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加林
(郑州轻工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道德风险行为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指代理人在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 (乌家培、谢康等,2006),它实际上是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通过隐藏自己的行动提高自己效用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 (Williamson,1996)。联盟伙伴的道德风险行为是企业的道德风险在战略联盟这个组织形式中的具体化和特殊化,指战略联盟中的伙伴企业在确定某种联盟关系之后,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主动或被动地单方面追求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 (符加林,2008)。联盟伙伴的道德风险行为通常是导致联盟失败或效率低下的关键原因之一,对道德风险的治理也是联盟关系治理的主要内容。概而言之,对道德风险的治理包括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两类。正式治理是指依靠法律、制度、正式契约等约束联盟伙伴行为的治理方式;非正式治理主要指利用习俗、声誉、关系规范等约束联盟伙伴行为。其中,在信息传递日益发达的今天,基于声誉效应的治理方式受到越来越多地重视。
企业声誉效应指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本身及其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决策、相互关系、市场表现等所产生的影响 (Dow ling,2004;Gary,2003)。从国内外企业声誉的研究文献来看,企业声誉效应的主要作用对象可分成两大部分:一是企业声誉对该企业本身的影响,比如,声誉对该企业行为的影响 (Nunlee,2003)、对该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Jan Hughes,Nicole Dyer,2009)等等;二是声誉对交易人或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影响。企业的外部分利益相关者根据某企业的声誉状况决定对待该企业的行为态度。类似地,联盟伙伴的企业声誉对该伙伴本身及其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该伙伴可能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
本研究利用经典的古诺博弈 (Cournot Game)模型,分析战略联盟中道德风险行为的存在性,并以企业声誉效应理论研究企业声誉效应如何对联盟伙伴的道德风险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古诺 (Cournot,1838)模型是纳什均衡 (Nash Equilibrium)的最早版本 (张维迎,1996),它主要分析两个寡头企业联合决定产量以获取最大的合作利益。因为每个企业都有私自提高产量的机会主义动机,因此合作的纳什均衡通常很难实现。但事实上,若博弈是重复的或者考虑关联博弈时,古诺博弈的均衡路径会发生改变。笔者在古诺博弈的基础上引入声誉效应,分析联盟伙伴可能的道德风险行为及声誉机制的约束作用。
假设市场中有两个企业X与Y都生产某种完全相同的产品,这两个企业组成本博弈的两个参与人。X代表联盟中的主导企业,即在结盟之前主动去寻找、选择联盟伙伴的企业,有些文献中也被称为盟主或联盟发起企业。Y是目标企业,具有私人信息。在委托 -代理理论中,具有私人信息的一方被称为代理人,另一方就被称为委托人。在我们的分析中为了简明直观,把 X企业被称为委托人,Y企业被称为代理人。
每个企业的策略是选择产量以最大化其收益;每个企业的产量是连续分布的,以 qi(i=X,Y)代表企业的产量,qX,qY分别是企业 X和 Y的产量,且 qX∈ [0,∞);qY∈ [0,∞),该产品的市场总需求量 Q=qX+qY;市场的需求函数为线性形式,Q(P)=a-P,则市场的出清价格可由逆需求函数表示为 P=a-Q=a-(qX+qY);为方便分析,假设每个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相同,都为c(c<a),无固定成本;博弈的收益是利润 π,它是两个企业的产量的函数;双方的生产函数、成本函数及支付函数等都是共同知识。
博弈分析主要考虑参与人的策略及相应收益,以此选择最优行动。本博弈中,以利润来衡量参与人获得的收益,根据假设中的产量与市场需求函数,企业 X与 Y的利润分别为:
其中,πX与πY分别表示两个企业的利润。如果两个企业不组成联盟、事前也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或串谋,这个博弈是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则两企业的均衡策略是选择各自利润最大化的纳什均衡产量 (,),这要求:
反应函数意味着每个企业的最优的产量选择策略是另一个企业产量的函数,这两个反应函的交点即是纳什均衡点。解由两个反应函数组成的方程组
可见,两个企业联盟后的总产量小于竞争状态下的产量,但总收益 (利润)却大于竞争状态下的收益。如果两个企业平分联盟利润,则每个企业将得到的利润为a-c)2,明显大于各自生产时的(a-c)2。说明两个企业建立联盟是有利可图的,这也正是许多企业建立联盟的直接动因。
表 1 两企业联盟博弈利润表
但如果博弈是重复进行的 (信息有效传播也能起到相似的作用),声誉效应将会对均衡结果产生类似集体理性的影响。以下是考虑声誉效应时的博弈模型。
为了分析更加清晰,现在古诺博弈修改为动态联盟博弈,并假定企业 Y有道德风险行为倾向,而企业 X诚实守约。在联盟建立后,Y有两种行动选择,其策略空间是 {扩产,定产},扩产是指Y私下扩大产量,是Y追求自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定产则指 Y按联盟约定生产定量的产品。企业X的策略空间是 {忍让,报复},若 X采用冷酷策略 (grim strategy),对 Y任何机会主义行为将采取永不原谅,没有再次结盟的可能。这个博弈的扩展式如图1所示。
图 1 联盟伙伴产量博弈的扩展式模型
由于 X的企业声誉效应的实施机制依赖于重复博弈,根据Kreps(1982)等人的观点,声誉反映了博弈参与人的类型的信息,如果企业 Y私下扩大产量,将暴露其机会主义者的内在特征,另一方将会因此而拒绝与其合作。
企业 Y的一次性道德风险行为比其维持联盟时所获得收益的增加额为
企业 Y的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后,联盟解体,Y在以后的每期博弈中只能获得如下收益:
其中,δ为贴现因子 (0<δ<1)。如果博弈进行 T期,则 Y的道德行为导致联盟解体而产生预期损失为
依据KMRW定理,只要博弈的期限足够长,必然有 δ存在,使得 EΔπ′T>ΔπX,即,Y的道德风险行为将使其总收益减少。这样,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 Y,当预期到其道德风险行为 (私下扩大产量)所造成的预期损失大于其机会主义收益时,它将放弃其机会主义行为。因此,考虑声誉效应时,联盟博弈将出现如表 1中左上角的合作均衡,各自得到(a-c)2利润。而且这个博弈可以是稳定的,这表明声誉效应可以改变企业的策略选择,约束联盟伙伴的道德风险行为,实现交易的帕累托改进。
由以上博弈分析可见,在重复博弈及信息有效传递的情况下,声誉效应将对联盟伙伴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这种约束主要来自联盟伙伴的惩罚所产生的预期损失大于一次性道德风险的收益。事实上,声誉效应对道德风险行为的约束不仅来自直接的联盟伙伴,也来自其它交易主体,乃至社会公众。企业Y的机会主义者的声誉将使其与第三方的合作也变得困难,在一个较完备的信息传递市场中,这无疑会极大地增加企业Y的交易成本。同时,在信息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公众的参与意识也日益浓厚,他们通过投资、购买或传播行为影响企业的行动与收益。这都是声誉效应约束联盟伙伴道德风险行为的关键基础。但现实中建立联盟的某些企业总是有道德风险行为,这与企业的经营状态 (反映为一次性道德风险收益与维持联盟的长期收益对比)及信息揭示的明确程度密切相关 (外人很难判断是否为道德风险行为),这也正是本博弈分析中强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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