大的变化是对外来人士的态度。过去上海人见邻居家来客,常规动作就是使一个眼色、压低声音问:“乡下来人了?”见到外国人,又是一律45度角仰视。90年代,没有什么比孩子在美国公司工作更体面的事了,女儿嫁给外国人也是无比风光的喜事。现在的上海人就淡定多了。“意大利这两年经济不行,很多年轻人都来上海打工了。”出租车司机都会对你这样深度报道。

反而老外现在都很熟悉中国文化。这世博馆就跟开饭店似的,生意越好越吸引人。说是有外国馆员看见隔壁馆排长队,自己国家零等待,忍不住拉起客来,用生硬的普通话说:“哥们儿,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当然,人家的好东西可也真不少。世博志愿者的统一绿色制服,大家都戏称为小白菜。意大利馆工作人员一身迷人的PRADA,成为必看景点之一。有中国人在意大利馆做工作人员,说是要赶在世博结束、PRADA上交前去相亲。上海人越来越时尚了,不穿睡衣上街,穿PRADA相亲。

有调查机构将上海评选为最性感的城市。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街访路人喜欢上海的理由。上海姑娘们内心好强大啊,她们说:“喜欢上海,不需要理由。”(感谢上海电视台“风言锋语”栏目对本文写作提供的帮助。)

文/上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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