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兼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回收策略

2010-02-14 15:18杨华国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0年2期
关键词:电器电子产品体系

杨华国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浙江嘉兴314001)

完善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兼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回收策略

杨华国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浙江嘉兴314001)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出台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构建我国规范性的废旧家电回收系统,以配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国现有废旧家电的回收体系是以民间回收系统为主导,虽然存在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但契合了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的特性和国情,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竞争性。构建一套可行的废旧家电规范化回收体系,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以现有回收体系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规范化改造和完善。

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2009年6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式公布。2009年6月28日,根据该实施方案,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这两部政策文件为基础,我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正式出台。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出,“鉴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建立,2009年先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2011年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家电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制。”可以看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构建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只有这个体系建立了,才能保证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顺利实施。

我国当前的废旧家电回收系统到底存在什么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能达到这些要求吗?如果不能达到,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这些都是当前我国在构建一个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过程中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

1 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现有回收体系是传统路径沿袭、经济利益驱动与国家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结合而形成的混合体系,主要包括供销社/物资回收企业回收、民间回收、家电销售商“以旧换新“回收、搬家公司回收、售后服务站或维修站回收等回收渠道,其中,民间回收渠道占主导地位。

1.1 供销社物资回收/物资再生企业回收

建国以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一直是以供销社系统为主经营的。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政府将其中的废金属回收划归物资系统的物资再生企业经营,形成了供销社和物资系统回收企业并存的再生资源系统回收格局[1]。随着家电行业的兴起,废旧家电作为再生资源的种类之一纳入了供销社和物资系统中。但是,供销社/物资系统回收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渠道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供销社/物资系统回收企业体制老、经营机制僵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全国大多数地方,供销社/物资系统回收企业回收系统日趋萎缩。

1.2 民间回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供销社/物资系统回收企业在回收行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冲破,大批个体经营者开始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成为我国回收行业的重要成员。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有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专门收购废旧物资,同时也收购旧家电的小商贩,也有专门收购旧家电的小商贩。民间回收系统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体经营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回收渠道畅通、经营方式灵活,同时适应了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国情,因此利润大、发展快,在我国现有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中逐渐成为主力军,回收的废旧家电占总量的90%左右[2]。

1.3 商场“以旧换新”回收

这种回收活动一般是商家受二手家电经营者或者是厂家的委托而开展,同时也是商家促销新家电的手段。其中90%以上的回收家电被卖给收旧货的人(只有一小部分回流企业)。这些旧电器经筛选和初步维修后,能继续使用的,就当二手家电卖掉;不能继续使用的,拆解后将好的零部件留下,作为组装配件或维修配件继续使用,剩下的按废铜烂铁、塑料、玻璃等归类,卖给废品处理厂。

1.4 售后服务或维修站回收

消费者将不能正常工作的家电送到售后服务部或维修站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售后服务部或维修站收购。另外,也有部分流动废品收购商将回收的废旧家电直接卖给个体维修站,供其拆解零部件[3]。

1.5 搬家公司回收

相当一部分搬家公司在从事搬家服务的同时,顺便也收购旧家电,回收来的旧家电,一般送到二手家电市场销售。

以上5种渠道的回收方式,可以归纳为2个特点:一是回收的目的是为了从废旧家电中赢利,而不是为了处理废旧家电;二是收购来的废旧家电都要完成二手家电和废家电的分流,其中将二手家电进行再商品化销售[4]。

2 我国现有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5种渠道的回收方式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回收渠道不规范。目前我国大约90%废旧家电的回收是由走街串巷的民间“游击队”低价收购,这些产品,有的直接进入二手市场,有的被手工作坊拆卸二次使用,有的卖给了那些没有正规资质的处理企业,存在着回收渠道无序、对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偷盗等问题。

其次,环境污染严重。现有回收体系回收的废旧家电,特别是民间渠道回收的,除了进入二手市场外,大多数流向非正规的拆解作坊进行手工拆解[5]。其典型拆解流程是:从废旧电脑中人工拆解并分拣出好的电子元件,经加工后出售;然后通过硝酸浸泡,从电路板中提取铜、锡、金等贵金属,外壳则粉碎成塑料粒作原料出售;最后无法利用的废物焚烧或随意露天堆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6]。

再次,现在从事废旧家电回收的“游击大军”的职业卫生也存在问题。这些走街串巷的“游击队”将废旧家电回收后,除了直接进入二手市场外,其余全部进行手工初次拆解,拆解过程简单粗暴,而废旧家电制造材料成分复杂,含有种类繁多的有毒有害物质,在拆解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健康危害[7]。

由于废旧家电回收渠道无序、无资质处理企业和家庭作坊的低价竞争,使得试点企业废弃物处理成本相对较高,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并无法维持,严重影响了废旧家电的无害化处置[8]。

3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框架下的回收体系

为了解决废旧家电无序回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初步建立了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立法体系。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该《条例》,我国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渠道回收制度,回收主体可以包括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可以看出,《条例》对回收体系的运作提出了要求,如何构建一个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是《条例》顺利实施的关键。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出台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试图构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为《条例》的实施奠定基础。

按《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安排,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构建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确定回收企业。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招标方式确定家电回收企业招标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为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采取多元化回收的方式。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等均可参加试点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投标活动。

