蔻蔻梁
荷兰人相信,当然是上帝创造了世界,不过是荷兰人创造了荷兰。
从小到大,在我们印象里,骑车这种事情就像在脑门凿着个“穷”字,二轮换四轮,简直是证明自己人生价值的重要指标。但在荷兰,自行车可是一种时髦。而且荷兰人自行车的价格日益见高,一般在500-600欧元一辆。台湾出口荷兰的自行车都属于低档车,平均售价210至250美元,数量在每月15000辆左右。我们在阿姆斯特丹街头经常看到一种前面有个小斗的三轮自行车,有人用来运载小孩,有人用来买菜甚至搭乘小到电视机大到床垫的家私,这种“倒三轮车”好品牌价格大概3000美元——这个价格,已经可以买到一辆相当不错的二手福特小汽车。
荷兰政府给了这种“时髦”最肥沃的成长土壤。最让人羡慕的是荷兰有些公司还有这样一项福利:公司职员如果购买了新自行车,还有“自行车补助”,分三年报销,总金额为750欧元。
当然深圳现在也提倡大家环保,骑车上下班。于是找个大官骑车沿着深南大道走上一圈,一堆媒体踊跃发稿,便是提倡了。我等骑车菜鸟以前怕骑车被小巴撞死,现在怕在人行道上被人瞪死——虽然也画了个自行车符号在人行道上,毕竟有点侵占了别人帐篷的骆驼的感觉,名不正言不顺。
但在荷兰骑车就不怕被撞死或者被瞪死。因为为了改善自行车使用环境,交通部推行由使用汽车转向使用自行车及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并用的转换措施。于是,你能够找到一张专门为自行车画的全国地图,在这张地图上,有全国连成一片的自行车路线网,任何一条路都分成三部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分别用不同的颜色标明。连过马路处的红绿灯,都分给自行车看的,给汽车看的,给行人看的。交通法则规定,机动车必须让自行车。
中国是荷兰比较主要的自行车进口国家之一,我想,如果我是一辆生在中国的自行车,一定也常做出国梦,没有办法,人家国家比较有“自行车权”。不过自行车权归自行车权,如果你胆敢在没有灯的道路出现时不把自己自行车前后两个照明小灯开着,那么不但撞死白撞,还得付出几十欧元的罚款。
近20年来,荷兰推行了一个“自行车专家计划”,增加自行车停车场和租赁场,允许把自行车带上火车等等。于是在每个城市的火车站,你都能很轻松地发现巨大的自行车停车场和租赁场,用“自行车接驳火车”,简直是最时髦的出行方式。在去桑丝安斯的路上,看到一个衣冠楚楚的女人把她的自行车抬上火车,然后坐到头等舱位里,放好她的新款LV包。唉,所谓life is an attitude,果真如此。
在荷兰街头还常看到一些古里古怪的自行车。前轮大后轮小的,双人骑的,甚至三人骑的。这种只能在杂技场或者旅游景点出现的自行车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道路上,警察一点干预它们的意思也没有。原来自行车专家计划居然还包括新款自行车的研制,成龙在《我是谁》里骑了一种躺着骑的自行车,在阿姆斯特丹招摇过市,看起来又奇特又有性格。到了阿姆斯特丹,哦,原来满街都是成龙。时尚一说,不是瞎蒙的。
前两年荷兰政府为了把“自行车王国”这一招牌打得更响,还干了一件事情。荷兰旅游部组织了一场自行车PK飞机的速度赛,比赛在阿姆斯特丹的机场举行。一辆双座轻型飞机对抗三名自行车赛车手,各占一条跑道,谁能先冲过终点谁赢。结果,小飞机赢了自行车7秒——当然,不是飞着的小飞机,准确地说不过是小飞机在跑道上的滑行而已。(摘自《南都周刊》总第3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