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昭华
(苏州科技学院 历史系,江苏 苏州 215009)
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研究
朱昭华
(苏州科技学院 历史系,江苏 苏州 215009)
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是1987年中葡达成联合声明谈判前两国政府间的最后一次谈判,由1908年“二辰丸”事件直接引发。晚清政府在谈判中坚持对澳门半岛及其领水的主权,在无力收回澳门治权的情况下,以国民外交成为政府外交之后盾,使澳门勘界问题继续成为悬案,为其最终解决争取了有利时机。
晚清;澳门;《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澳门属地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的签订,澳门史研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研究重点多集中在葡人居留澳门的缘由及其性质、澳门主权地位、澳门贸易史研究以及近代人物与澳门等问题上,关于澳门勘界问题的研究论述不多。①而清末澳门勘界谈判在中葡关系史乃至近代中外关系史上都是一个焦点问题。如中葡关系史专家、葡萄牙里斯本大学萨安东教授所言:“一个普遍被忽略的事实是,这是始于1986年并使1987年的联合声明得以签署的那次谈判之前葡中就澳门前途举行的政府间最后一次谈判。此外谈判的重要性还在于其涉及的内容——葡中关于澳门及其属地的谈判。中华民国成立前,此为导致中华帝国和其他西方列强关系紧张的最主要问题之一。”[1]序1908年“二辰丸事件”直接引发了中葡澳门勘界谈判,晚清政府在4个月的勘界谈判交涉中据理力争,坚持对澳门半岛及其领水享有的主权,在无力收回澳门治权的情况下,借用中国社会舆情的高涨,让国民外交成为政府对外交涉的后盾,使澳门勘界问题继续成为悬案,为问题的最终解决争取了时间。
一
澳门位于中国南海之滨,珠江口西侧。北以关闸为界,与珠海经济特区的拱北接壤;东隔伶仃洋,与香港隔海相望;西连磨刀门,和珠海市的湾仔、横琴岛隔水相对。今天的澳门包括了澳门半岛及其南面的氹仔、路环两岛,而历史上的澳门,尤其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只限于澳门半岛范围之内。葡萄牙人1553年租居澳门之后,中国政府对澳门仍继续行使着主权。明清之际,葡人借中国内乱在澳门大兴土木,扩张建城,澳门区域从半岛南面海岸一狭长地带发展成为一个小城镇,“由望厦而西三里”[2]。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割占香港,这对澳门的发展产生直接冲击,澳门葡人多次请求谈判澳门地位,改变清廷继续视澳门为内港之现状。1843年,澳葡当局向钦差大臣耆英要求,澳门属于葡萄牙的土地包括从关闸至大海为一侧、内港为另一侧的范围以及氹仔港。而清政府明确表示,应仍照旧章,以三巴门墙垣为界,不得逾越。[3]125-127领土扩张的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绝后,葡萄牙政府径直开始推行殖民扩张政策。1847年,澳葡总督亚马勒决定修筑通往关闸一带的马路,往北扩大地界,并通知清政府将在氹仔修建碉堡,用来防御海盗。1849年亚马勒被刺后,葡萄牙当局借此抗缴澳门地租、驱逐澳门县丞,使葡人在澳门实现了事实上的殖民统治。此后,葡人进一步向澳门附近地区扩张,至1873年,澳葡当局初步占领了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的整个澳门地区。
由于澳门地位没有明朗,清朝同治年间以后,澳门水界争端也在中葡缉私与反缉私的冲突中凸显出来,中葡双方在马骝洲海面、澳门内港、十字门水域(氹仔岛、路环岛及大、小横琴岛四岛纵横交错,成十字形,故称十字门)多次发生严重的水界冲突。对此,清政府采取回避领水冲突的策略,就事论事,不与澳葡争论划分水界问题。在清政府看来,葡萄牙的租借地仅为澳门半岛中部三巴门以南一块地方,其余地区及澳门四周水域均不在租借地范围,因此,根本没必要与葡萄牙划分澳门水域。这使得清政府虽坚守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却无法在事实上阻止葡萄牙对中国领水的侵占。[4]
在武力扩张的同时,葡萄牙力图同清政府谈判签约,迫使中国承认这一既成事实。1885年清政府对鸦片税厘并征的实行,给葡萄牙当局提供了时机。中国进口鸦片,一向由海关征收关税,内地关卡征收厘金。1876年9月中英两国达成的《烟台条约》对征收税厘有所改变,规定鸦片运入中国,在海关同时征收入口税和厘金,由于英国商人对《烟台条约》中有关厘金、鸦片增税等规定的强烈反对,伦敦政府一直拖延《烟台条约》的批准,直至1885年7月曾纪泽与英国外交部谈判达成《烟台条约续增专条》,确定了鸦片税厘的统一征收标准后,此条约才一并得到英政府的批准。清政府为有效地实行鸦片税厘并征专条,争取港英和澳葡当局的合作,派出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前往澳门,与澳葡总督罗纱进行筹商。
