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的现状与思考

2010-04-18 01:18周新保
种业导刊 2010年5期
关键词:新品种农作物河南省

周新保

(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南 郑州 450002)

1 河南品种审定发展现状

河南品种审定工作经过30多年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已基本形成管理规范化、审定标准化、需求市场化和结果公开化的工作体系,其发展现状主要体现在9个方面:

1.1 确定了品种审定的法律地位

2000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确立了品种审定的法律地位,2004年河南省人大通过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稻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花生和西瓜9种农作物列为主要农作物品种,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之前,必须经过国家或者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品种,不得发布广告、经营和推广。从法律上保护了用种者的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安全用种。

1.2 新品种选育主体呈多元化格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搞活,参与品种选育的单位从国营科研单位为主演变成多元化参与趋势,一些种子企业也开始引进和培养人才,此外,还出现了一些个体育种者,从近几年参加试验的品种来看,个人和公司推荐参加试验品种的比例逐渐增大,特别是玉米、小麦、棉花等主要作物育成的品种增多,品种选育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

1.3 品种审定进入商品化运作

《种子法》和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出台后,品种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保护。品种的有偿使用,有效地保护了育种者的知识产权,研究单位从品种权的转让中得到经济补偿,改善了育种条件和环境,从而推动了新品种的选育工作。

1.4 改进试验方式,增加试验容量

随着每年申请参加试验品种的增多,过去试验中采取的固定周期式(即固定品种的数量,3年为一个周期,其间不更换品种),既费时又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现在试验改为滚动式,既每年淘汰试验中表现差的品种,同时加入新的品种,加快了参试品种的周转速度,扩大了参试品种的容量。目前我省设置的试验类别主要有筛选试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引种试验和新品种展示试验,每年申请参加试验品种1000多个,试验点(次)500多个,直接参与品种试验工作的技术人员1600多人,试验体系十分庞大。

1.5 品种审定步伐加快

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自从1979年成立至2009年,30年间共审定(引种)各种农作物品种1244个,其中从第1届到第4届20年时间审定品种439个,平均每年审定品种21.9个。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审定速度明显加快,2000-2009年9年时间共审定(引种)品种805个,平均每年审定(引种)89.4个,是前4届的4倍(表1)。

表1 1979-2009年河南省审定品种数量

1.6 审定与生产需要相结合

一般情况下新品种从申请参加试验到进入审定程序,要经过2~3年的区域试验和1~2年的生产试验。为了使社会上急需的优质品种和一些特用类型的品种尽快在生产上得到推广利用,河南省适当缩短了这些品种的试验年限,并结合实际对产量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如优质小麦品种郑麦9023、高产玉米品种中科4号、杂交棉中棉46等一些社会上急需的品种经过两年区试和生试交叉试验就通过了审定,并迅速在生产上发挥了作用。

1.7 品种更新更换速度加快

随着新品种选育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每年通过审定的新品种数量也随之增多,直接导致了新品种推广速度的加快,品种在农业生产上的使用周期明显缩短,品种更新换代的速度从最初的8~10年更换一代,发展到目前的平均4~6年更换一代,如小麦品种已完成了9次更新换代,棉花品种完成了8次更新换代,玉米和水稻品种完成了7次更新换代,大豆品种完成了6次更新换代,这些品种的推广应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8 建立了品种引种制度

根据《办法》的规定,河南省制定了引种实施办法,2003年以来我省已经陆续引进了相邻省份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176个,这些品种在生产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山东省农科院培育的玉米品种鲁单981,引进以来在河南省推广迅速,2006年种植面积居全省玉米品种第2位;西北农大培育的优质小麦品种西农979,因品质优良、综合抗性好,引进后推广面积上升很快,目前已成为河南省十大小麦品种之一;在我省南部稻区,生产上利用的水稻品种80%以上来自省外引进品种。

1.9 完善了品种退出机制

针对部分审定品种利用时间长、种性退化、抗逆性降低、产量下降等原因,以及近几年审定但在推广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给生产造成损失的品种不宜继续推广的问题,2007年河南省出台了《农作物品种终止使用暂行办法》,并于当年终止使用了156个审定时间长、抗性退化、产量低的老品种,2009年又终止使用了84个老品种,这对加快我省品种更新更换速度、提高产量水平、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种子市场秩序意义重大。

