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善新,陈江益
(湖北省黄梅县水利局,435500,黄梅)
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水利部门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3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体改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年2月,黄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黄冈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年5月,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搞好黄梅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黄梅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黄梅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标志着黄梅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之后,黄梅县水利局联合县发改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结合黄梅实际制定了《黄梅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黄梅县不畏险阻,克难奋进,历时两年,于2005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初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水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功解决了长期以来严重制约黄梅水利发展的突出问题。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前,黄梅县水利系统有些基层单位人事管理把关不严,超编无序进人,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到2003年,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达1 030人。1 030人中纳入财政预算的仅37人,96%的干部职工工资和单位运行管理经费依靠县财政每年拨给的三四百万元水费支出,2003年基层单位年人均工资不足5 000元。
困境中的黄梅县水利局领导班子痛下决心、大胆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水利系统按照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岗位配置标准核定编制405人 (其中管理岗295人,非管理岗110人),并自筹经费520多万元,妥善安置439名分流人员。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管理岗位人员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非管理岗位人员经费由各单位经营性收入支出。改革后,全系统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前,黄梅县水利系统有些基层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供给情况非常复杂,同一个单位有干部、工人、全民制合同工、集体制合同工,有财政供给的,有水费供给的,有无费的。这种编杂费乱的局面给人员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特别是有些无费人员,由于长期自谋生计,许多领导只晓得名字不认识人。改革后,黄梅县水利系统基层单位405个编制名额只按管理岗和非管理岗两种情况核定岗位,真正做到了一个萝卜一个坑。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前,黄梅县水利系统共有事业单位31个。改革后,经过转体改制、整合职能,最后核定事业性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1个。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原属县直管的黄广大堤(黄梅段)、西隔堤、3座大中型水库、3座国有排涝泵站、11座主要排水涵闸,仍由原水管单位管理。新成立小(1)型水库管理处,负责管理原小水电公司改制前管理的两座小(1)型水库。17 座小(2)型水库、140 km 湖区重要圩堤、37处乡镇排涝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由工程所在地乡镇负责管理。12处小型水电站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实行民营化,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前,黄梅县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着人浮于事、待遇过低、管理松懈、制度不全等诸多问题,在有些单位造成了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的不良局面,严重影响了水利队伍的稳定,严重影响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热情。许多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能手纷纷外出打工、自谋生路,造成大量人才外流,给黄梅县水利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水管体制改革让所有干部职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竞争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上岗的人员统一实行全员聘任制,全面推行合同制管理,县水利局收回人员调动进出权,严格执行“逢进必考”制度。通过水管体制改革,黄梅县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广大职工的工资待遇普遍提高,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工作人员都找准了目标,走上了合适的工作岗位,有效地保障了队伍的稳定,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热情。
黄梅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反映了国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科学、合理,说明在县级地方行政单位推行水管体制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
各级政府都将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作为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这也是县域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发展的方向。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职能和责任主体,逐步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组建专业化的养护队伍,逐步提高了管理和养护的专业性和作业水平。
水管体制改革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收益状况将水管单位划分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水管单位三类。根据水管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水管单位职工实行竞争上岗、逢进必考、全员聘任、目标管理责任制,水管单位负责人实行竞争选任、定期考评、优胜劣汰制。同时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责任、绩效和收入紧密结合。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逐步理顺了水价,加强了计收管理,改进了收费办法,减少了收费环节,提高了收费效率,杜绝了乡村两级在代收中任意加码和截留,确保了供水水费足额到位。建立起规范的水管单位各项经费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列入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由企业负担,更新改造经费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困难,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
①制订公平合理的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水管单位人事改革就是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这项工作牵涉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认真研究,制订出公平合理的方案,严格把关,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让留下的人员留得开心,让分流的人走得心服口服。
②将管理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避免水管体制改革换汤不换药。在水管体制改革中,一定要争取地方政府将管理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彻底改变原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的不良局面。所以,是否将管理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地方财政,是县域水管体制改革是否成功、是否走过场的重要标志。
③掌握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工作。主动掌握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他们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和再就业信心,是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同时要足额交纳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金,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1]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S].2002.
[2]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S].2003.
[3]黄冈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S].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