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平
(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2004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活动的通知》,以通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等作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水利部先后命名了两批共49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这些科技示范园区已成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示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的主要基地和平台,为增强全社会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展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发展,实现到“十一五”期末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1~3个高标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目标,形成代表不同类型区、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集群,目前,水利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申报及评定工作,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以防治水土流失、实现水土资源持续高效利用为出发点,具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土保持设施、科技资源以及产业基地,能够持续开展与水土保持相关的防治示范、科技推广、宣传教育、休闲观光等活动的区域。可以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集水土保持实用技术之大全,是现代水保科技信息的接收器和辐射源,是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的大课堂,是对外技术交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是展现水土保持科技成果的重要窗口,是建设“秀美山川”的模板。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水土保持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愈加凸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水土流失防治途径,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发挥了显著效益,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关注,治理水土流失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为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一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代表了某一个水土流失类型区最为成功的治理与开发模式,可为同类型区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资源开发提供借鉴。以科技示范园区为基点,将已有水土保持试验研究成果实地复制进行展示,可供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及大专院校师生参观学习与技术交流,园区建设所取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也可以得以直观展示。所以,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将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及辐射推广作用。
随着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逐步增强。有关部门多次联合举办了“保护母亲河”、“水土保持法周年纪念”等重大宣传活动,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并把水土保持教育与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乡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进课堂活动。据统计,接受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的中小学生已达上百万人次,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热情。全国已建和在建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近百个,已逐步成为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和窗口。
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及时就目前在水土保持实践中遇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工矿企业生态安全进行跟踪服务,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结合区域自然特点与优势条件,不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材料进行适应性试验与示范,可提高园区建设的技术含量。同时,通过园区的建设与科研项目的开展,可培养一批优秀的项目管理人才和科研技术骨干,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充分的人才贮备。
由于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一般紧邻城市,交通便利,不仅是水土保持专有技术的展示地和水土保持科研人员的工作场所,而且示范园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纳入了景观生态的理念,注重园区建设的绿化、美化和香化,注重发展观光农业及园艺花卉等支柱产业,非常适宜人们的休闲娱乐和旅游观光。如果在示范园周边分布有其他旅游景区,可以协商将科技示范园纳入其旅游景点,开展农家乐旅游和田园风光观赏经营活动,这样,既可扩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对外影响,也可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科技示范园建设一定要选点准确,园区的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状况等在所属的类型区要具有鲜明的典型性,具有广泛的区域代表性。园区建设既不能囊括所有水土流失区域类型,也不要区分过细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科学合理规划,突出建设重点,以形成独特的治理模式和建园模式。
科技示范园既要对已有技术成果和成功的治理模式进行展示,对普遍性、实用性的治理开发模式进行全面推广,又要对生产实践中出现的技术难点深入研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同时还要不断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加强同高校和相关科研部门的协作联系。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道路,学习其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建园模式与经营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和丰富园区的建设内涵。
《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试行)》规定:“园区面积应不小于50 hm2。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具有不少于30年的土地使用权。”在示范园开始建设前,就要把示范园区内的土地产权明晰下来,或采取租赁形式,或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减少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扯皮,确保示范园顺利建设。示范园建成后,要交由民营水保大户直接进行经营管理,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园区建设进行全程监督,水土保持科研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三家各司其职,协同工作,确保园区建设有序,管理精细,运转高效。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要由民营水保大户投资完成,包括水、电、道路、通讯、房屋等配套设施,因为这是园区选点的先决条件。科研成果展示区、示范推广区建设与气象观测及水土保持监测设施所需资金,要根据建设内容向相关部门申请,保证园区建设资金多元稳定。在园区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后,示范园区的运行管理费用不能继续依靠民营水保大户与业务部门注入资金,要积极开创园区的创收点,先期应该做到收支平衡,以园养园,后期应该达到经济收入持续增长,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