为了夺取香港及澳门周围场馆税厂的征税权力,赫德在1886年7月23日至8月10日与罗纱的会商中提出了“澳门属地”之说,并在未经请示清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写入了8月10日与罗纱签押的《拟议条约》中。[5]葡萄牙自1850年攫取对澳门的管理权以来,虽然对澳门附近岛屿觊觎生心,但未曾将其说成是“澳门附属之地”。
随后,中葡两国代表又以《拟议条约》为基础,在葡萄牙首都达成《里斯本草约》。该约第二款规定:“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6]5051887年12月1日中葡两国在北京谈判缔结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又称《光绪中葡条约》)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条款“大清国仍允无异”,但为防止葡萄牙任意侵占土地,对此条款作了限制:“现经商定,俟两国派员妥为会订界址,再行特立专约。其未经定界以前,一切事宜俱照现时情形勿动。彼此均不得有增减、改变之事。”[6]523
由于中葡对“现时情形”的理解存在着明显差异,双方围绕澳门划界问题发生了半个多世纪的冲突。所以,有学者提出,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以前,“澳门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确定和承认葡萄牙居澳的凭据问题的话,而从那时起直至20世纪上半叶,“澳门问题”则意味着是澳门海、陆勘界问题。[1]序
二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由于清政府对划界问题未予重视,中葡划界谈判至1902年才首次涉及。当时正值清政府与西方列强修订商约谈判期间,葡萄牙使臣白朗谷到达北京后,即向清外务部提出,澳门周围各岛均为澳门属地,应归葡萄牙管辖。在界务问题上,清政府不愿让步,为抵制葡国的划界要求,对中葡合资建造铁路做出了让步,澳门界址问题搁置不提。1908年“二辰丸事件”的爆发,再次将澳门划界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1908年2月5日,日轮“二辰丸”号装运军械,在路环岛附近的九洲洋海面,为中国海军巡船弋获,将船械扣留,并将日本国旗卸下,因此引起一场交涉。日方态度强硬,激起中国民愤,由此引发了中国第一次抵制日货运动。
在中日交涉过程中,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就是二辰丸被扣地点是在中国还是葡萄牙的领水内。1908年2月14日,日本公使林权助向清外务部发出照会,提出二辰丸是在葡萄牙人管辖的水域中航行,抗议清政府越境截捕商船,侵犯“葡国所领沿海权”,要求放船、还旗、惩官、谢罪。[7]卷210:1-2葡萄牙公使也于2月18日照会外务部,表示“查该船系装载枪枝运卸澳门,该船被拏,有背葡国所领沿海权,并有碍葡国主权,阻碍澳门商务”。[8]澳葡当局的意图很明显,是企图借此将路环以东之九洲洋一带水域,统统划入葡萄牙的管辖范围。
外务部提出交由英国水师公断或将扣船、撤旗分作两截办理,均遭到日方拒绝。最后,清政府做出妥协,完全接受了日本提出的解决该案的五项条件:1.立即放回二辰丸;2.在放还二辰丸时,中国兵舰鸣炮示歉;3.扣留军火由中国购买;4.处置对扣留二辰丸负有责任的军官;5.赔偿此事件所造成的损失。[7]卷212:6-11这种忍辱妥协的结果激起国人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随后参加中葡澳门勘界谈判的葡萄牙代表马楂度即感到,“二辰丸事件”的解决方式“严重而并无太大必要地伤害了中华帝国主要城市之一民众的感情,随之而来的群情激昂就如同决口的堤坝,对外国人的仇恨喷涌而出,于是就提出了收回澳门领土以及被葡萄牙人攫取的权利的要求”[1]5。
“二辰丸事件”后,为加强海上缉私、制止澳葡当局侵犯领海主权,广东地方官在当地绅商的吁请之下,于大横琴岛及对面山之马溜洲等处复设兵营。这本是中国内政,因阻碍了澳葡当局侵占澳门附近岛屿的野心,遭到葡萄牙政府的抗议,葡方要求中国撤兵。为和平解决中葡之争,1908年底,清政府指派驻法公使刘式训前往里斯本,同葡萄牙政府商谈澳门划界问题。
