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桂香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女性教育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4)
200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自治区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自治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1]在这一“村官”计划中,女大学生已逐渐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积极的、充满活力的力量。而对于农村来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出现了农业女性化现象,即大部分男性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女性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有资料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妇女人数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这一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2],妇女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力度。
本研究的缘起是因为笔者所在的学校于2008年选派了16名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这些赴村任职的女大学生,不仅是农村公共事务参与的佼佼者,而且挑战了公私、内外领域。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这些女村官以及她们任职村庄的妇女的访谈,了解女大学生赴村任职对农村妇女公共参与的影响。本研究所使用的访谈资料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笔者对女大学生村官的访谈,笔者在这16位女大学生村官中联系到了10位,大多进行的是电话访谈,其中一位是到其任职村庄进行面对面访谈;另一方面是笔者2009年寒假对其中一位女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庄的农村妇女进行的访谈。出于便利的原因,所选取的村庄是离笔者相对较近以及女大学生村官任职相对顺畅并且做出了一定成绩的村庄。该村位于湖南望城县莲花村,全村有人口853人,女性比男性多一人。选择访谈的农村妇女要求她们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是农村劳动力中的主要力量。
杨善华曾指出,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指的是农村妇女对村庄政治活动的参与和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这种参与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所认可的参与范围,另一部分是村落社区所认可的参与范围。它包括对国家大事的参与和关心,依法参加村干部的直接选举和被选举,直接参与村庄事务的管理,参加村庄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发表自己对村务的意见,或者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对村务或政府政策的意见;还包括妇女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家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而参加村庄政治活动和公共事务,以及妇女对她们所认可的大事如祭祖、婚丧嫁娶等家族或家庭的重大事务的参与等。[3](P304)本研究所调查的农村妇女公共参与,是指后一种形式的参与,主要指农村妇女对村庄中公共资源中属于自己份额的关注以及她们所发表的意见等,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众所周知,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父系父权的社会,小生产的生产方式使男子成为家庭的支柱和社会的中心。妇女则从小被灌输远离社会的公共领域,她们的视野被限制在家庭内部,成为家务和田间劳作的操持者。而政治则完全被认为是属于公共领域范围内的事情。
1、农村妇女在公共参与中的缺席
目前,中国农村妇女在村庄自治中的公共参与程度还是很低的。1984年村民自治管理条例规定,女性在村委会中要有适当的比例。然而,在笔者曾经开展农村老年妇女生殖健康调查和农村妇女计划生育调查的湖南的两个村庄中,除了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妇女主任是由妇女担任之外,其他职位都由男性担任,对于村庄公共资源中属于自己份额的关注方面,农村妇女也很少参与。在本次调查中,赴村任职的女大学生村官李红在这方面有亲身的体会。(李红,2008年赴望城县莲花村任职)①出于保护访谈者隐私的原因,笔者对访谈人的名字进行了处理。
问:你到村庄后与农村女性接触多吗?
李:我到村庄开始没有什么事情做,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负责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事情。这个方面的事情嘛,要经常与农户打交道,但与农村妇女打交道不多。因为我们经常联系的是户主,而户主通常是男性。我与妇女打交道是因为与户主联系不上,我就到她们家里去,但通常是很多事情没有结果。比如我要她们办合作医疗的事情,她们就会说:“我做不了主,要等我老公回来。”
与妇女对自己被排斥在政治领域之外的认同相联系的,是妇女自主性或自主意识的问题。可以说,妇女自主意识的觉醒是她们参政意识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前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社会性别中“男主女从”的关系及由此而来的女子对男子的依附,这种文化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制度层面,它通过对“家国同体”的强调以及由农耕生产对男劳力的需要,而对男性在经济活动总所起的作用进行肯定,将“男主女从”的关系和女子对男子的依附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通过权力的运作和文化的传承将这种关系和依附世代相传;在观念和意识层面,它通过社会化将这样一种社会性别角色和男主女从的关系内化为意识,使农村的男子和妇女从小接受了这样的观念。[4](P281)访谈对象王大嫂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家庭妇女。
王:我平时在家里种菜、喂猪、做饭,家里有什么事情都是老倌子做主,村里、组里开会一般是他去。当然,有时他没时间,我也会代替他去参加,但开会都是男的说得多些,开会时一般还是男的占优势,因为一般当家的都是男的。虽然女的说话不一定被人取笑,但女的说话的很少。我们这些堂客,反正只做了家里这些事情,外面的也管不到。我有时也去存钱,但家里存钱时写的都是老头子的名字。
因此对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妇女来说,首要的还不是如何参政的问题,而是如何唤起她们自主意识的问题。村民们参政的前提是农村妇女对知情权与参与权的认识,以及保障她们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机制。但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这种机制亟待加强。对于村里的选举、乡长的换届等事情,我们所访谈的李大嫂不是很清楚。
李:村里选举我也搞不清啊,谁的票多些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发了票下来就选举,投完票我也没有再去参加那个会。上面的人(指候选人)还是认得的,但不知是怎么上去的。你问我关不关心乡长选举?我晓都不晓得怎么关心呢?也没有人议论这个事情。村里的事情有时候也还聊一聊,但上面的事情就没有人去讲了。
农村妇女参政必须与其生长的土壤相联系。但村庄意识的淡薄、公共资源的缺乏、媒体的断层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民公共参与前提的缺乏。许多农村妇女对家庭以外的事情基本上是漠不关心的,在她们眼里,外面的事情是超出她们能力范围之外的,是她们所管不了的。对于村政或者社区公共领域的事务,她们是保持沉默的一群人。其实,这不仅是农村妇女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妇女共同的问题。
2、村委会中女大学生村官的冷遇
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虽然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在一些地方仍然流于形式,农村妇女的政治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遂导致女大学生在刚到村委会任职时也受到歧视。李红所在的村庄总共有8位干部,但包括她在内只有两位女性,她述说了刚到村庄任职时的感受。
问:你到村庄担任什么职务,开展些什么活动?
