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城中村自备井管理浅议

2010-04-14 08:26张建军闫建强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2010年1期
关键词:城中村饮用水供水

张建军,闫建强

(河北省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石家庄 050000)

石家庄市区城中村自备井管理浅议

张建军,闫建强

(河北省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石家庄 050000)

如何将我市城中村自备井的取用水纳入城市用水的统一管理,促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面开展,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合理、有序开采,为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

城中村;自备井;管理

1 城中村自备井现状

据统计,目前我市市区内共有92个城中村还在使用自备井供水,涉及用水单位244个,自备井344眼,主要供城中村村民、周边学校、城中村改造后的居民小区生活用水。其管理现状是:绝大部分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一般是由水泵提水直接通过管道供给用户,卫生消毒设施不健全,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2 城中村自备井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中村自备井水质监测滞后,饮用水安全不容忽视

目前,市区内大多数城中村生活用自备井用户没有按照新的强制性国家(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水源水、供水、管网末梢水等水质测定项目及检测频率进行定期监测,致使饮用水安全存在着隐患。一旦地下水受到污染,将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例如:2008年11月初,位于我市东二环附近的博文家园小区,部分居民饮用本小区自备井水后出现了头晕、腹涨、血压不稳等症状,经相关部门检测,该小区居民饮用水中,氮化物、氨氮含量及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导致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且类似博文家园的案例并非唯一。自备井使用单位为了降低运行成本,在管护、消毒及定期检测等方面能省则省,在用水安全方面埋下了严重隐患[1]。

2.2 盲目开采,管理失调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水资源费以来,农业取水是免征或不征水资源费的,也未纳入城市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范围。随着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周边的部分村庄融入市区成为城中村,这些城中村的自备水源井多数被转作他用,已经由单纯的农村农业用井转变为商业、企业、市民生活用井。由于其取、供水缺乏正常监管,也没有安装计量设施,因此,这些城中村自备井大量无序开采,致使我市本已非常严峻的地下水资源紧缺态势更加雪上加霜。

2.3 城中村自备井供水,造成资源浪费扰乱了水资源开发秩序

我市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28.9m3,约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10,严重存在着水资源匮乏与用水浪费、污染等并存的现象。一方面,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公共供水的水源条件和设施,保证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另一方面,由于城区自备井尤其是城中村自备井的存在,使公共供水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虽然我市供水集团日供水能力已达到80万m3,而实际日产水量仅为35万m3。既造成市民安全用水率较低,又不能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现有的水资源,使有限的地下水资源得不到充分保护。

2.4 城中村废弃的水井存在重重隐患

我市城区存在的自备水井多是20世纪70~80年代开凿的,由于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一些井的出水量不足或含沙量大,已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继而出现一些报废或闲置的水井,特别是一些非法取水户的报废水井,井口裸露或是随意用渣土填埋,易使地下水受到地表污染物质的污染,尤其是夏季雨水积聚夹杂着一些污染物质更有可能直接倒灌入地下含水层,对城市的饮用水安全形成了潜在隐患。

3 饮用水安全隐患

3.1 水资源管理滞后或不到位,导致非法取用水现象屡禁不止

由于执法部门的长期监管不到位,相对于城市中有取水许可证的合法取用水户,没有正常计量及纳入水资源管理的“曾经的农用井”及“非法取用地下水户”的取用水成本将很低,巨大的利益使非法取水现象屡禁不止。另外,一直以来,管理体系障碍、落实法规滞后等因素,更加助长了此现象的发生。

3.2 城中村取水成本低,水资源费的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我市居民使用公共供水的价格为3.63元/m3(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0.8元/m3),其他用水户为5.33元/m3(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0元/m3),特种用水户为31.33元/m3(包括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0元/m3)。对于有取水许可的城中村来说,取用地下水的征收标准为2.90元/m3(生活用取水户为2.75元/m3),其中:水资源费1.20元/m3(生活户为1.05元/m3)、南水北调基金0.70、污水处理费1.00元,诸如取水设备维修折旧费、电费、水质检测化验费、人工费等,若管理、配套设施齐备完善的话,自备井供水的取水成本应在3.3~3.9元/m3。而对于按农业用水对待的城中村来说,取水成本则不会超过0.80元/m3。相对于公共供水水价来说,城中村自建供水设施的取水成本低,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的平衡杠杆作用没有得以发挥。

