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贤,孙 波,陈春明,罗 芳,史勇生,赵法东
近年来,部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预防控制机构逐步得到完善,传染病的控制机制得到了加强,提高了各部门间的协作能力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官兵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公共卫生意识得到了提高,但是,甲型HIN1流感疫情,也暴露出传染病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传染病防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
1.1 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部队各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片面强调业务忙,抽不出时间督促检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也没有发挥好作用,对待分工和任务不去落实,成为了虚设的组织。有的防疫人员认为传染病报告是一种负担,经常报告不及时,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防疫人员不知道哪些传染病需要报告,报告的时限也不清楚。经调查,基层部队的传染病防治经费大部分在3%左右,没有达到卫生事业费的7%。基层部队防疫经费的短缺,很难把防病治病工作搞好。
1.2 疫情报告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在基层部队医院和卫生机构基本上都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疫情工作人员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或对该报告系统了解不深,时常出现计算机操作及网络方面的问题,且卫生防疫人员变动较频繁,这样对疫情资料的质量及连续性有一定的影响,从而造成了疫情直报不及时和不落实的现象。
1.3 法规宣传力度不大 经调查,大部分官兵对《传染病防治法》不够了解,甚至连甲、乙、丙传染病的分类都搞不清楚。有的基层单位很少集中组织上卫生课,在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上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基层单位仍然停留在一般的说教、印发宣传材料上,没有充分利用局域网、广播电视等现代化的宣传形式,效果不好,未能真正的提高官兵卫生防病认识。因此,官兵的配合、参与不够,没有从根本上贯彻好卫生法规。
1.4 防疫机构编设不合理 目前,在机关和旅(团)卫生队均无专业防疫机构和防疫人员编制,防疫人员更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致使基层卫生防疫工作的技术保障力量难以保留。在防疫业务指导上,隶属关系不够通畅,旅(团)卫生队不编设防疫军医,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旅(团)卫生队的督促指导工作难以落实。通过调查情况来看,近几年防疫军医从部队院校军事预防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基层部队的较少,大部分基层卫生防疫机构没有防疫军医,有的基层单位甚至连续十多年没有一名专职防疫军医。近年来各级卫生防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上逐渐减少,卫生防疫人员仅占0.7%,未达到卫生人员的1.5%。传染病防制队伍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在知识和技能上不足以应付卫生监督监测和疾病控制工作所面临的众多新情况、新问题。
1.5 卫生监督机制不完善 《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是关系到官兵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大事,没有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不够的。然而,有的基层领导片面的认为传染病防治是软任务,没有重视起来,没有重点实施,致使宣传教育不深,贯彻落实不到位,造成了基层部队卫生防疫工作的滑坡,某些传染病发病率回升。基层卫生机构的防疫部门既是执法人又是监督人,往往是因为自身监督,往往是家丑不可外扬,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不严,从而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基层部队的卫生监督人员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上岗,专业素质差,执法水平低,难以完成监督指导任务。
2.1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基层卫生机构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领导,对所制定的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奖罚分明,要经常性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规,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要性。要经常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学习国家和部队的卫生法规和政策,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卫生防病人才,执法机构要端正领导作风,依法办事。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徇私情。
2.2 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传染病的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严格奖惩制度,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和报告的制度。医务人员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奖惩分明。要指定传染病报告负责人,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每周对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并在登记本签字。同时,上级定期对传染病疫情直报情况进行通报,对传染病不报、瞒报和漏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严格要求落实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
2.3 加强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根据部队的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普法宣传计划,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网络,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把《传染病防治法》当作医务人员的必修课,强化部队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制教育,增强卫生法制观念,自觉养成知法、懂法的医务人员。同时,要积极开展卫生法规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提高官兵对传染病的危害性、可防性的认识,特别是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环节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官兵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传染病流行的季节要集中搞好“三管”(管水、管粪、管饮食)、“二灭”(灭蚊、灭蝇),重点做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重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4 调整防疫机构编制 要使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就要建立健全专门的基层卫生防疫机构。在兵种旅单位编设防疫所,团级单位编设防疫室,在卫生处增设一名助理员编制,专门负责卫生防疫工作。门诊部、师(旅)防疫所的防疫人员增设1名中级职称编制,旅(团)防疫室的防疫军医要定岗定编,以提高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增编防疫机构的卫生防疫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组织体系,使之适应新时期军事斗争基层部队卫生防疫工作的需要。
2.5 严格落实防疫监督措施 为落实好各项防疫监督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卫生监督部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努力提高领导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积极争取领导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特别是主管卫生的单位领导要认识到疾病防治是当前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把它当作中心任务来抓,要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制订专题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和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