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斌栋
特大城市交通发展空间模式构建的目的和原则
孙斌栋
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和最经济地分配、疏导与调节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在城市中心区内部、中心区和边缘区之间的空间布局与功能互动(管驰明和崔功豪,2003)。因而城市副中心的构建既应起到疏解中心城功能,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的作用,又应与中心城具有较为密切的交通联系,实现城乡统筹、功能互动。空间模式的构建要实现以下目的:
◇ 能够有效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缩短出行距离和出行时耗;
◇ 有利于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优化城市交通出行方式;
◇ 能够较好地保持中心城的开发密度,实现节约紧凑型发展;
◇ 有利于中心城与郊区的良性互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空间模式构建的原则:
◇ 交通空间分区原则。对于特大城市的中心城、近郊区和远郊区实行不同的交通政策;
◇ 城市功能完整性原则。对于疏解城市功能的多中心,不仅需要考虑其居住功能,还应配备相应的产业,基本实现各个中心城区的就业-居住就地均衡;
◇ 公共交通导向原则。在中心城区内部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主体的交通体系,而在中心城和郊区多中心之间建立以轨道交通为主的交通方式。
◇ 集约紧凑发展原则。保持中心城区以及郊区多中心地区具有较高的开发强度,避免低密度的蔓延。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本文摘自《我国特大城市交通发展的空间战略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