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的伦理学思考①

2010-04-07 15:10傅丽华刘楚玉
关键词:伦理学土地利用伦理

傅丽华,刘楚玉

(1.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 412008;2.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株洲 412001)

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的伦理学思考①

傅丽华1,刘楚玉2

(1.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 412008;2.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株洲 412001)

人类在土地利用活动中,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人类对土地利用和改造的过程,既是一种自然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要树立良好的土地利用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土地利用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根据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伦理学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益的关系、生态、经济、社会的效益关系,以及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的关系。

土地利用伦理;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伦理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按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采取一系列生物、技术手段,对土地进行的长期性或周期性的经营管理和治理改造活动[1]。土地利用既是一个把土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的活动,也是一个自然、经济、社会诸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

土地持续利用是协调人类当代和后代之间在经济、社会、与环境方面的需求,同时维持和提高土地资源质量的利用方式和途径。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土地持续利用是将技术、政策、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结合在一起,保持和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风险,保护自然资源及其潜力并有效防止土地退化,符合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接受性的行为[2]。

一、土地利用伦理问题的提出

土地资源是土地利用的对象,同时也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类型。它具有供给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用途的不可替代性,以及地域性、差异性等特征。历史上,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原因,人类在土地利用这种活动中,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不仅违背自然规律,而且违背了社会规律,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从自然方面来看,由于人类的滥砍滥伐、过度开垦等问题,工业、农业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污染,导致了环境的严重恶化,表现为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地退化、土地污染、生物多样性的消失,以及热带森林退化等重大问题,这些自然问题的出现,反过来又给土地再利用带来很大的阻碍。

最突出的土地利用问题是水土流失问题。据估计,世界每年因水土流失减少的生产价值达 420亿美元,建国初期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 116万 km2(到 20世纪 80年代末治理 50万 km2),近几年已发展到 163万 km2。其中受水土流失危害的耕地约占耕地面积的 1/3,另据联合国《世界资源》一书统计,黄河和长江的年输沙量分别占世界九大河流的第一位和第四位,每年从陆地上带走大量的丰肥表土,每年流失的土壤量达 50亿 t,约占世界流失量的1/5。流失的表土相当于每年损失 33.3 cm厚的耕作层。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超过了全国一年的化肥施用量。据统计,在全国 200多个贫困县中, 87%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最严重的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占黄土高原总面积的 79%左右。在流失速度大于治理速度的情况下,造成河流淤积,河床抬高,洪水威胁严重。

其次是城市化及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利用结构失调问题。世界上每年大约有 100万公顷的良田(其中大多是在雨水充足的地区)被城市化所占用。另外,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在城镇建设进程中也表现出一系列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人口不断增加,为确保粮食安全,现有耕地数量不能再减少;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期,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部分土地,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又受到数量少、质量差、开垦难度大和生态环境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潜力十分有限。土地利用问题也是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小城镇数量猛增带来的土地利用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小城镇建设发展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

这些事实和教训告诉我们,土地利用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而不是一种盲目行为,必须受到伦理规范的制约,而且刻不容缓。人类对土地利用和改造的过程,既是一种自然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兼具自然性和社会性,因而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同时也应遵循社会规律,树立良好的土地利用伦理观。

二、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的伦理学体现

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土地利用中的具体应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二是持续性原则,强调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三是共同性原则,强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道义和责任。

从伦理学角度看,土地利用的伦理关系既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土地利用的伦理学原则,首先应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即从自然规律出发,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是也要从社会规律出发,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提出,明确了我们正确处理两种关系的原则和规范,因而具有一定的伦理意义和伦理价值。

(1)体现了伦理学的规范性要求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我国 22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但真正引起人类重视这一问题,是在 20世纪 70年代以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问题加剧,使得人类的环境意识开始觉醒,重新思考自身的行为对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工业革命以来,人们从生态环境被破坏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中认识到,人类虽然是地球的主宰,但却同其他生物一样,只是生命之网中的一个节,其生存和发展状况依赖于其它生物和环境的完好程度。1987年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并将其定义为“科学的发展观,这种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3]。应该说,可持续发展观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理论,这种理论克服以往发展观的片面性、狭隘性,能够指导人类的实践,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规范要求出发,土地问题尽管没有被完全解决,但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类对与土地利用的不正当方法得到了有效地制止。

(2)体现了伦理学的和谐观

西方传统思想认为,人与自然是对立的,所以非常强调人与自然斗争的一面,从这种传统的发展观出发,人总是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在自然的面前,由此导致了人与自然这一关系的恶化,而对于两者之间和谐统一的一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的确立,意味着人类正改变西方传统思想的影响,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的伙伴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主次依附或对立的关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提出,转变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把人与自然放置在和谐同一的关系中。

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继承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整体和谐观,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联,强调两者的和谐统一,强调人类利益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早在我国古代,人们就形成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同一的整体。这一思想在孔子、孟子、老子以及儒家经典《周易》中都有相当明确的表述。例如老子认为,道是贯通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换句话说,人与自然虽可分而言之,然其根本原则是一体的。《周易》中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的境界,也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最高目标的道德规范[4]。

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不仅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和谐。在土地的利用中,我们既要考虑到局部利益,同时也要考虑整体利益;既要考虑到短期利益,也要考虑到长期利益。这种对利益的全盘考虑,能有效地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当代与后代的利益问题,因而对于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体现了伦理学的公平性要求

