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高质量提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010年中央安排投资200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107亿元,兴建集中供水工程5万多处,解决了6177万农村居民和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40天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解决60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任务。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了2.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
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在认真调查复核基础上,基本完成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编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对各地配套资金落实、投资计划完成时限、工程质量控制,以及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在认真总结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检查与年度考核办法,并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修基金和成立水质检测中心为重点,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