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锦锦
【摘要】江总创作了大量的崇佛诗文,关涉“山寺穹碑,法师龛石,标记禅悦”。其中大多与摄山栖霞寺有关,通过这些作品就足以可见江总与栖霞寺之间的深厚因缘。
【关键词】江总;栖霞寺;诗文
佛教于东汉末年传入中国后,至南朝时得到了大力弘扬,也逐渐被一些文人所接受,并很快就融入了他们的思想、生活和文化中,且通过他们的创作实践表现了出来。六朝时有许多作家写了一系列与佛教相关的作品,其中首推晋宋之际的谢灵运;及至南齐,则有沈约、谢朓等“竟陵八友”;而到梁陈之时,又有徐陵、江总等人。
有陈一代,以佛教内容进行文学创作的首推江总,据其现存诗文作品统计,涉及佛教的诗有十一首,文有十四篇之多。江总“弱岁归心释教”,梁末动乱时又栖止于会稽龙华寺中,“聊与苦节名僧,同销日月,晓修经戒,夕览图书。”陈后主时期,“暮齿之年”的江总更是多次游历摄山栖霞寺,与摄山僧人慧布相游款,并创作了大量的崇佛诗文。
后主至德三年(585),江总作有《入摄山栖霞寺诗》,诗前小序云:“壬寅年十月十八日,入摄山栖霞寺。登岸极峭,颇畅怀抱。至德元年癸卯十月二十六日,又再游此寺,布法司施菩萨戒。甲辰年十月二十五日,奉送金像还山。限以时务,不得恣情淹留。乙巳年十一月十六日,更获拜礼,仍停山中宿。永夜留连,栖神悚听,但交臂不停。薪指俄谢,率制此篇,以记即目。俾后来赏者知余山志。”
六十多岁的江总,晚年频繁出入于栖霞寺,一方面可以看出他对栖霞寺的无限向往之意,另一方面也可见他此时归心佛教的愿望是多么的强烈。正如诗中所言“净心抱冰雪,暮齿逼桑榆”表达了诗人于垂暮之年,要洗除净尽内心的一切情欲,皈依佛门之心。因心中早生此意,故诗末云“高僧迹共远,胜地心相符。樵隐各有得,丹青独不渝。遗风伫芳桂,比德喻生刍。寄言长往客,凄然伤鄙夫。”摄山是清胜之地,与诗人的心境亦相契合,虽樵夫、隐士俱在山中,然目的各异,所得也异。无论怎样,诗人归心佛教的志向不易泯灭,此诗传达出了深深的佛教意味。
后主祯明元年(587),六十九岁的江总再入栖霞寺看望慧布法师,并作《游摄山栖霞寺诗》:“霡霂时雨霁,清和孟夏肇。栖宿绿野中,登顿丹霞杪。敬仰高人德,抗志尘物表。三空豁已悟,万有一何小。始从情所寄,冥期谅不少。荷衣步林泉,麦气凉昏晓。乘风面泠泠,候月临皎皎。烟崖憇古石,云路排征鸟。披径怜森沉,攀条惜杳袅。平生忘是非,朽谢岂矜矫。五净自此涉,六尘庶无扰。”
诗歌先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小雨过后,诗人“栖宿绿野”、“登顿丹霞”时所感受到的栖霞天明气清的优美风光图。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之中,诗人豁然感悟“三空”之理,顿感“万有一何小”。诗末用佛语作结,表明诗人自此涉足“五净”之界,而尘世的一切烦恼也就再也不能扰乱他的心灵了,显现出了一种平淡与超脱。
再如江总早先于太建年间所作的《静卧栖霞寺房望徐祭酒诗》,诗云:“绝俗俗无侣,修心心自斋。连崖夕气合,虚宇宿云霾。卧藤新接户,欹石久成阶。树声非有意,禽戏似忘怀。故人市朝狎,心期林壑乖。唯怜对芳杜,可以为吾侪。”诗人弃绝尘俗、入山避世“修心”,说明了他对佛教的崇信。静卧寺院之中,栖霞寺静穆而纯然的环境令诗人顿感怡然而自乐,并为之“忘怀”,表达了他对佛门之地的深深留连。同一年还作有《摄山栖霞寺山房夜坐简徐祭酒周尚书并同游群彦诗》:“澡身事珠戒,非是学金丹。月磴时横枕,云崖宿解鞍。梵宇调心易,禅庭数息难。石涧水流静,山牕叶去寒。君思北阙驾,我惜东都冠。翻愁夜钟尽,同志不盘桓。”
翻阅江总的崇佛诗,我们不难发现,当他身处清幽静雅的佛门寺庙之间时,诗人已然将俗世红尘抛诸脑后而深深沉浸于此,不仅形体超脱出了尘俗,连他的心灵也得以超脱,变得分外的宁静、恬淡。
江总还撰有《摄山栖霞寺碑》一文。此文首先介绍了栖霞寺的地理位置及得名原因:“南徐州琅邪郡江乘县界有摄山者,其状似伞,亦名伞山。尹先生记曰:‘山多草药,可以摄养,故以摄为名焉。”然后历叙此寺的建成、扩建以及历代住持和僧侣,并在叙事之中间以景物描写,“山情率易,野制疏朴。崖檐峻绝,涧户幽深。卉木滋荣,四时助其雕绮。烟霞舒卷,五色成其藻绚。”而后又叙修行得道之人,具备各种神妙的能力,故而能与神明相契合。“居士尝梦此岩,有如来光彩。又因间居,依稀目见。昔宝海梵志,睡睹花台;智猛比丘,行逢影窟。故知神应非远,灵相斯在。” 文末以颂作结,“三明未了,十智难周。……我开梵宇,面壑临丘。我图灵迹,果植因修。……三乘谓筏,六度为舟。……五时无爽,七处相侔。”将佛教义理融入其中,虽为典重却无板滞之嫌,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佛教的崇敬之情。
江总对栖霞寺情有独钟,此寺因江总而声名远扬,江总亦因此寺而流连忘返,无怪乎邓原岳有诗云:“栖霞片石应堪语,苦忆南朝江总持。”清幽宁静的栖霞寺成了江总精神的皈依之处。
【参考文献】
[1] 逯钦立辑.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