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丽 杨 雪
生态城市是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的迭加,两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其中生态城市的人文生态是以生态文化为主流的城市文化生态。生态文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类在重视自身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一系列环境观念、生态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有关生态环境的文化科学成果,它具有广泛的城市适应空间,是生态城市建设的精神主导和动力源泉。
生态文化作为一种潜在的状态,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古就有之。无论是在蒙昧野蛮社会,还是在科学文明社会,它始终伴随着人类。但生态文化的具体概念的提出则始于近代,来源于罗马俱乐部创始人佩切伊。他指出,人类创造了技术圈,入侵生物圈,进行过多的榨取,从而破坏了人类自己的生活基础。如果我们想自救的话,只有进行文化性质的革命,站在地球上特殊位置所产生的内在的挑战和责任以及对策略和手段的理解,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那种文化革命。这种文化转向或文化本质的革命必然形成一种新的形式的文化,即 “生态文化”。生态文化是建立一种以生态学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建立起符合生态学原理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经济法则、生活方式和管理体系,改变以往那些不良观念,以生态学的思想与方式来认识世界、观察世界。
具体讲,生态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文化是一种生态价值观,或者说是一种生态文明观,它反映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即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方式。这种定义下的生态文化,包括物质层次、精神层次和制度层次三个层次: (1)在物质层面上,它强调社会物质生产的技术、能源形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都朝生态保护、生态协调的方向发展;(2)在制度层面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化,使环境保护及协调问题在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上切实得到保障; (3)在精神层面上,主张确立自然价值观,摈弃 “反自然”的文化,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建设 “尊重自然”的文化,按照 “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实现精神领域的一系列转变。狭义的生态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以生态价值观为核心理念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在人类重视自身生存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一系列的环境观念、生态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延伸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有关生态环境的文化科学成果,它展现为环境教育、科技发展的生态化和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传媒、生态美学等多领域全角度的延伸和发展,从而真正使人们在思想观念的深处形成共同的生态价值趋向,这是生态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生态文化的涵义。
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广泛的适用空间,是一种世界性或全人类性的文化。这是因为,生态文化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没有区域和国界限制,能为所有的人提供正确认识的理论基础。生态自然环境本身具有物质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对所有的人都同样起作用,并且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相适宜的生态环境,而生态文化既是这种状态的产物,又是维护这种状态的精神和物质力量。生态文化作为一股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思想文化,它本身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扩展性。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人工手段改造自然最彻底的地方。虽然工业革命确立了城市在世界上的主宰地位,但这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行动哲学、建立在掠夺式利用资源基础上的工业革命,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环境污染、资源紧缺、城市人口爆炸、交通拥挤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和负面影响。例如:随着天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天津的土地、水、能源、原材料短缺的矛盾已非常突出。天津要进一步繁荣发展必须解决资源能源需求量显著增加,与资源能源短缺之间的矛盾。为此,人们不得不寻求城市发展的新模式。
伴随生态文化的发展, “生态城市”思想的出现和形成,为城市的持续繁荣与发展带来了曙光。正如 《经济日报》1999年4月8日 《生态城市:城市发展的大趋势》一文所指出的,“为使城市化给人类带来更充分的物质享受、便利的生活设施和高效的信息交流,避免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城市问题,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建设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是一种按照生态原理建立起来的,自然和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人与技术充分融合,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人类和城市融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互惠共生的城市结构。它是一种理想的新型的城市发展模式,它强调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充分融合社会、文化、生态和经济等因素,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高效利用,实现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和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的充分和谐。由此可见, “生态城市”建设蕴涵了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生态文化作为一种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先进文化,也是生态城市建设的精神灵魂和原动力,它的建设和发展将极大地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进程,提升生态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
生态意识亦称环境意识。环境意识作为一种思想和观念自古就有之,但生态意识的觉醒和现代生态意识的发展却是近代的事情。
(一)公民生态意识的内涵
