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颖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81)
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是以电子动态轨道衡和超偏载检测装置为基础,通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联网,实现对货物超偏载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的信息系统。自2004年10月1日起至今,已累计实现18个铁路局347个重点装车站367台动态轨道衡和主要干线15个铁路局46个主要编组站、区段站150台超偏载检测装置联网。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作为提速货运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运输安全,尤其是旅客列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应用,使超偏载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装车质量的提高。截至2009年底,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共检测货车25629万辆次,日均核实的超偏载车数由2007年初的202辆下降到20.6辆,下降了89.8%;日均超载车数由2005年初的1600辆下降为9辆,下降了99.4%。自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投入运用以来,在安全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了货运安全由定性管理向定量化管理的转变,系统覆盖范围内杜绝了责任货运安全事故的发生。
(1)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在增载满载、增运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覆盖范围内的装车站从源头上防止了超载车上路运行,途中站和到站对超载车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核收运费和违约金,维护了铁路运输收入的完整性,每年由于控制安全隐患车辆及防止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运营效益十分突出。
(2)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为货车增载、满载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保障。2005年至今,全路货车静载重逐年递增,每车平均增加3.3t,相当于全路多装运货物累计达1.6亿 t,节约运用车累计265万辆,增加货运收入超过10亿元。
(3)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应用后,实现了作业岗点轨道衡和超偏载检测装置自动计量和检测,减少了操作人员,节省了人工成本。
通过加强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建、管、用、修工作,促进了货运安全管理方式由定性向定量、粗放向集约、传统向现代转变。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铁道部先后制定下发了《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办法》、《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规程》、《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铁路动态轨道衡运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规程、办法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计量安全检测设备的管理。
(2)建立软、硬件维护保障体系。按照管理体制创新、专业化管理和充分利用既有技术资源的原则,由科研院所、铁路局计量所和铁路局检修单位负责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的日常监控分析、应用软件运用管理、维护和维修。
(3)建立一支过硬的技术管理队伍。通过强化系统应用、监控、管理、维护、维修等学习培训,目前全路已经建成一支懂技术、善管理的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人才队伍。
(4)建立健全设备应急预案。明确了超偏载检测装置和轨道衡常见故障识别、处理方法、程序,以及应急措施。
(5)改变货运系统长期以来靠眼观、手测的安全控制和管理模式,为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建设和运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覆盖范围不足,存在超偏载治理盲点;个别设备稳定性较差;车列在超偏载检测装置或轨道衡检测台面上变速通过或停车,导致数据误报;车辆实际自重与标重误差较大,货物品名填写或转记不规范影响检测质量;基层站段尤其是作业岗点个别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运用管理。
为确保普速、提速、高速列车运输安全,应进一步扩大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建设覆盖范围:在速度200km/h 以上客货混跑线路入口应安装超偏载检测装置;重质散堆装货物办理站、路企直通线场、战略装车点或战略装车点接轨站应安设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并纳入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加快既有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技术改造和联网步伐,减少检测盲点。
(1)按照《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在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的选点、选型和安装等方面,应提前规划、提前介入、同步施工,保证设备建设和运用质量。正确选择设备安装地点,新建超偏载检测装置应安装在货车集中进站的直线线路上,便于处理超偏载车,同时减少对运输秩序的影响。新建、迁建和改造的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必须具备联网条件。对生产力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技术状态良好的设备,应及时采取调拨、迁建等措施。
(2)建立健全设备的维护机制,建立完善保障设备正常使用的一系列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实现设备维护规范化、制度化。确定维护责任主体,明确用户和维护单位的责权关系,签订维修包保协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用。
(3)建立完善设备电子化履历,由专人动态掌握设备技术状态、使用年限、更新报废和运用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运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行为,对技术性能不适应运用要求或影响正常运用的设备,在充分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或移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应转变设备维护检修理念,建立超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超过大修期限的超偏载检测装置,及时安排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状态不稳定等问题,应进行全面写实、专题分析,彻底整治。对雷雨多发地区的超偏载检测装置应装配防雷装置,并完善应急预案,备足易损件,确保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修复,同时应做好低温条件下设备冻害防治工作。结合近年来检修实践,建立健全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管理办法,明确资质条件、维修工具和备品配备、作业标准、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报告和值班制度等内容。
在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检测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必要时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设立减速信号牌。列车在通过检测区域时,机车乘务人员应平稳操作,防止检测速度突变导致误报。按规定应将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安装地点和限速要求等相关信息纳入货运列车运行状态监控装置数据文件管理,避免货物列车在检测台面上急剧变速通过或停车,造成检测数据失准。
(1)计量检定是评定计量器具计量性能和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日常工作中应做好轨道衡和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检定工作,通过进一步改进检定技术、优化检定流程、强化检定运输组织,确保检定质量,提高检定效率。
(2)进一步强化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管、用、修工作,充分发挥轨道衡在防治超载、保证满载、责任认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3)继续实施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铁路货车车型库和机车车辆轴距表更新工作,有效解决计量检测数据匹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检测的准确性。
(4)进一步规范车型标记自重管理。车辆出厂或因厂修、段修等原因车辆自重发生变化时,应将货车自重信息直接写入货车标签,由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读取货车标签自重信息,杜绝因货车自重误差所产生的运费漏收。
(5)各装车站、技术站应按《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等有关规定,规范填写、转记货物品名,提高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识别率。
做好与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TPDS)间检测数据比对分析工作,注意收集、分析、整理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各方面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货运部门应加强与劳卫、人事、职教部门的协作,不定期组织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运用管理及软件应用培训,以及新增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检测站运用管理人员短期强化培训工作,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完善并推行培训考核结果与任职资格联挂制度,严格持证上岗。
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已成为基层站段货运作业主要技术手段、铁路局货运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铁道部货运安全决策的重要工具。通过进一步强化运用管理工作,该系统必将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