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王金德,王国民,杜楠
浅谈EP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调试工作程序
Commissioning Discussion for EP and EPC Turn-key Contraction Project
□□王铁1,王金德1,王国民2,杜楠2
一般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等,最后将生产车间(线)移交给业主并投入商业运营的整个过程。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其含义是指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过程,与工程总承包含义相近。而EP则是指在工程总承包中不含有Construction(施工)的项目,该部分一般地说由业主单独指定一家或几家Construction(施工)。
这里要说明的是Engineering当“设计”理解时,与Design的含义大不相同。一般Engineering是指根据制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学与工程原理对机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的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的过程;而Design则仅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空间划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外观进行设计和审美与艺术的处理的过程。从这种区别看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不适合建筑工程的采购过程。
目前TCDRI所承揽的EP项目一般是工程设计+设备采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是指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但有些EP及EPC项目在合同签订中有明确的约定,项目的某子项的设计是由业主方负责指定,某些设备采购由业主方负责,某些区域施工及安装由业主方负责指定。所以尽管EP项目和EPC项目与其他调试项目的内容、步骤等路径不尽相同,但其调试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由于EP及EPC项目中合同双方的职责明显不同,根据我院近几年来业已完成的国内外EP及EPC项目的调试工作经验,在此对EP及EPC项目的调试工作程序作一探讨。
2.1 工程竣工时间及里程碑
主要包括: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计时日期;
·土建开工日期;
·安装开工日期;
·大窑点火日期;
·大窑投料日期;
·生产线系统性能考核完成(PAC证书颁发)日期;
·生产线投入商业运营典礼日期;
·生产线系统质保期完成(FAC证书颁发)日期。
2.2 业主简介、官方及当地使用语言
一般地说,了解EP及EPC项目中业主构成(是一家还是几家)、资金情况、管理水平等对调试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语言,合同中会有规定,但在生产交流中,业主大都会使用当地语言,在调试过程中熟悉掌握使用当地语言是必要的,由于语言沟通及时,会使调试过程更加顺利。
2.3 项目建设场地、原燃材料来源
由于项目建设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气象条件,经常会导致生产环节堵塞,使得生产不能连续稳定进行,所以必须对项目建设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气象条件有所了解。而工厂原、燃材料来源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是工厂连续稳定生产的前提。一般地说,厂区气象条件在基本设计文件中阐述,而工厂原燃材料可以在主合同附件中关于原燃材料章节中找到。
工厂调试试生产所使用的原、燃材料就是主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原、燃材料。
2.4 合同中所采用的国家或地区技术规范及标准
明确合同中所采用的机械、电气自动化、化验室及生产线性能考核中使用的国家或地区技术规范及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合同要求,不按合同要求作业,很难推进项目的规范作业,也不可能使项目顺利验收签字。
2.5 合同中对业主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的培训
根据合同对培训的要求,编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对工厂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进行生产系统培训,使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尽快进入试生产调试状态。一般对业主的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岗前培训两个部分。
2.6 备品备件的准备
备品备件分为调试期备品备件和二年期备品备件两种。前者是为试生产调试期所使用的备品备件,而二年期备品备件则是为性能考核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后到质保期满颁发的FAC证书期间生产所使用的备品备件。一般调试期备品备件由合同规定的承包商所提供,而二年期备品备件大多由业主自行采购。
2.7 试生产调试要求及性能考核
在主合同及其附件中,对试生产调试要求及性能考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试生产调试人员的数量、资质及服务时间;
(2)试生产调试人员的安全、交通、食宿、医疗卫生、加班等;
(3)试生产调试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方法;
(4)性能考核内容、指标、程序及完成方法;
(5)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及确认;
(6)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颁发及确认;
一般参加EPC项目的调试人员应在16~23人左右,而参加EP项目的调试人员则视调试范围大小而定,对于整条生产线所需人员与EPC项目的调试人员大致相同,对于粉磨站或某个具体车间调试而言,所需调试人员要少些。
在合同中,对性能考核内容及工厂PAC和FAC证书的颁发都有专门的章节和附件说明,调试人员进厂后要结合合同要求,将性能考核内容细化成可操作的具体作法,并和业主讨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8 机电设备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
在EP及EPC项目调试中,机电设备制造商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从机电设备出厂检验到安装试运行验收,都需要机电设备制造商的默契配合。在调试过程中还包括协助安装公司进行机电设备验收,协助现场调试组开展调试,对业主岗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供应调试期备品备件等任务。
2.9 对EP及EPC项目所在国进行风险评估
由于EP及EPC项目所在国政局动荡、形势不稳,影响调试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情绪,也给其国内家人带来很大的担忧,不利于调试队伍的稳定及EP及EPC项目的顺利完成。所以,对EP及EPC项目所在国进行风险评估是必要的,要本着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调试工作。
对于已启动并且调试人员已经进驻现场的EP及EPC项目,如果当地安全局势紧张及地区冲突不断升级,建议参加调试的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或不外出,需要采购的生活物品应尽可能交由业主协助解决,必要时可将现场调试人员减至最少或暂时撤离现场,以降低调试人员人身安全风险。
3.1 组建调试队伍
首先由派出机构领导确定EP及EPC项目的调试经理,由调试经理提出调试组的组织结构,报领导批准。
3.2 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
设备、电气安装情况;生活设施准备情况;场地情况;安全情况。
3.3 调试用工器具的准备
一般情况下,调试人员自带调试工具(对讲机、万用表、测振仪、红外线扫描仪、试电笔,百分表等)。
3.4 调试资料的准备
收集该项目的合同 (项目合同、调试合同及相关的协议);根据合同要求,按时移交系统调试操作说明书,相关设备的调试说明书;
该工作由项目调试经理负责完成,明确调试组的职责、调试组进厂人员的数量、生活劳保用品、调试产值、现场具体情况的约定(设备厂家的服务人员的联系、管理;设备、设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置办法;调试过程中应急备件的解决方案)。
