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俭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北京 100053)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种违章行为,遏制人员责任事故,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各电力生产、施工企业越来越重视开展反违章工作。要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必须把反违章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范畴,完善安全目标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对反违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具体实施中注重实效,不断把反违章工作推向深入。
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总目标,通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考核,进行自身的内部控制,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目标管理的作用在于:
(1) 充分体现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使安全管理向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发展;
(2) 具有激励和凝聚功能,有利于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
(3) 有利于促进企业推行现代安全科学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目标的制定、实施与考核。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企业提出了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电网)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即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工区、工地)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的提法还不完善,没有落实到人。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是: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工区、工地)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员工控制违章和差错。这样做既能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更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制。
国际上统计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占75%。我国近几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中,90%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从近几年我国电力行业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呈下降趋势,而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却越来越突出。
2004年,全国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 l起,死亡11人;在电力施工、设计企业发生5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23人,伤9人。其中,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达到12起,占事故总数的75%,而这些由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15人,占死亡人数的44%。2005年,全国发生16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21人,其中,14起事故是因违章作业引起的,占事故总数的87.5%,死亡人数1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90.5%;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35起,死亡92人,其中,29起为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达到76人,占总人数的83%。责任事故中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17起,死亡30人。2006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0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电力基建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2007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9起,死亡79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6起,死亡17人;电力建设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3起,死亡62人。2008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9起,死亡49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7起,死亡22人;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12起,死亡27人。从2004-2008年的事故统计数据中不难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均为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生产过程中,人是最积极、最活跃、最不稳定,但却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安全工作最根本的是做好人的工作, 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素质是安全的最根本保证。从管理学、安全科学理论所述的冰山原理、木桶原理与破窗原理中,可以看出控制人员违章和差错的必要性。
(1) 冰山原理是海因里希法则的另一种表述。美国著名学者海因里希统计分析了55万起不安全事件,其中重伤(含死亡)占0.3%,轻伤占8.8%,异常和未遂占90.9%,其比值1∶29∶300就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法则中的事故三角形揭示了事故与严重程度之间的概率原则,此事故三角形的基础则是绝大多数的违章、差错和不安全行为。所以控制员工违章、差错、不安全行为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2) 木桶原理:决定木桶容积的是最短的那块木板。这是管理学上最知名的法则之一:劣势影响全局。提高该木桶容积的唯一办法是加长最短的那块木板。有章不循、违章作业是电力生产最大的事故隐患,也就是“最短的木板”。
(3) 破窗原理: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扇窗户,打碎玻璃者既未受到惩罚,破碎的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窗户,最终会形成千疮百孔、积重难返的局面。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对于违章行为,必须严加追究,决不姑息。
违章是指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政府法令法规、行业企业规程制度而构成的一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机)的不安全状态。
(1) 行为性违章:员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程制度而进行工作和作业的行为。
(2) 装置性违章:设备、设施和工作现场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
(1) 习惯性违章:指某些作业人员长期养成的不良作业传统、工作习惯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习惯性违章是行为性违章的主要表现形式,但不能概括所有违章现象。提出“反违章”的口号更全面、更简洁。
(2) 偶然性违章:是指作业人员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等影响,偶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1) 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程制度进行生产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2) 管理性违章: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程制度组织实施生产管理的行为。管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管理人员。
(3) 作业性违章:作业现场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国令法规、规程制度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以及作业负责人。
“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 违章指挥:领导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违反安全规程、规定安排工作或指挥作业的行为。
