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高质量高标准建设饮水安全工程

2010-04-25 01:35张营灏王玉侠
中国水利 2010年15期
关键词:丰县安全工程示范县

张营灏,井 然,王玉侠

(江苏省丰县水利局,221700,丰县)

丰县地处江苏省西北部,苏、鲁、皖三省七县交界处,地势高,水资源十分匮乏,属于饮用水高氟区。2005年国家核定全县99万农村人口中饮水不安全人口为52.4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3%,其中饮用高氟水人口44.46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足人口7.96万人。由于长期饮用高氟水,氟害区内患氟斑牙、氟骨病的人较多,据调查,氟害区有70%以上人口患有氟斑牙病,5%以上人口患有氟骨病,2%~3%的人口因高氟危害而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自理。氟害给全县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丰县率先实施了 2004、2005和 200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区内群众饮水安全有了保障。2007年年底,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关心重视下,丰县被纳入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截至2009年年底,两年时间内解决了全县7个镇129个村33.0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 “十一五”规划及示范县建设任务。通过实施示范县项目,丰县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上不断探索新经验,总结新办法,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示范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水利、物价、卫生、农工、财政等部门和各镇明确职责分工抓落实。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物价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供水水价并监督价格执行;卫生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水质化验检测;财政部门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监督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各镇负责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和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协调及入户工程自筹资金的落实。

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确保示范县建设有序开展

为掌握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和分布状况,县水利、卫生等部门及各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饮水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为工程规划设计提供基础依据。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整村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在工程设计方面,认真总结吸取过去降氟改水的经验和教训,突出了“五个创新”。一是在供水方式上,由原来的分散式供水改为集中式供水,打破“一村一厂”的格局,将3~4眼水源井串网,以防因某个水源井出现故障而影响正常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二是在水源井结构上,井管由传统的钢筋混凝土高压管改为PVC-U井管,延长了水源井使用寿命。三是在供水管材上,通过招标采用国家最新推行的高强度PE等新型管材,压力、强度和卫生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四是在调压及控制上,改变了以往的易锈蚀、占地面积大、管理不便的压力罐调压方式,采用新型的变频器,使供水始终保持恒定的压力。五是在入户工程上,对水表、站杆、阀门等实行统一采购,对入户的水表池、水池底座、水盆等实行统一预制、统一装配,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加快了施工进度。

三、严格程序,实行“五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饮水工程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确保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在工程建设程序方面,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五制”规定。一是成立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全面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招标投标、组织协调等工作。二是对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建、管材、水源井、机电设备等,采取多标段同时招标,管材全部采用入选国家《农村供水工程材料设备信息年报》名录的大型厂家的管材,既提高了供货保证率,又降低了工程造价。三是通过招标、选聘监理部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控制,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对水源井成井、管材焊接等重要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四是按照合同工期、质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工程资金,合同外工程要履行相关手续,签订补充协议。五是项目单位将工程地点、范围、规模、技术要求、补助标准等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此外,严格行政监督,按照“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委托徐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多方筹资,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能否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资金是关键。一是在资金筹措方面,根据丰县实际情况,除尽最大努力积极落实县级配套外,还通过落实用地、用电等多种形式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通过2008—2009年开展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丰县共完成投资150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62万元,省级投资8242万元,市县配套2579万元。二是在资金使用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源井、机电设备、主管网及管道安装等,其余资金用于占地拆迁赔偿、供电线路架设等。三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下设财务科,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做到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纳入审计计划,保证资金及干部安全。四是在资金拨付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先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计量审核,项目建设处同意后,由国库集中足额支付。财政部门作为财务的监督管理部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展情况,督察资金的使用状况。

五、创新思路,健全机制,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地发挥效益

为切实发挥工程效益,丰县积极探索建后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一是组建了工程管理网络,成立了丰县康源供水有限公司,全面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县供水公司组建了14个镇级供水分公司,具体负责镇域内各水厂的运行管理工作。由镇政府、水利站和受益群众代表等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委员会,监督供水分公司的运行管理。二是明确了工程产权。项目验收后,及时将国家投入的干支管网、供水设备、泵房、管理房等固定资产移交丰县康源供水有限公司管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实行公司化经营。各供水分公司实行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分公司暂按每立方米水0.15元提取工程维修基金和管理基金等 “两金”,上交至县财政专户,县供水公司负责对“两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分别建账,专项用于分公司内工程的大修、设备更新、扩建和改造。四是合理确定水价。县水利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对供水水价进行联合测算,按照“成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了水价,暂按1.35元/m3收取,并统一印制了收费专用票据。同时,加强对供水水价的监管,严禁在收费过程中私抬水价、收费不开票等现象发生。五是合理确定运行方式。根据村民意愿,供水时间不搞“一刀切”,可实行全天候供水或分时段供水相结合,尽量减少水量损失,降低运行成本。

通过实施示范县建设,丰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先后有徐州六县、连云港市、淮阴区、盐城市和山东省菏泽市等兄弟市、县领导及业务技术人员到丰县学习交流。下一步,丰县将加快推进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力争尽快使全县农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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