3.5 编制培训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培训计划。一般地,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根据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师数量、培训地点、培训教室及教具等,同时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2)第二阶段:组织培训教师对业主岗位人员进行现场岗前培训,对合同中规定需要参观实习的业主,应组织好学员到相同规模的工厂生产线参观实习,但数量不宜过多,以工厂管理和技术骨干为主;
(3)第三阶段: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考试,根据学员考试成绩择优录用上岗。对有条件的地方,可颁发培训结束证书,培训结束后合同双方要签署培训结束报告。
(1)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调试准备计划。
(2)编制各阶段调试工作组织机构图。
(3)编制无负荷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负荷试车的调试方案和相关记录表。
(4)安排现场消缺检查,并出具消缺整改报告。
(5)根据调试计划安排无负荷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负荷试车。
(6)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车间设备性能考核内容、指标、程序及完成方法,并获得业主的批准。
(7)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按照合同要求组织车间设备性能考核,并取得合同规定的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
(8)加强调试工作文件的档案管理,所有调试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9)调试试生产注意事项
·强化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纪律。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尊重调试现场当地的风俗习惯。
·认真查阅合同,分清调试现场事故责任,维护公司的利益。
(1)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是EP及EPC项目合同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一般地说,总承包方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相关生产车间设备的性能考核后,才能取得由业主签发的这一证书。
(2)根据合同要求不同,性能考核内容会有所不同,一般应包括:产量、电耗、能耗、均化指标、废气及废水排放浓度、噪声、运行周期等要素,这些考核要素的指标与误差,合同中都有明文规定,应尽量避免罚款点。
(3)性能考核的阶段,根据合同要求,一般分为工业性能测试IPT、车间性能考核和车间可靠性考核等三个阶段,每个考核阶段的时间长短可视现场情况与业主共同商定。
(4)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签署后,根据合同要求,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试组可以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
(5)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最终签署人,应是合同规定的签署人或合同双方法人委托的签署人。
(1)当总承包方取得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后,业主将逐步接管工厂的管理及技术岗位工作的指挥权,而总承包方调试技术人员将逐渐退居二线,开始对业主的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后,随着业主的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日臻成熟,总承包方调试技术人员将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
(2)在这种条件下,一般地说,业主将组织当地政府及相关组织,尽快宣布工厂试生产结束,并投入商业运营,以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在国内EP及EPC项目建设中,竣工验收是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必需完成的工作,总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并报监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做好竣工验收文件的归档工作。
(2)在国外EP及EPC项目建设中,没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但对工程竣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国外EP及EPC项目建设中的工程竣工是指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的颁发及确认。
(1)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颁发是EP及EPC项目合同中最终工程竣工的最重要的里程碑事件。一般总承包方在二年质保期结束,并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后,业主才能颁发FAC证书。
(2)根据合同的要求,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颁发的开始计时日是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因此,要获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颁发,就必需尽快取得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
(3)要获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一般地说,必须关注合同要约的两个问题,一是在机电设备的二年质保期完成之日前没有出现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总承包方需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快处理;二是合同双方要依据合同,妥善解决在二年质保期生产中所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质保金最终罚款额度清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总承包方应与业主共同商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下来。
(4)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颁发,还与生产中二年期备品备件供应有密切关系。一般在合同中会明确生产中二年期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总额。但由业主还是总承包方采购,在EP及EPC项目中合同双方一般以合同附件或纪要形式明确下来。
(5)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的最终签署人,应是合同规定的签署人或合同双方法人委托的签署人。
(6)根据合同要求,总承包方在取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FAC),并取得业主同意后,总承包方可以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至此,EP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圆满结束。
作为“以中国的建设模式、以中国的工程标准、使用中国国产主机设备”在国内外建设水泥生产线,EP及EPC工程总承包方应高度重视与业主合作的机会,在国内外成功运做EP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不仅对采用中国标准的水泥工业出口,而且对采用中国标准的水泥制造业走向世界,乃至对未来全世界水泥工业的重新布局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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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编辑:吕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