(2) 违章作业: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规定,从事生产工作的行为。
(3) 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人员违反作业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电力企业越来越重视反违章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电力企业要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事故”活动。制定“查三违、防事故”活动工作方案,引导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明确提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四级控制;国家电网公司近几年一直把反违章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常抓不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十分重视反违章工作,《反违章管理办法》、《创“无违章企业”管理办法》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各基层单位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对违章情况的统计、上报制度。
(1) 反违章工作整体上得到了重视,但某些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认识还不一致,认为是“小题大做”;部分公司安监部门的高级主管对安全目标分级控制的概念不清。
(2) 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平衡。主业开展得较好,基建次之,问题较多的是多经、农电及外包单位。整体情况与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关。
(3) 认为反违章工作是安监部门的责任,生产部门重技术措施,轻违章管理,而非生产部门则更认为反违章与已无关,毫无责任意识。
(4) 把反违章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员工行为性违章上,忽略管理性违章,特别是指挥性违章的危害性。从统计数量来看,前者占大多数,后者数量虽少,但危害性更大,甚至影响全局。
(5) 违章差错统计不规范,上级发现的记录在案的多,自身发现并纠正的记录的少。
(6) 反违章工作罚多奖少,起不到奖励的导向作用。
(7) 纠正违章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一些单位反映安措费用不够。如变电站开关检修严禁在支持瓷瓶上挂安全带,但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工作平台和脚手架过少。
(8) 违反劳动纪律是违章的重要内容,许多单位都忽略了纠查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目标管理,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做到各级领导和每个员工人人心中有明确的安全目标,人人肩上有具体的控制指标。由于以前长期提倡的安全目标“三级控制”没有落实到人,所以必须响亮地提出安全目标第四级控制—员工控制违章和差错,并使“四级控制”深入人心。
员工反违章、避免差错的意识和动力最终来自对自身根本利益的觉醒,因此应不断对员工进行珍惜生命和健康的价值观教育。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生命无价。因此,必须从人权观、发展观、人本观的高度认识生命和健康的价值,改变国家企业财产第一的观念,树立生命、健康第一的原则观念。“善待生命,珍惜健康”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文明程度的标志。以人为本,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视与关爱就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
各级领导在反违章工作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章守纪,充分认识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反违章工作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建立反违章工作的长效机制。以“三铁”反“三违”,即以“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无违章岗位、无违章班组、无违章部门(车间、工区)、无违章企业活动。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的责任主体主要是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其危害性更大,甚至影响全局,因此不能只盯着一线员工的作业性违章。
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各有关副职为副组长,由总工、副总、各职能部室、工会以及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违章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门,负责反违章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
(1) 安全监督管理组:安监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牵头组织作业现场检查和基层单位反违章工作检查;负责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存在违章的监督;监督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2) 设备、文明生产管理组:设备部负责,建立健全设备、文明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对检修工艺、规程、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技术监督、防“三误”、缺陷管理、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生产区域内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进行管理。
(3) 运行管理组:发电部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对运行规程、“两票”、“三制”、防止误操作及其他与运行相关的违章进行管理。
(4) 劳动纪律管理组:人事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对劳动纪律、劳动保护方面的违章进行管理。
(5) 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组:政工部负责,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负责对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违章进行管理,宣传报导反违章工作。
(6) 综合管理组:企划部(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建立健全后勤服务、交通、保卫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落实,对全厂规章制度建立的合法性、与上级要求的一致性、规范性负责;负责对后勤服务、交通、保卫等方面的违章进行管理。
所有的违章,包括装置性违章都含有人为因素。员工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的最根本保证。技术措施能实现基本安全,管理和法制措施能实现较高层次的安全,安全文化措施才是最终出路,才能实现根本安全。因此必须建立、弘扬企业安全文化,把“反违章”工作做深、做细,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必须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的道理。安全保证体系对反违章工作负有实施完成的职责;安全监督体系对反违章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企业中除专职安监人员外,全部都是安全保证体系的成员。两个体系在反违章工作中应分工合作,互相配合。
施工和生产现场是易发生违章差错的场所,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主要阵地。因此要抓好施工、生产现场和班组的反违章工作,特别要注意多经、农电和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经验证明,“小河沟里翻船”是事故发生的规律之一。一般车间班组安排的一些简单工作不被人重视,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欠缺,作业人员随意性很大,造成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往往引发误操作和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制定并完善各管理岗位的工作标准,编制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认真推行标准化作业。人人养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习惯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是克服违章差错的必由之路。
对各类违章都要通过“教育、曝光、处罚、整改”4个步骤进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应鼓励员工发现、统计、分析违章,纠正违章。改变反违章罚多奖少的现象。
电力系统制定的安全工作规程,主要包括电力生产部分、电力建设施工部分及农电部分等3个方面。安全工作规程的每条规定都是由前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各级管理者必须要保证员工经常学,及时学,常学常新,并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