1983年前苏联学者B.基鲁索夫明确提出 “生态意识”的定义,认为“生态意识是指根据社会和自然的具体可能性,最优解决社会和自然关系问题方而反映社会和自然相互关系问题方面的诸观点、理论和情感的总和。我国学者则认为,生态意识是指在人与人类社会不断地作用于自然界的过程中,不合理的实践必然造成或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失衡。对这些活动和现象,作为生态主体的人和人类社会,总是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反应和认识。这些反应和认识的总和构成我们所说的生态意识,它是人和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可见,生态意识则是指人们为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形成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和认识,它包括生态保护意识、能源节约意识、消费简约意识、亲近自然意识、环境优化意识等主要内容。在这些内容中它们的基本价值观与信念是一致的,提倡:自然界是一个有机共同体,人类只是这个系统中的一部分。不管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到什么水平,人类终归要依赖自然而生存。尽管人的主观能动性对自然界具有重要的影响,但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使人类继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
(二)公民生态意识产生的条件
当前生态意识的产生,不仅仅是“人类困境”的反映,它还有其深刻的自然历史背景和人类意识自身发展的逻辑因素。
1.生态意识产生的自然历史条件
生物圈的产生和发展曾被看作是大自然的杰作,它不仅造就了五彩缤纷的生物世界,而且孕育了闪烁理性之光的人和人类社会。人类作为生物圈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其数百万年的发展演变中,逐步掌握了科学和理性,进而从自然的状态下解放出来,成为自然的主人。人类运用知识,特别是运用科学技术,改变了自然界进化的轨迹和速度,使自然界按人类的愿望和理性的要求发展。从旧石器时代到现代信息时代,短短的五千年间,人类社会更经历了狩猎、采集→农耕、放牧→农业→前工业→工业→后工业社会的进化序列。在这个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改造能力迅速增强,人类的实践范围迅速拓宽,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导致了自然的全面人化和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产生。
2.生态意识产生的社会逻辑条件
人类意识的发展是随着人类生产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扩展和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不同时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层面不同,意识的表现形式也不同。生态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意识自身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它是人类意识经历了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阶段之后,产生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全新反映。同时,生态意识的产生也是人类对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反省的结果。人类改造自然获取利益,不可避免的要遭到自然界的报复,特别是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迫使人类产生了趋利避害的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公民生态意识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
生态意识是根据社会和自然的具体可能性,最优地解决社会和自然关系问题方面所反映的观点、理论和感情的总和,它对于生态城市建设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利奥波尔德在其《大地伦理学》一书中就曾指出, “没有生态意识,私利以外的义务就是一种空话”。这也意味着,没有生态意识,生态城市的建设将无从谈起。
生态城市的提出和建设本身就是人们生态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而且自觉的生态意识也是实现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关键。从物质层次上看,生态城市是以现代生态科学和技术手段为支撑的;从精神层次看,生态城市则是以自觉的生态价值和生态意识为基础的。只有广大城市居民充分认识到目前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生态环境在现实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树立人与自然同演化、共发展的意识,全面、正确地把握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才能认同生态城市的建设,积极投入到生态城市的建设中;才能唤起市民生态城市建设的激情和热情,自觉遵守生态城市建设的各项环卫、环保等社会准则,促进生态技术、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实施为生态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重视公民生态意识的培养
生态意识作为一种科学的意识,它是可以通过培养和塑造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且生态意识的培养有多种方法和途径,其中主要有加强生态市民教育,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建立生态城市公众参与机制等。
1.加强市民生态教育。市民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主体,他们的生态意识如何将直接影响生态城市建设的进度和成效。生态教育是提高人们生态认知、生态意识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因此,要把生态教育作为市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教育,以提高和普及广大市民的生态意识。
2.广泛开展生态科普活动。生态意识来源于生态实践,也需要在生态实践中加以提升和推广。因此,可以结合 “世界地球日”、 “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地日”、 “世界水日”等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科普实践活动,并通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其中。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教育活动还需将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科普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具有集生态教育和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城市景区。
3.建立生态城市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生态城市的建设不仅需要依靠政府、企业、组织,关键还在于依靠公众。城市的建设要通过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定点分类堆放、组织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环保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员、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制度等公众参与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意识,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市民中形成提倡节约、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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