李:我刚到村庄时没什么职务给我,就是在办公室帮忙打打字,做些文员的工作,有时也写一些报告,没有具体负责什么事情,有事情也是由上面吩咐我做我就做。一些村干部对我们这些刚踏入社会的女大学生也不是很放心,总觉得我们可能做不好事情,我们的工作无法更好地开展。
相对日常生活的公共参与来说,女大学生赴基层任职面临的是政治参与问题。在传统由男性一统天下的领域,女大学生遇到的这种尴尬也是可想而知的。她们不但到村庄后会有这种冷遇,就是有的女生有做村官的想法时也会遭到家人尤其是男性家长的反对和阻挠。我们访谈的另外一个女大学生村官王珊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王:我想去村任职是源于我看过的一本书,那本书里讲到了许多大学生在西部干出了很好的成绩,我看完之后很激动,也很感动,觉得她们的生活很有意义,我想如果给我机会的话,我也会义无反顾去选择。后来我们学校有这个机会后,我回去跟我父母商量,我妈妈没有说什么(也许是母亲根本做不了主——笔者注),父亲却强烈反对我去,他说一个女孩子跑到农村当村干部有什么出息,你自己从农村出来,怎么还回到农村里去?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能当村干部吗?肯定不行。我后来自己还是选择了,我不后悔。
从这里可以看出,女性缺席的原因不排除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但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原因是,村委会好像是一个没有实权的地方,农村干部的边际地位使其身份往往是兼职的,村民们有时对村干部也很排斥。因此,妇女利益意识的觉醒、她们对自己利益的诉求与社会对妇女在政治领域中活动的排斥,以及妇女对这种排斥的无奈和实际认同,就成为直到今天在大多数农村地区仍可看到的一种社会现象。
毋庸置疑,大学生村官的加入使该地区的基层组织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改变了原组织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产生影响。尽管女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碰到了很多坎坷,然而在克服这些坎坷的过程中,她们不仅在农村发挥了聪明才智,锻炼提高了自己的能力,而且通过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妇女的整体活力,并激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级事务。
1、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每个人都会经历一段心理上的适应期和角色转换的磨合期。就女大学生村官而言,如何融入村民当中,是她们首先要处理好的问题。王茕,2008年经学校推荐成为湘西自治州一个村庄的村长助理。
王:我的性格比较文静,刚当上村官时,我既不知如何称呼村民合适,也不知如何找共同话题与对方交流。我决心逼着自己改变,逐渐在工作上放开手脚,帮助村民丈量田地时,我不再嫌脏,而是卷起裤子,直接踩到泥地里;村里召开大会时,我利用自己大学里所学的管理学知识为村委会工作献计献策;我也经常动员村里的妇女参加村里的会议。我发现只要给她们机会,农村妇女是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
在中国,妇女能力有限和她们对投身于公共事务缺乏兴趣的说法被广泛传播。妇女内化了这些时常被重复的观点,致使她们更加缺乏自信心,传统社会中的角色分工得到巩固。从某种角度看,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缺乏一定的技巧或者经验,但这是她们缺乏平等机会的结果:教育或培训机会的相对缺乏,有限的与高层官员打交道和村子以外事务的经验,对信用或经济资源的有限接触,等等。正如高小贤所指出的,这样的不平等的接触机会与其说是妇女能力低下的反映,不如说是这个文化和社会体系决定了的资源和机会分配的反映。[5](P2)女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之后,首先就是挑战了传统的观念与思想,对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起到了一个较好的促进作用。
2、思想观念的改变
从文化方面来讲,女大学生村官对农村的社会性别文化建设产生一定影响。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一直将女性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女性参政被认为是“牝鸡司晨”。对此,女大学生村官的出现,打破了男外女内的传统观念,从而对农村女性的公共参与有所促进。在女村官的鼓舞下,农村妇女开始敢于冲破世俗,实现自我。女大学生村官李红有以下感受:
李:我后来主要负责新农村合作医疗、文化、教育这一块。后来这些农村妇女都愿意和你交谈,问一些这方面的情况,有次这里征地修公路,她们还跑过来问我征地赔偿款的事情,我就查了这方面的政策、资料,给她们看,她们就到村上去反映,为自己争取赔偿金。
可以说,女大学生赴村任职打破了传统观念,在大力宣传动员下,农村妇女公共参与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笔者问一个中年妇女想不想当妇女主任、想不想入党时,这位农村妇女说:
看到这些年轻妹子能做好这些事情,我也想试试自己的能力了,尤其如果能够与她们一起做事的话,那就更好。其实女的管起事情来比男的还要认真些。
因此,在笔者所调查的村庄,当有妇女姐妹参加竞选时,她们都会给予积极的支持,有三分之二的人愿意给姐妹们投票。一部分人的支持源于身份的认同感,是为改变妇女政治地位而投票;一部分人是以实力为参考依据的,这说明在她们的心目中,女人不比男人差,不需要对弱者的同情。
在以往的研究中,男村民总被看做是村庄公共参与的主角,农村妇女则被认为对村庄公共事务参与缺乏自信,不积极,或者认为这种事情与她们无关,除了少数妇女干部是理所当然的积极分子之外,其余的大多数妇女,即使是最有兴趣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人,充其量也只能是在家里与丈夫讨论或者出谋划策,抛头露面在外活动则通常是村落的“社区情理”[6](P243)所不赞成的。但是如果从“村庄政治”这一视角去看,我们就会发现只要事关家庭的利益和家庭(家族)在社区中的地位,农村妇女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其实是有很高的积极性并愿意付诸实践的。