公平是人们历来追求的一个价值目标,而对于公平则有不同的解释。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即权力的公平、分配的公平、过程的公平等。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全面体现了伦理学的公平性要求。

土地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有限而宝贵的自然资源,并非为某一代所特有,古代人具有对拥有土地的权力,现代人也一样拥有对土地的权力,后代人同样如此。可见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强调人类历代对土地资源权力的平等性,强调后代对于土地资源所享有的权力。如果现代人对土地资源进行过度开发,而导致后代人无法利用土地资源时,就侵犯了后代人拥有土地资源的权力,因而是不道德的。

在有限的土地空间配置上遵守互补互利原则,在时间上遵守世代共享原则,在内涵上遵守集约利用原则,这是在伦理思维的支配下,以理智的视角与泛爱的历史责任感研究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维护土地健康和土地资源的世代配置效率。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不仅在代际的方面体现了公平性,而且在当代人之间体现了公平性。

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例,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农业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农业内部的农、林、牧、渔业的用地,以及城市内部的生活、商业与工业等方面的用地比例,以保障各产业对于土地利用的需求,实现公平性。

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正逐步深入到人们思想和实践活动,已在土地利用中取得了成效。它对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对土地资本包括人力资本即知识技术、人造资本、自然环境资本总量不断增长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的具体伦理要求

土地利用的伦理原则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是关于人与土地及生态系统关系的哲学思考和道德规范。也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不断认识和总结基础上的伦理思考。100多年前,恩格斯曾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1]。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土地利用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根据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伦理学要求,必须正确处理以下三种关系。

(1)公平与效益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可持续发展,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土地利用就是要保证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要注意不能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人类应主动协调和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第一,要考虑土地利用是否能提供最大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效益。土地利用要求考虑公共利益最大化,不能以局部利益最大化来牺牲整体利益,需做好土地利用的功能布局和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地域协调分工。第二,土地利用伦理要考虑公平性原则。作为一个理性的社会选择或伦理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而且有责任,使同代人都有同等权力和机会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同时,当代人有义务保护土地资源,使得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与我们均等地享受这些土地资源的收益。要注重改善及保障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和基本权利。土地利用伦理要避免使处于社会低收入阶层的社会经济状况恶化。不论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如何,土地伦理利用应保护每个人的最低限度的社会、环境权利。树立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利的观念,使社会福利和效用最大化。不允许存在那些试图防止或排除其他社会成员享用这些资源的土地利用行为[5]。第三,对社会成员的个人生活方式必须符合社会基本伦理道德规范。以牺牲他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代价的,造成土地浪费是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利用行为要加以制止。第四,要积极承担环境义务。人类的伦理责任要求土地利用的方针应促使人类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努力保护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将人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关系

从全局和长远来看,三大效益是一致的,但是在土地利用中常出现只重视当前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社会和生态环境利益的短期行为,并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要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高效和循环利用土地资源,树立跨时空的伦理观,约束和规范当代人的行为,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造成危害[6]。人类在对土地实施利用管理必须要有长远利益的考虑。系统工程,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三大子系统,这三个子系统必须相互协调、均衡发展。耕地资源急剧减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失衡,以及土地质量不断下降等,都是生态持续与经济持续以及经济利益与社会稳定之间难以协调而导致的地土利用矛盾。例如,对土地如果只用不养,只开发不治理,追求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利益,都将引起土地自然生产潜力的耗竭或社会的反对与不认可,最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难以获得。

(3)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的关系

对土地利用方式依法管理,才能有效保护各阶层、社会各部门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土地伦理观的教育,才能主动引导人类遵循各项土地利用制度和规范的要求,将科学利用土地的要求内化为对自己行为如何规范的要求。土地利用同时也应遵循自然、经济规律,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实施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提高对土地利用现状压力—状态—响应机制的研究和土地利用的空间格局及演变研究,保证土地利用沿科学健康的轨道良性循环发展。

[1]欧名豪.土地利用管理 [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6.

[2]陈百明,张凤荣.中国土地可持续利用指标体系的理论与方法[J].自然资源学报,2001(3).

[3]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王之佳,柯金良,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8.

[4]钟祥财.中国土地思想史稿[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50-61.

[5]杨国清,祝国瑞.土地生态伦理观与土地伦理利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2).

[6]吴次芳,叶艳妹.土地利用中的伦理学问题探讨[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2).

责任编辑:卫 华

An Ethical Reflection on the Susta inable Use of Land

FU Lihua1,L IU Chuyu2

(1.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uzhou,Huan,412008 2.Hunan Railway Professional Technology College,Zhuzhou,Huan,412001)

There have beenmany unreasonable phenomena in land use.A sound ethicaloutlook on land use should be set up during the processof land use and transfor mation,which is not only a natural activity but also an economic activity.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provides theoretical grounds for land use activities.According to the ethical requirementof sustainable land use,wemustproperly coordinate the relationships be tween fairness and benefits,ecology and economy,educational guide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land use ethic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ecological ethics

B82-058

A

1674-117X(2010)05-0043-04

2010-06-23

傅丽华 (1971-),女,湖南永州人,湖南工业大学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与土地利用研究与教学;刘楚玉(1965-),男,湖南衡阳人,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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