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城镇化,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意味着更多的农村人口将跃过“农门”,成为“城里人”。毋庸置疑,农民“洗脚进城”将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但地方政府也不可一哄而上,盲目冒进。
据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5.4%,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已经进城的2亿多农民工尤其迫切,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子女在城市上学、成长,但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分割,他们的身份依然是农民,不能享受城市的配套福利,在利益和情感上都与城市隔膜重重。因此,加快让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推进城镇化,不仅是立足当前的形势需要,更是着眼长远的发展大计。但是,城镇化切不可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城镇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镇化应该是人和经济方式的城镇化,有了产业和经济的依托,城镇化才有活力;只有通过创新和提升产业特色来带动经济发展,城镇化才能少走弯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而言,城镇化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彻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契机。既要大胆迈进,又要积极稳妥,才能让城镇化造福广大农民,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