女大学生赴基层任职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她们扮演了多重角色。第一,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在农村,涉及农民利益的政策法规很多,如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土地山林、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还有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法规,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选举法,等等。这些政策法规,农民可能不了解,或者说了解得不全面,需要宣传、解说。第二,是村情民意的调查员。要调查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情况,要搞清楚农民所思、所盼、所忧、所惧、所恨、所怨、所喜,女大学生村官担负着重要的职责。第三,是富民强村的促进员。女大学生村官可以为村庄发展提供一些新技术、新信息、新项目、新点子。第四,是群众事务的代办员。农民当前特别关注的问题是农村合作医疗、低保、义务教育,女大学生村官可以给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第五,是弱势群体的救助员。她们想方设法帮助农村的五保户、病残户、孤寡户,特别关注困难家庭孩子上学的事情。第六,是远程教育的操作员。然而,在推进女大学生村官与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时,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女大学生村官的性别意识与主体性问题。女大学生村官必须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否则,她们可能不仅不能代表农村妇女的利益和意见表达,而且还会复制男权文化。这里的利益不仅限于物质利益,还包括妇女对自己政治等多方面权利的认识。因此,女大学生村官上任前都应该接受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
第二,应着重培养女大学生村官的参政意识和能力。在女大学生村官上任之前,学校、妇联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应对其进行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要关注农村妇女对自己社会性别角色的认识。这涉及她们如何看待自己与男子的性别分工,如何看待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要保障农村妇女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既包括观念层面社会对妇女这种权利的认同,也包括通过制度层面的安排对她们这种权利的保证。[7](P14)
第四,以往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或公共参与的研究往往将关注点集中在“国家政治”的领域,并由此对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情况给出一个解释,这容易忽略农村妇女在“村庄政治”领域的积极参与。对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如果仅仅从“国家政治”的角度给予解释,就可能会对农村妇女的实际参与情况做出不切实际的判断。本文所讲的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指的是农村妇女对村庄政治活动和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从而为调研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提供了一个宽泛的视角。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已经着手调查那些造成妇女参与公共生活障碍的潜在的文化、社会和经济限制因素。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改变那些限制妇女参与到公共生活中的根深蒂固的结构和态度是一个长期的斗争。在中国,学者和行动倡导者、政府官员和非政府机构,包括农村妇女自身都投入到了这场战斗中,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加入村官行列,相信对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1]大学生村官 [D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12829.htm?fr=ala0.
[2]山东省妇联.关于农业女性化问题的几点思考[DB/OL].中国妇女网,http://www.women.org.cn.
[3]杨善华.转型期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A].魏国英.教育:性别维度的视角[C].北京:学林出版社,2007.
[4]李小江.批判与重建[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
[5]高小贤.探索的脚印:中国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治理本土案例[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
[6]杨善华,沈崇麟.城乡家庭——市场经济与非农化背景下的变迁[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7]罗沛霖.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