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宗礼
一票否决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但企图以一票否决来包治百病,实际上却是机械性工作方法和简单化管理思维的表现,这样做不符合求真务实的管理思想,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一个地方或者一个单位,工作任务千头万绪,全年要做的工作很多,承担的任务指标也很多,要完成这些任务、实现这些指标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要想各项工作都达到十全十美,确实不容易。只要这些不达标的项目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政治影响,就不一定非要实行一票否决,只要按照考核细则进行严格考核兑现,适当处罚,同样会取得很好的警示和约束效果。
事实上,在管理考核机制中设立的一票否决项目多了,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执行到位的,反而给考核兑现增加了难度。一些考核组和考核部门担心挫伤基层的积极性,因而对一些不达标的考核单位手下留情,让其顺利过关。还有些基层单位,因某一项工作出现失误有可能被一票否决时,就想方设法掩盖真相,不让上级知晓,不声张,不报告,甚至编造假资料绕过一票否决这道关。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助长基层单位的投机取巧心理,一票否决的威力就会大打折扣,最终就会变成形式主义的空中大棒,失去其应有的否决威力。
鉴于此,笔者认为一票否决应该慎用,要把一票否决用在那些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工作中,做到适度、实际、实效。凡是确立了一票否决的项目,就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兑现,并将考核兑现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让那些作风飘浮、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者难以蒙混过关,促使执行力的不断提高和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使一票否决的警示和约束作用得到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