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丹丹,宋晓洪
(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28)
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体系是指一国政府为促进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活动,旨在引导、激励、保护、调和规范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行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而采取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政策与措施的总和,该体系由一系列的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所构成。其构建的必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工艺创新具有提高制造业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创新企业的领先时间、加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未来的竞争中,谁掌握了先进的工艺技术,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由于更新设备、改变工艺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人力,而且工艺创新不如产品创新能很快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制造业企业很少愿意从事工艺创新,导致工艺落后、消耗增多、环境污染、浪费资源、成本增加。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就要通过政府塑造良好的外在环境,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制造业企业进行工艺创新的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通过政府政策法规的强制管理、政府环境管理的经济刺激和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客观调节等有效手段,大力促进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达到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降低工业活动对环境的威胁、减少成本和物耗的目的,并以此来提升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的竞争能力[1]。
根据政策学理论,任何政策体系,无论是科技政策体系、教育政策体系,还是经济政策体系,都必须建立在正当性、一致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之上。所谓“一致性”,是指任何政策体系都应使各种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在总体目标方向上形成一致,以实现政策效果的总体最优[2]。
技术创新包括工艺创新,所以有关工艺创新的政策支持应是来自于技术创新政策体系内容,但由于工艺创新长期被忽视的原因,我国的技术创新政策体系与工艺创新存在着脱节现象,现有的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大都与产品创新相一致,而工艺创新活动要涉及到人才、资金、信息等诸多方面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在政策目标、政策工具的一致性方面有更高的要求,而技术创新政策体系受产品创新的影响和所针对产品创新客体活动类型的影响,常常会制定出一些与产品创新相关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与工艺创新活动所需求的政策措施存在不一致性,使得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消除这种影响,就需要构建独立的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体系,如果不去构建这一政策体系,而是用技术创新政策体系的各项政策来指导工艺创新活动,就会出现效率低或陷入“职责不清”的局面。
例如,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虽同为技术创新的对象,但因为产品创新侧重结果,经济效益明显,制造业企业明显看重对产品创新的投入,技术创新政策体系通常也是按照产品创新模式去制定和规范创新活动,因而相应政策目标主要指向的是产品创新资源的供给、支持,其政策工具的影响主要限定在与产品创新相关的法律、金融、财税等。如此看来,政策在相互一致性方面存在问题,尽管政策的某一目标能够实现,却并不能达到创新所能达到的全部目标。所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走绿色工艺创新发展之路,也许只能通过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才会带来转机。
纵观有关技术创新政策体系,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始终没有作为该系统的行为主体,即使先不提制造业企业这个前提,而仅是对“工艺创新”也从没有作为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主体行为。对此存在几种解释,一是工艺创新作为技术创新的子系统,无须再将工艺创新政策体系单独作为主体,二是工艺创新只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工具。这些解释在理论上讲无可厚非,可是现实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如由于工艺创新属于过程创新,经济效益不是立竿见影,所以在融资上,商业银行往往拒绝为其提供贷款;在待遇上,奖励制度一般都是针对产品创新人才而言的,一个新产品产生了多大的利润,能得到多大的奖励,这些是规定得清清楚楚的,可是对于这个产品背后的工艺却视而不见,或者给予少量的奖励[3]。
上述做法与制造业企业及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严重挫伤了广大制造业企业的积极性。好在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把一些有关工艺创新活动的规范、要求、指导性方针、激励办法纳入到技术创新政策体系中,虽然目前还没有针对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的专门政策体系,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法律体系的完善,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的政策环境会有根本性的改善。
将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作为政策体系重要的行为主体之一是创新活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既可以丰富完善技术创新政策体系内容,同时也表明制造业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际地位的提高。这对于鼓励和促进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对构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体系必要性的分析,以及对其他产业政策体系经验的借鉴,构建面向未来的我国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政策体系的总体思路应是以中央政府为核心,构建统一的创新外部环境;以地方城市政府为依托,构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中心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体,建立企业(或行业)工艺研发中心,旨在提高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能力和改善工艺创新环境(如图1)[4]。