1909年2月,中葡双方达成协议,决定派员查勘澳门界址。中国派出头品顶戴云南交涉使高尔谦作为勘界大臣,葡方则派出曾任葡属东非殖民地总督的马楂度将军担任谈判代表。澳门勘界会议自宣统元年五月二十八日(7月15日)在香港开始,历时4个月的辩论、争执,到十月初一(11月13日)中断,共进行了9次正式会谈和一些非正式或私下会晤,总共互换了21个备忘录。双方的观点尖锐对立,葡方认为澳门乃澳门半岛及其属地之合称,中国已于1887年和约中承认葡国永据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而澳门属地包括了对面山、青州、氹仔、路环、大小横琴及附近各岛,以及内港和诸岛附近水域。[9]915-916而高尔谦表示,澳门仅属于中国,允许葡人在那里是因为有一个租约,其范围只限于半岛南端和三巴门所在的防卫墙之间的地区,澳门本身是一个与香山县大陆相连的半岛,根本没有属地,鉴于《光绪中葡条约》签订时,葡萄牙政府以“属澳之地”作为合作征收鸦片税厘的条件,可以考虑将三巴围墙以北至关闸门一带,作为“澳门属地”,让与葡萄牙永居管理。此外不拥有港口、领水管辖权。②双方坚持各自立场。
谈判过程中,中方代表高尔谦以澳门界务“彼有事迹,我乏案据”,曾一度让步,在与马楂度的私下会晤中提出中国“割弃澳门半岛以及青洲、氹仔、路环等地,附近内河和海面由中葡共管”。[7]卷8:18这一提议遭到外务部的否定,外务部指出,“青洲、氹仔、路环各全岛,虽久为葡人所管,究属私行强占,不得以其私占有迹,概行割予”[7]卷8:35,要求高尔谦此次勘界“必以新旧占地为限制,必以澳门半岛为范围”[7]卷8:20。
由于中葡双方立场悬殊太大,1909年香港中葡澳门勘界会议最终不欢而散,未能明确划清所谓的澳门属地与领水。
三
中葡澳门界务纠纷源于葡萄牙对澳门的侵占,而划界交涉破裂的直接原因在于双方对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的不同理解。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是中葡关系史上对澳门地位做出规定的第一个条约,如前所述,此条约是以1886年8月10日赫德与罗纱签押的《拟议条约》为基础的,而在澳门谈判交涉中,赫德与罗纱密谋,故意将条约葡文本中的occupação和英文本的occupation(占据、占领)写成中文的“居住”或“驻扎”。这导致在此基础上达成的《里斯本草约》、《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第二款中外文本含义不尽相同:“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永远占据)管理(统治)澳门以及澳属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9]764-766此条款直接引发了中葡澳门主权争议,葡国认为此条约从法律上承认了葡人占领、统治澳门的既成事实,葡国不仅享有澳门半岛、氹仔、路环、对面山、大小横琴岛的领土主权,而且依据当时的国际法,享有以“炮台大炮射程所至之处”作为澳门领水区域。而清政府则认为此条约只是承认葡人占据管理澳门的事实,即将澳门的治权分割给了葡人,葡人的管辖权仅限于清廷允准葡人居住的澳门半岛内,无所谓领水。张之洞早在1887年任两广总督时就指出:“公法载地主有管辖水界之权,以炮子能及之处为止……此系指各国自有之地,及征伐所得者而言。澳门本系中国之地,不过准其永远居住,葡人只能管辖所住之地,宜明立条款,所有水道,准其船只往来,不得援引公法,兼管水界。”[7]卷71:15
葡国力争将澳门半岛和氹仔、路环、对面山、大小横琴岛及其周围水域纳入统治范围,是因为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防守澳门,而且还可以解决一向仰仗中国的日常生活供给,令澳门真正自给自足,独立自治。[3]172而在当时,葡国的国势无法给予这种主张坚强的武力后盾,因此希望通过谈判,以及葡英同盟的外交压力获取清政府的让步。
而20世纪初正值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高涨、国民外交运动兴起的时期,在涉及国家与民族利益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国民试图通过舆论压力,打破上层统治阶级对外交事务的垄断,督促政府外交向着民众要求的方向前进。在澳门主权问题上,赫德与葡国这种明显的外交欺诈行为,在国际法上应属无效之列。高尔谦在谈判中也紧紧抓住条约的中文文本不同于葡语文本这个理由,拒绝考虑参照英文文本,其理由是中国舆论不接受那些东西。[1]99
中葡澳门勘界开始后,香山县士绅成立“香山县勘界维持会”,随即致电北京:“中葡划界,葡欲无厌,稍任混越,全粤堪虞,请电粤督、外务部,坚持陆界旧址,尺寸勿让,水界非葡所有,尤宜保守。”[10]高尔谦本人也收到“来自有华人集居的远东各地的电报,他们不仅要求高对葡人的要求不作妥协,而且还应利用这个时机要求收回被葡人侵占的领土”[1]62。鉴于高尔谦的退让,10月17日,广东勘界维持总会召开大会,绅商学界到会者约千人,一致通过致外务部及各同乡京官电,指出:“此事关系全粤门户,万难割弃。现在全粤人心奋激异常,若不迅速办结,恐生意外。”[11]
