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源配置政策
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源配置政策和采矿价款核准及处置政策。资源配置政策要求,优先将被兼并重组企业周边及部分深部资源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其内容包括:在符合国家煤炭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依照其现有产能及接续资源情况,将已查明煤炭资源储量合理、有序地向河南省六大骨干煤炭企业配置;按照河南省六大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的数量、产能,优先将两权价款项目中已探明井田的煤炭资源储量向其配置,按照井田资源储量规模,支持新建大产能矿井;河南省六大骨干煤炭企业对联片多个中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的,按照资源的整体性和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的原则,将中小煤矿的周边及部分深部资源以协议方式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以提升煤炭整体开发水平;河南省六大骨干煤炭企业对单个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的,对其改造原有生产系统扩大生产规模的,可将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资源以协议方式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河南省对其他兼并重组主体实施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在原有矿区范围内支持其增加其他可采煤层,并以协议方式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经河南省政府批准的所有兼并重组主体都可以对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开展生产勘探,以扩大资源储量或升级资源储量类别,增加的资源储量可以协议方式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资源配置规模视兼并重组后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地质条件而定,占有资源储量以15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不低于15年、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不低于20年、45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不低于30年的规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