很显然,上述总体思路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其一,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政策决策与指导层;其二,以地方城市政府为依托的地方政策决策与服务层;其三,以制造业企业为工艺创新主体的政策执行层。在该政策体系中,由于各主体(中央政府、地方城市政府、制造业企业以及其他主体)所处的层次不同,因而各自职能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也不尽相同,现分述如下:
1.处于国家层次(宏观)的政策措施
处于国家层次的中央政府的基本定位是:引导和扶持全国各地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因此国家层次的政策措施主要有:第一,由国家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国现有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进行实际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需要出台相关政策。第二,在理顺机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议国家出台《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条例》,以把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纳入法制化轨道;也可以在技术创新政策体系中加入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的有关条款,然后待时机成熟后再形成独立的条例。第三,建议国家尽快建立面向全国各地并提供指导性服务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并在其下设立工艺创新指导服务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是:把创造适宜环境作为政府推动工艺创新的主要手段;加快国家信息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面向广大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艺创新信息提供服务;促进产学研联合,解决制造业企业遇到的工艺创新困难;建立社会化的工艺创新服务体系,包括提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交流合作机会等。
2.处于地方层次(中观)的政策措施
这里的“地方”主要是指拥有较多制造业企业的中心城市,多数是省、地、市、州、县政府的所在地。就是以当地的城市政府作为政策主体,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对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主要职责是:第一,构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中观层次措施的第一步,理顺制造业企业管理体制,组建工艺研发部门。第二,建立市(县)级与中央匹配的创新中心,并设立工艺创新指导服务部门,这是当地政府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服务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该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特点按照中央政府的具体要求构建。基本职能是:信息、技术、服务功能;培训工艺创新人才功能;促进产学研合作功能;营造工艺创新技术交流氛围,规范技术市场、促进工艺转化实际操作的功能;对新工艺评估、认证的功能;为当地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与发展,中观或宏观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和政策意见的功能。第三,当地政府要特别重视满足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需求方面的服务,诸如可运用提高设备折旧率、直接财政补贴、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政策工具,从人、财、物的支持、供给保障上,切实激励制造业企业进行工艺创新活动,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减少成本、提高企业效益。第四,当地政府根据中央政府的有关工艺创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并依据地方科技、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设立适合于本地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发展的各类计划,制定相应的优惠财税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全面做好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治理工作。
综上,宏观层次和中观层次的政策措施主要是为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供给环境、需求环境、政策法律体制等。诚然,重视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忽视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能力的提高却是不可取的。
3.提高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
我们所构建的政策措施不仅是停留在如何为制造业企业创造良好环境的层面上,而更为重要的是应触及到制造业企业内部的工艺创新能力上。可以把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模式按照技术创新模式分类办法分为模仿工艺创新、合作工艺创新、自主创新工艺创新三类。依照制造业企业工艺创新能力的强弱排序,自主工艺创新模式下工艺创新能力是最强的,它对企业所掌握的技术、资金、人员有较高要求,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接下来是合作工艺创新模式,它具有共担投入、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的特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增强自身产品创新能力,为最终过渡到自主创新模式作准备。模仿工艺创新模式是制造企业具有较低的工艺创新能力,又不得不进行工艺创新时采用的过渡型工艺创新模式,它具有低风险、低投入和低收益的特点,是暂时处于劣势地位和具有后发优势的制造企业跃进式发展时的现实选择[5]。
我们鼓励更多的制造业企业在符合自身发展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自主工艺创新和合作创新,提高自身工艺创新能力。但单凭企业自身力量很难做到,所以还应制定出台如下政策措施:加强制造业企业内部生产工艺研发机构的建设;引导制造业企业自觉运用合作创新模式,以提高自身能力;重视并加强企业家队伍、工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以制造业企业为主要执行主体的国家级或地方级工艺创新计划。
[1]毕克新,丁晓辉,张铁柱.制造业中小企业工艺创新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6):10-12.
[2]万兴亚.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体系的思考[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78.
[3]张朗峰.基于产品和工艺创新的企业创新文化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6):24-28.
[4]王卫东.论宁波技术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建设[J].科技管理研究,2008,(4):16-17.
[5]毕克新,朱 娟,张铁柱,冯英浚.中小企业产品创新对策与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03,(4):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