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于2010年3月24日全票通过了旨在加强美国网络安全、帮助美国政府机构和企业更好应对网络威胁的 《网络安全法案》。该法案将进入参议院全院表决程序。
法案要求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在网络安全领域加强信息共享,在应对 “网络安全紧急情况”时加强合作。 “网络安全紧急情况”在法案中的定义是 “相当于战争行为、恐怖袭击或重大自然灾害的网络事件”。法案还要求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开发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
不过,24日通过的法案不允许总统单方面关闭美国的互联网,这与委员会主席杰伊·洛克菲勒及参议员斯诺·盖恩2009年提交的法案草案有所不同。
“(美国的网络安全)现状不可忍受。我们需要21世纪的新模式。我们必须确保美国的关键网络以及在全球市场中的创新和竞争力。”洛克菲勒在法案通过后发表声明说。
据悉,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也在讨论一项有关网络安全的议案,议案要求在白宫增设国家网络安全顾问,其任命须经参议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