2 河南省品种试验审定存在问题

2.1 品种审定技术手段滞后

河南省在进行新品种审定时,只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等指标进行评价,而对于作为新品种基本属性的稳定性、特异性和一致性却没有进行系统的评价,作为鉴定品种亲本来源的DNA指纹库尚未建立,在转基因品种测试上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鉴定技术在品种审定的应用上基本还属于空白。涉及食品安全、品种权益纠纷的案件时无从下手,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而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在进行品种管理时,通常进行品种的稳定性、特异性和一致性测定。

2.2 品种试验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品种试验不同于试验室试验,受天气、环境、人为等因素影响,试验点分布局域广大,同一品种在不同地点表现差异较大,因此,如何提高试验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一个难题。发达国家的大型种子企业一般都有一套小区测产系统,河南省因经费所限难以购买昂贵的测产系统,目前管理层对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上虽然采取了密码编号,但某些作物标记明显,实施效果不佳,个别育种人跑点现象仍有发生,品种试验管理缺乏更有效的手段。

2.3 品种信息渠道不畅

河南省每年都有一大批新品种通过审定,但审定后品种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尚未形成,品种公告的受体主要是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农民了解品种信息的主要来源是通过企业广告,但某些企业广告则带有一定的误导性和片面性。目前各地虽然开展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由于经费所限,各地展示点数量少,示范面积小,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对品种推广的作用有限,农民难以及时了解到新审定品种的信息。

2.4 低水平重复性育种现象较突出

河南省每年申请参加试验的品种上千个,但有突破性的品种却不多,从已审定的和正在参加试验的品种来看,品种类型趋同、相近似的品种多,如玉米品种基本表现为紧凑、中秆、中粗穗和耐密型,含郑单958、浚单20、浚单18、鲁单981等亲本血缘的品种占比例较大,说明育种缺乏种质资源创新。大部分种子企业在育种人才、育种资源、育种思路、育种手段上匮乏,短期内在育种上还难以有大的突破。

2.5 新品种保护与试验审定相脱节

长期以来,不论是育种者,生产者还是种子经营者都对品种知识产权缺乏充分的了解,没有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多数新品种在区试审定前未进行DUS测试,区试过程中常出现参试品系遗传不稳定、中途自行更换品系、多个无显著差异的姊妹系同时参加试验、品种侵权等不正常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干扰了品种管理,也影响了育种者对育种投入的积极性和种业竞争力的提高。

2.6 对非审定作物品种管理不力

虽然河南省将小麦、玉米等9种农作物品种列为审定品种,但河南是农业大省,作物种类众多,如芝麻种植面积16.7万hm2,是全国的主要产区,红薯种植面积46.7万hm2,蔬菜种植面积168.8万hm2,这些非审定品种给市场管理上带来诸多不便。首先,品种用名不规范,大部分情况是一个品种多个名称,种子管理部门不熟悉,管理工作无从下手;其次,品种宣传不规范,企业在宣传时往往夸大品种的优点,回避品种的缺点,误导现象较突出;其三,品种选育后继乏力,科研经费和成果往往与品种审定相联系,非审定品种由于得不到官方认可,试验经费少,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开展育种工作难度大。

2.7 国家审定与省级审定衔接不够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审定和省级审定制度,两级审定在某些方面衔接不够,如某品种通过了省级审定,在申请国家审定时,在已审定通过区域内仍要做3~5年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延长了品种审定时间,对品种推广也不利。同时因为设置的对照品种不同,还会出现通过了省级审定而通不过国家审定,或者出现结果相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在品种终止使用上也缺乏衔接,如某一通过国审和省级审定的品种,当出现问题省份发布终止其使用时,但国家没有发布终止使用公告,该品种在终止省份仍可推广使用。

3 河南省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思考

3.1 建立科学合理的品种准入制度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在进行品种管理时,进行品种的稳定性、特异性和一致性(简称“三性”)测定是主要内容。因此,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品种准入制度,还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DUS“三性”测定工作引入新品种审定工作之中,这样既有利于引导新品种的选育工作,选出有特色的新品种用于农业生产,也有利于规范品种管理,降低品种审定的风险,最终达到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合格良种的目的,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用种。

