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开河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常德市415101)
随着常德市鼎城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启动,为保障争创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顺畅有序开展,确保鼎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创建成功,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验收评分标准》,结合鼎城区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创建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鼎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遏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区治理、强化管理”的原则,举全区之力,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加强综合整治,强化预防监督,力促把鼎城区建成“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文明鼎城。
(1)成立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城建和水利的副区长、水利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成立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水利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财政、水利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区财政、水利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日常工作。
着手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任务。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使水土保持法不断深入人心,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营造鼎城区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按创建验收标准着手制定《常德市鼎城区<实施水土保持法>细则》、《常德市鼎城区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常德市鼎城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细则》、《常德市鼎城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考核办法》,划分和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规范性文件和办法。
按要求由各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各类规划,区水利局负责鼎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区建设局负责降雨负责降雨蓄滞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园林规划、区林业局负责森林规划和水系绿化规划。
(1)规范城市周边开山采石、取土、挖沙的管理,控制在省道以上公路视线范围内无开采活动,对现有的进行关闭和恢复治理。
(2)对于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5%以上,水保规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
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治理太阳山周边区域,对开山采石、取土、挖沙形成的水土流失点进行有效监督和治理,到2010年底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5%以上。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鼎城区人口相对集中,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促进该区经济繁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鼎城区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3)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常德市鼎城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各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鼎城区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结合竣工验收进行考核,达到水土保持技术要求和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的项目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依法处理。
(4)加大投入,各方治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谁开发利用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投资生态环境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治理速度,提高治理质量,形成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良好局面。
以城市规划区为重点,按照工作步骤实施,保障措施保底,水土保持宣传与监督执法相结合,通过对三园(桥南工业园、灌溪工业园、石板滩工业园)区内2008年以来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在建和拟建项目严格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保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90%以上,全区水保规费收缴率达90%以上;力争2011年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降雨蓄滞能力、森林覆盖率、人均占有绿地率和水系绿化率)达标;完成渐河、马家吉河、枉水河以及城区沟港、排水通道的整治工作,通过对城区周边开山、取石、挖沙的监督管理,控制住在省道以上公路范围内的所有开采活动,保证鼎城区水土流失控制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