其次,收购废旧家电。消费者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再次,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标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从这三大措施来看,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图建立一套正规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以代替我国现有的民间性、无序性和零散性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最终达到有效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毫无疑问,在路径选择上,这套正规化的回收体系充分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各国)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架构。当然,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是一个全球性课题,西方发达国家以其成熟的法制架构和市场机制,率先进行制度创新,形成了一套符合废旧家电规范化、无害化回收处理规律的制度安排,这对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的构建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9]。但是,任何制度的借鉴都应立足本国国情,符合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阶段特性,只有这样,才能扎根于社会土壤,内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因此,在借鉴他国回收体系架构时,一定要从本国实际出发,不能盲目照搬照抄,更不能简单移植。否则,所借鉴的模式很容易与现实脱节,最终只能徒具其形,落入“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尴尬境地。

发达国家建立的规范化回收体系,有几个必备的前提条件。首先,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层次,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可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其次,社会公众有较高的环境意识,积极履行“消费者责任”,并有较为良好的垃圾分类提交等生活习惯;再次,生产企业有很高的社会责任感,并且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证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为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支付必要资金。反观我国,这几大条件都还不成熟。

民间回收系统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体经营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回收渠道畅通、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国情,因此,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具有极大的存在合理性和竞争优势。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所拟建的回收体系却成本高昂,一方面,回收企业的组建、运作,以及回收网点的布局和服务人员的聘任等是一笔巨大的、需要持续投入的经费;另一方面,废旧家电的回收本身是一项极为个别化、零散性的事件,废旧家电的品质、成色、使用年限,以及回收时间和运送适宜度等,都决定了每次回收成本各不相同,但回收企业的标准化特征决定了标准化的回收操作,这自然与废旧家电回收本身特性相背离。

4 民间回收模式的完善与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构建

从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现状来看,目前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的主力军是民间回收系统。一方面,民间回收系统回收效率高,回收方式灵活,在废旧家电回收渠道的竞争中优势明显,回收了大部分的废旧家电;另一方面,民间回收系统又是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诸多问题的源头,不解决民间回收系统无序回收的难题,废旧家电拆解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就难以根治。如何在回收效率与环境保护之间保持最大限度的协调和平衡,是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构建所需要解决的最主要的矛盾[10]。

浙江永康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为民间回收体系改造提供了有益的经验。2006年,由永康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编制了《永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在永康市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成功经验在浙江省内进行了广泛推广,并被商务部确认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试点模式。永康市的典型做法,一是建立永康再生资源回收基地,永康市政府提供土地、政策,在城郊建立“回收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个体回收户在“回收基地”内进行回收、交易和拆解,有效解决电子产品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二次污染问题。二是通过对市区现有社区回收网点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和改造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回收站点。三是对目前走街串巷的个体回收大军进行引导和规范,设立“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回收站点收购的废旧家电统一到“回收基地”进行交易、拆解、分类、加工。通过“个体回收户+回收基地”这种做法,把个体回收户改造成“正规军”[11],很好地解决了再生资源回收难和污染大的两大难题,实现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综上所述,构建我国的规范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以改编为原则,建成“个体回收户+回收基地”的回收渠道。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的职能,依靠行业龙头企业的力量,统一搭建平台,在全国各城镇的城乡结合部,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基地。回收基地应该由政府统一成本价或无偿划拨土地,由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纳税、统一排污。同时,在居民社区,以现有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为基础,建设覆盖面广泛的回收中转网点。再次,对目前走街串巷的个体回收大军进行引导和规范,设立统一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个体回收户+回收基地”这种做法对我国现有的民间回收渠道进行规范化改造,发挥其高效率的回收优势,杜绝其环境污染等问题,从而搭建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一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1] 王浩东,尚兰福.废旧家电回收对策的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姚从容.中国城市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现状——基于天津市的调查[J].资源科学,2009(5):836-843.

[3] 雷兆武.我国电子废弃物收集体系构想[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7):3-6.

[4]徐建勇.以旧换新能否成为废旧家电回收主要通路[EB/OL].http://www.cheaa.com/News/PingLun/2009-6/193486.html,[2009-06-19].

[5] 黄慧成.贵屿的教训[J].环境,2002(4):18-19.

[6] 葛亚军.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现状与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3):60-63.

[7] 邱 波.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业工人健康调查[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5(6):419-421.

[8] 于昊.四大试点:蹒跚前行[J].电器,2007(5):24-25.

[9] 张科静,魏姗姗.国外电子废弃物再生资源化运作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2):109-115.

[10] 田 军,冯耕中.加强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5(12):33-37.

[11] 杜欢政.浙江永康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践[J].电器,2007(5):26-27.

Improving the recycling system of waste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a review on the"Trade-in"policy of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YANG Huaguo
(School of Humanity and Law,Jiaxing University,Jiaxing 314001,China)

An important aim of the"traded-in"policy of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is to build up a standard recycling system of waste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the future implementation of theRegulation of Recycling and Deposing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However,the guerilla recycling which dominates the current recycling system causes quite a lot severe problems,is still competitive and effective.In order to build up an efficient recycling system,it should improve and reconstruct the current recycling system based on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

"Traded-in"of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waste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recycling system

X705

A

1674-0912(2010)02-0025-04

2009-12-27)

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2008GX6D158);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00509025)

杨华国(1979-),男,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循环经济法与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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