3.2 推进品种试验规范化管理

在品种管理工作中,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依法试验审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品种试验管理工作体系,针对当前品种试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一系列监督和管理措施,如参试品种密码编号、提高对照品种标准、区域试验封闭运行、加强试验点监督检查、规范品种命名等,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尽早购置小区测产系统,特别是对玉米、小麦、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田间试验管理,进一步推进品种试验规范化管理,力求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科学、客观和公正。

3.3 以市场需求改进品种审定工作

要按照市场需求、加工专用等不同用途,分类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中间试验和审定,以加快品种结构调整步伐。对于市场上急需、生产上短缺的品种,应缩短试验程序加速审定过程,对于遗传基础窄、品种类型趋同的品种应控制审定数量。审定工作必须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利用的原则,凡是未经试验或审定不合格的品种杜绝上市。

3.4 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有机结合

河南省目前品种审定工作主要是由种子管理部门来做,品种保护工作则是由科教部门来做,实际上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在某些工作上是重合的,如两者都要进行品种的“三性”鉴定工作,这方面的试验内容是完全一致的,通过2~3年的试验,仅用一套试验数据既可以完成品种保护的要求,也能为品种审定提供依据,其次是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所要求的试验鉴定内容是一致的,只是品种审定更注重产量结果,如果将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工作合二为一,试验合并进行,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资金,又可以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同步进行,加快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步伐。

3.5 建立品种审定专家库

品种试验审定制度,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用种的有效措施之一,其品种审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应。目前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人员组成大部分是农业行政、科研、教学等单位的领导,平时工作繁忙,到试验点看品种的时间相对较少。因此,建议下届委员会成立品种审定专家库,特别是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吸纳各专业领域的精英为委员和专业组成员,不但要有一定的业务水平,而且对本专业发展有前瞻性。专业组定期组织品种考察活动,增加委员对品种的认识和了解。参加初审和审定会议的委员从专家库中挑选,涉及到本单位或自有品种时,回避当年品种考察和审定会议,以体现品种试验和审定的公正性。

3.6 加强非审定农作物品种的管理

虽然《种子法》没有明确非审定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法律地位,但作为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可以尝试实行品种登记(或备案)制度,成立品种登记办公室,对所有非审定农作物品种先申请登记,后进入市场销售,规范品种用名,便于市场管理。对于品种的认证可采取自愿的办法,由育种人提出申请,对品种的稳定性、特异性和一致性进行测定,达到鉴定标准则由农业行政部门颁发鉴定证书,对科研成果进行确认。

3.7 建立和完善品种推广体系

品种试验、示范是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的前奏,加强品种试验示范网络体系建设,对品种推广十分必要。农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新品种推广网,充分利用网络传播信息快、范围广的特点,对新审定品种及时发布信息;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站等农业部门,在品种推广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自有体系,建立健全示范展示网络,有计划地引进、筛选品种,并且研究与之配套的栽培技术。近期河南拟在全省投资兴建80个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力争3~5年内形成示范展示网络,更好地为全省农业生产服务。

[1]王景行.选择水稻种子的三原则和八注意[J].种业导刊2009(1):35.

[2]沈光辉,张庆琛,等.黄淮海夏玉米新品种展示试验结果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6(9):93-94.

[3]万炳民.玉米新品种浚单98-3栽培技术[J].种业导刊, 2009(7):19.

[4]张忠信,韩锁义,等.高油高产花生品种及其应用前景[J].种业导刊,2009(12):27-28.

[5]王西成,赵虹,等.2009年河南省气候特点及小麦品种利用意见[J].河南农业科学,2009(8):11-16.

[6]房卫平,谢德意,等.河南省农科院棉花研究的历史和成就[J].河南农业科学,2009(9):67-70.

[7]宋长江,刘志萍,等.玉米品种的合理选用[J].现代农业科技,2007(8):84.

[8]沈向磊,张锋,等.国审小麦新品种漯麦8号的选育及其丰产性稳产性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9(19):62-63.

[9]李中珩,李合新.优良品种推广中的几个问题[J].种业导刊,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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