马楂度在其谈判日记中曾多次提到舆论界的强硬态度,“没有鼓动高不妥协或要求中国收回说是被我们霸占过不适当占领土地的新闻或电报的日子不多”,“它们要求高态度坚决,除最初租借地外,要求将所有地方收回”。[1]67-89这种状况使马楂度几乎对谈判前景丧失了信心,“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与中国强烈的爱国感情相抵触,不可能在澳门勘界问题上达成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1]56。
中葡澳门勘界会议进行时,中央权力机构已处于衰弱状况,独揽大权的西太后已经去世,摄政王载沣优柔寡断,外务部大臣不尽其职,管部大臣庆亲王三年间从未去过外务部,会办大臣那桐三年前就得了瘫痪疾症,也尽量躲开外务部。[12]在这样的状况下,清朝统治者不能不顾及地方政府、社会舆论的意见,以免在受到外来威胁的同时,又在应付内部问题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外务部指示高尔谦:“界址出入关系重大,数百年悬案不必取决于立谈,无论如何为难,总宜坚忍磋磨,期于外不食言,内无失地,万一旷日持久,坚不就范,势必出于停商,亦当使后人得所措手。”[7]卷8:20
在获悉高尔谦提出将葡人已占领或在其势力范围内的一些地方做出让步后,外务部一再致电:“粤省民情如此,断不容再有一分退让”,“葡使来文时,可复以现在民情激愤,舆论沸腾,我于界务,未便再让”。[13]随后,马楂度在与高尔谦会谈时,发现“他又变得跟当初一样,寸步不让”。香港一家报纸把中国政府的做法概括为“官方利用公众舆论的压力寻求解脱,以逃避它的责任”。[1]103
鉴于中方的不妥协,马楂度认为没有继续谈判的必要,建议两国政府将此事提交仲裁,得到葡萄牙外交部同意。1909年11月中旬,艰难的香港谈判结束后,马楂度前往北京,谋求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并力求英国的支持。马楂度认为清政府面对英、葡联合阵线,应会表示同意。然而外务部1910年1月3日的照会让马楂度与朱尔典大失所望,清政府明确拒绝了将澳门问题提交仲裁,在澳门界址问题上毫不妥协。1910年、1911年葡中两国相继发生革命,澳门划界问题遗留下来。
可见,在澳门划界问题上,清政府运用国际法的一些理论,坚持了自己对澳门的领土主权,在无收回澳门的实力和客观条件下,索性借用中国社会舆情的高涨,抵制葡国的索要,使澳门勘界问题继续成为悬案。这种搁置外交也为后来民国政府所继承。1928年的中葡签订的新约——《友好通商条约》,以及1947年中葡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换文,都没有涉及争议较大的澳门问题。这是中国政府面对葡国侵占澳门事实的无奈之举,但也使“澳属之地”的界址始终没有获得法律的确认。新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后,澳门划界问题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注释:
①参见龙心刚《近20年来澳门史研究综述》(载《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关于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的研究,仅有不多的几篇文章或专著涉及,如黄鸿钊《清末民初中葡关于澳门的交涉和新约的签订》(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9年第1、2期)、《清末澳门的勘界谈判》(载《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12期),邹爱莲《中葡<通商和好条约>与澳门勘界问题》(载《历史档案》1999年第4期),吕一燃《清季中葡关于澳门的交涉和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载《黑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中国近代边界史》第十六章,黄庆华《中葡关系史1513-1999》中册第六章第六节等。
②葡人1553年始居澳门时只建造了一些房屋,并未划定界址。1622年,葡人私自建造围墙一道,聚居墙内,这道围墙便成为澳门的自然界址。城墙有3道城门,即三巴门、水坑门和新开门。这个原租地界一直维持到1849年。这次谈判中提出的三巴围墙和关闸之间的一些村庄,不在葡人所纳地租范围内,但已被其久占,清政府表示愿让步以此地作为澳门属地。具体参见马楂度《勘界大臣马楂度葡中香港澳门勘界谈判日记》第55页。
