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通过并公布《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同时,国家还将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各类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近几年,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