3.3 供用水环节上,职能部门难实现无缝隙监管

对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来说,用于生活用水的,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水源水、管网水及末梢水进行化验检测。据了解,市区自备井相关用户包括城中村,很少能按照规范检测、消毒。究其原因是职能部门分工协调不紧密,在取水、供水、用水环节上易形成监管的真空区,一方面主管职能部门无法去强制用户上一些水处理、消毒设备;另一方面监管职能部门在依法监管自备井用水户时,又不能去干涉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其次,一些“城中村”自备井用水户没有财力或者不愿意去加装一些水处理设备和进行例行的水质全分析化验,主管与监管部门都不能单独实现对用户的强制管理,只能对自备井用水户进行依法告知。这形成了一个看似不大的管理真空区,让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公共供水价格去谋求巨大的经济利益而无视市民饮用水安全问题。

4 应对措施

4.1 整顿自备井的开采秩序,实现科学管理

2009年市供水集团公司纳入水务部门一体化管理,势必将对我市城区水资源和供水管理工作产生深远影响。然而管理体制上整合统一只是一个前提,要真正加强对所有水源井的监控和地表水利用的密切协调,实现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科学化,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整顿非法取水盈利行为,搞好与市民息息相关的饮用水监管。在落实有关法规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水源井与地表水、公共供水企业供水与自建设施供水之间统一的调度和优化配置,避免各自为战,以达到事半功倍、科学利用的效果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水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要与城管、卫生监督、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偷采、滥采、无证取水依法取缔、坚决关停;对无理取闹、阻挠关停工作正常进行的依法处理。同时,要不断强化和规范城区取水许可及供水管理,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管体系,为严格执法创造有利条件。

4.2 大力推进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水度,加强统一监管

要调整供水结构,在用足用好地表水的基础上,科学限制地下水的开采,大力推进城区集中统一供水管网的建设,提高我市城区集中供水的程度和覆盖面。市区内的自备井,尤其是“城中村”自备井要纳入政府监管,城市供水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相关供、用水户也一律纳入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同时进一步对加强集中供水的市场监管。当前,占总用水量30%的城区生产、生活用水依然靠自建供水设施提供,这主要由于我市公共供水管网及相关管理政策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致,这是今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4.3 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改善市民的饮用水质量

石市供水集团2009年计算,根据市区自备井分布情况及公共供水管网现状,关停市区自备井需要铺设公共供水管网、用户接水、关停自备井、自备井并网,四项工程(不含接收自备井的补偿费用)预计总投资9066.8万元[2]。近两年,城区内一些城中村在陆续拆迁,投入资金对其进行管网改造已失去意义,如何配合我市 “三年大变样”工程建设的实施,破解城中村市民饮用水的难题呢?笔者认为,对城中村市民饮用水的问题,应当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节约投资”的原则,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是实施自备井封停转供,二是将其供水企业纳入政府统一监管,实行供水市场的市场准入。

首先,建议关停生活用自备井转接公共供水。涉及铺设、市政拆迁及破路恢复等相关费用由市政府审批,按最低标准执行,其他所需资金由市供水集团向银行贷款解决,并纳入成本在水价调整中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3]。在对实施关停改造过程中,可要求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企业单位负担一定比例的改造费用以缓解资金紧张,因为其多年来开采的地下水成本极其低廉而在收取居民水费时却按公共售水价格,从中赚取了差价,改造时理应为用户负担一定的改造费用。从民生角度考虑,百姓是买家,供水企业是卖家,是典型的买卖关系,按照买卖法则,百姓既然掏了水费,供水企业就有义务将水接到百姓家中,这一部分费用就不应由百姓负担。如果供水企业应从收取的水费当中拿出部分资金,来解决关停中的资金问题,不让老百姓多掏钱,关停进度才会有所加快。

其次,不关停自建供水设施的,纳入城市的统一供水管理。自建供水设施的企业或单位,应按照国家对供水企业的要求,认真履行有关供水企业技术规范和职责做好供水工作,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原供水管网的改造,以适应统一供水要求。另外,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和调控政策,有限度地开采地下水资源。

4.4 科学合理地调控地下水开采

水务部门应当根据 《水法》:“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做好水资源开采的计量、统计和计划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城市用水管理的实际状况,应用定额标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水事管理,以期达到以有限的水资源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物价部门应适时推动水价改革,使我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利用自建设施取用地下水的成本高于取用自来水的成本、公共供水企业取用地下水的制水成本高于取用地表水的制水成本,通过价格杠杆来引导企事业单位、广大民众生产、消费观念的转变,从源头上杜绝肆意开采地下水现象的发生,以促进城市供水结构的转化,最大限度地涵养地下水,为节约使用地下水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之,我市城中村自备井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如何能够做好此项工作,是相关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挑战。我们要本着认真负责、秉公执法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赢得用户与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探讨新的管理思路与方法,制定配套的水事政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市城中村自备井的监管工作,经各方努力与全民参与,会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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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9900(2010)S0-0132-03

2010-09-27

张建军(1964-),男(汉族),河北无极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Tel)1383312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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