[1]马楂度.勘界大臣马楂度葡中香港澳门勘界谈判日记(1909-1910)[M].澳门:澳门基金会出版社,1999.
[2]黄鸿钊.澳门史纲要[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0:24.
[3]吴志良.澳门政治发展史[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
[4]徐素琴.“封锁”澳门问题与清季中葡关系[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4-39.
[5]黄庆华.“澳门地位”、“澳门属地”与赫德[C]//王建朗,栾景河.近代中国、东亚与世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636.
[6]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G].北京:三联书店,1982.
[7]王彦威,王亮.清季外交史料[G].影印本.台北:文海出版社.
[8]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等.清代外务部中外关系档案史料丛编——中葡关系卷:第二册[G].北京:中华书局,2004:601.
[9]黄庆华.中葡关系史1513-1999:中册[M].合肥:黄山书社,2006.
[10]澳门划界之近闻[N].申报,1909-03-21.
[11]勘界维持总会大会纪要[N].申报,1909-10-25.
[12]骆惠敏.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册[M].上海: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708.
[13]黄福庆.澳门专档(二)[G].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298-385.
A Study of the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Portugal Macao on Boundary Demarcation
ZHU Zhao-hua
(Department of History,Suzhou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09,China)
The Sino-Po rtuguese negotiation p romp ted by the Erchen Pills incident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on boundary demarcation was the last such one p rio r to the 1987 Sino-Portuguese Joint Declaration on Macao.The Qing government insisted in the negotiationson its sovereignty over the Macao peninsula and its territorialwaters.Unable to recover the governing power over Macao,it used people’s dip lomacy as its fo rce in the background and made the boundary demarcation issue an outstanding one and left a favo rable oppo rtunity fo r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the issue.
late Qing Dynasty;Macao;the Sino-Portuguese Treaty of Amity and Commerce;Macao territory
K252
A
1009-1513(2010)01-0065-05
[责任编辑文 俊]
2009-10-12
本文为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名称:近代中国政府对边疆危机的策应;编号:08SJD7700003),并受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
朱昭华(1976-),女,贵州铜仁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从事近代中外关系史及边疆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