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5月底,河南省23个“禁实”(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试点乡镇通过了省辖市组织的检查验收。这是继2008年我省县以上城市城区实现“禁实”后的又一次重要突破。
为贯彻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豫政办〔2005〕86号)精神,巩固深化“禁实”工作,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在乡镇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2009年6月,经各市、县推荐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公布了省定首批29个“禁实”试点乡镇名单,并要求各试点乡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按期完成“禁实”任务。
一年来,在有关省辖市、县建设部门的指导下,各试点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加强协调,扎实推进,确保了“禁实”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根据试点乡(镇)政府的申请,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墙改办按照 《河南省“禁实”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要求,由墙改管理和科研人员组成验收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法,对各个试点乡(镇)“禁实”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新密市袁庄乡、登封市芦店镇等23个“禁实”试点乡(镇)政府重视“禁实”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所抽查的在建工程主体部分全部使用新型墙材,符合有关“禁实”规定,乡镇“禁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继续巩固“禁实”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闭合监管和确认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进“禁实”向“禁粘”和乡镇延伸,力争到2012年底有20%的乡镇实现“禁实”、30%的省辖市实现 “禁黏”(禁止使用黏土制品),推动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