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全行业举双手赞成。尤其是严重产能过剩的省、市、区。但是,这项工作进展非但不理想,还有越“淘”产能越过剩之势。这是为什么?
我们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应当有个明确的标准,方能比较容易地淘汰掉落后的产能。环保是硬指标;吨熟料生产煤、电耗;吨水泥生产煤、电耗;单位产品CO2、NOX的排放量等,谁达不到,谁就先停产整顿,限期过后仍不达标,就被淘汰。这样比较公平、合理、合法。可是,如今的做法有欠妥之处就是:一说淘汰落后产能,首先就是“全部淘汰立窑”。说它欠妥理由如下:
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全行业举双手赞成。尤其是严重产能过剩的省、市、区。但是,这项工作进展非但不理想,还有越“淘”产能越过剩之势。这是为什么?
我们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应当有个明确的标准,方能比较容易地淘汰掉落后的产能。环保是硬指标;吨熟料生产煤、电耗;吨水泥生产煤、电耗;单位产品CO2、NOX的排放量等,谁达不到,谁就先停产整顿,限期过后仍不达标,就被淘汰。这样比较公平、合理、合法。可是,如今的做法有欠妥之处就是:一说淘汰落后产能,首先就是“全部淘汰立窑”。说它欠妥理由如下:
说它不落后是因为先进机立窑的几个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已比2000t/d以下的新型干法生产线更先进,唯有劳动生产率赶不上大型新型干法。但是,这项指标对当今中国来讲没有意义。相反,万吨水泥产品多解决一百个就业岗位,更有利于全社会的稳定、和谐。
说它是实用技术,首先应肯定它的指标可以做到不落后(只要在规定指标以下就淘汰);其次才是它适用于市场小、矿山小、经济欠发达、边远山区等一切不适合建设4500t/d新型干法生产线的地方。
这条技术路线不可取。一是容易受大企业的控制,不利于小城乡水泥的稳定供应;二是部分地区出现超长运输(熟料)也是一种能源浪费,与节能减排背道;三是不能充分利用小型的、质次的石灰石资源。
综上所述,既然不能在全国到处都建4500t/d以上的新型干法,为什么不在市场小、矿山小、大企业不能运到(不合理运到)的地方建设中小型水泥企业呢?而中、小型水泥企业的用窑形式,立窑是比较适合的窑型。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来个一刀切,否则,就不是科学发展。
最后,补充说明一句:要严格把立窑与立窑水泥企业区分开来。前者只是一种煅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热工设备。它可以做到指标较先进;而后者可以视管理水平的高低被淘汰,将不达标的企业100%地淘汰出局。这就比较有说服力。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4500t/d新型干法生产水平的。
(2)主要经济指标达到2500t/d新型干法生产或规定淘汰线以上的,并处于边远山区的。
(3)全部利用等外品位石灰石资源者,请保留这支队伍为30年后生产水泥。
(4)不用石灰石资源,全部用工业废渣;不耗或者很少耗煤来生产出水泥产品者。咱四川就有一家“石灰石与煤都是零消耗”的立窑水泥企业。这样的立窑应当保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