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药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010-02-12 17:11宋新丽李恒
中国林副特产 2010年6期
关键词:药用植物中药材种质

宋新丽,李恒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41)

近年来,随着全球传统医药兴起的热潮,我国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对中药资源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但由于无计划开发、生态环境破坏、非科学采收及植物自身的生物学特性等原因影响,许多野生中药资源日益减少,一些种类出现衰退甚至濒临灭绝,因此对野生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实现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全球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药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的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多样,蕴藏着极为丰富的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但长期以来,由于对合理开发利用中药资源的认识不足,以致一些地区不同程度上对中药资源进行掠夺式经营和不合理利用,加之违反自然规律的不适当垦殖和其它一些原因,导致中药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使资源的再生能力无法恢复。一些地道药材优良种质正面临消失和解体,例如,野生黄连、野生天麻等。甘肃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陇南山地素有“药用植物基因库”之称,但目前的基本状况是:采挖过程是毁灭性的,破坏极为严重,导致资源量萎缩,如盛产于陇南的杜仲、银杏、刺五加、黄柏、厚朴及盛产于河西的甘草、麻黄、锁阳、肉苁蓉等。对这类药用植物如不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将要面临更加严重的资源萎缩或物种灭绝。

2 药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对策

2.1 加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制建设

在保护与利用野生药材资源的各个环节中,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贯穿始终的一环。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已逐步建立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但目前我国尚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制定《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法》并与其它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专门法律相协调,是实现野生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当今及未来社会发展的长期需要。在尚未制定《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法》之前,对于原有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应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新原则和新制度,以及其他客观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修订,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我国各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很大,野生药材资源空间分布的区域特性十分突出,各地区的药材品种、类型、数量、开发利用方式各具特色。全国性的法律规范不可能包容各地的具体情况,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大有可为。应遵循自然的空间分配规律,因地制宜确定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方式与范围,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保护规范。

2.2 监测药用植物资源的蕴藏量,建立野生资源保护预警系统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以来,近20年来未进行新的资源普查。而这20年正是经济模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生产经营从计划有序变为自发无序,中药材生产收购统计工作长期中断,基层药材公司基本解体的时期。同时又是中药资源变化最大的时期,对天然药物的需求量剧增,中成药工业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在资源需求压力和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药用植物野生资源破坏日趋严重,如野生甘草50年代蕴藏量达200万t,而目前还不到35万t。为了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中药资源保护预警机制,动态地监测药用植物的蕴藏量、产量与使用量,探讨药用植物资源保护预警系统的建立方法己经势在必行。

2.3 加强中药种质资源研究,建立种质资源库

种质资源是基因的载体,植物种内所有个体及其遗传性状的基因构成了该物种的基因库,其中可能蕴藏着丰富的已知的或未知的有益基因,如控制高产、抗病、抗逆等优良性状的基因和控制有效成分代谢途径和代谢速度的基因,具体对某一物种而言,种质资源包括栽培品种、野生种及近缘野生种在内的所有可利用的遗传材料。种质资源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各种品种、类型进行考察、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和应用,以及遗传学基础、起源和演化的研究。同一种药材来源于不同的物种、不同的产地、不同的个体,可能包含有不同的遗传特性,是否具有所需的稳定遗传特性,需要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且要排除产生目标特性的非遗传因素。

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种质资源是育种的物质基础,种质资源越丰富,越有可能培育出优良的新品种,而种质资源一旦消失不可再造。药用植物的栽培终将带来遗传基础日益狭窄,遗传性状的储备逐渐减少。因此,必须不断从野外收集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栽培过程中发现的变异性品种。建立种质资源库是收集和保存种质必不可少的措施,并结合种质特性的科学评价,选择和培育新的品种是长远的战略。而大型药用植物种子库的建设是实施这一战略的必要前提。可最大限度的保护遗传多样性,为今后的开发和利用做基本的储备。

2.4 实行中药材野生资源的采收控制,建立药用植物原生地保护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药材的采收已是一些地方农民经济来源的一部分,一些地区的药农由此走上致富之路。中药材的采收能带动一方经济发展,这本来是件好事,但由于许多药农采收行为的唯利性、盲目性、非科学性和缺乏计划性,导致采收一哄而上,严重违背中药野生资源的自然生长规律,无序无限制的过度采挖,从而引起土地沙化,自然环境严重破坏,气候条件也发生较大改变,中药野生资源的再生繁殖受到影响,从而造成资源枯竭。由此,弄清野生药材的生长、发育、繁殖规律,遵循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建立中药野生资源合理的、有序的、有计划的采收新秩序,适时、合理、有效地采收利用自然资源,非常重要。同时,建立药用植物原生地保护区,开展药用植物野生抚育研究。严禁对野生稀有、濒危类中药材资源的滥采乱挖。并在药用植物的原生环境中,实行保护封育和采收控制,通过深入研究,将繁育的良种种植于野生环境中以及科学规范地采收和加工,可以达到质量稳定可控和提升的目的,因而是非常值得提倡的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药材生产措施。

2.5 重视野生药用植物的家栽驯化,开展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的替代品研究

为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开发的步伐,抢救濒危中药材种质资源,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物种多样性,就必须高度重视野生药用植物的家栽驯化,挖掘中草药产业化开发的资源潜力。中药材家栽驯化的空间较大,是未来中药产业化的必然选择。由于近年药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主要依赖野生的药材价格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经济效益驱使很多农民自发地开始药材的引种栽培工作,但由于引种过程中种源上选择不当,栽培技术上大多以追求产量为目标,普遍出现栽培药材质量较野生药材为次的现象,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药材的质量,因而要及时开展广泛深入的引种驯化的科学研究。

同时开展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的替代品研究,也可减轻对野生濒危药材的依赖程度。目前替代品的研究,在植物药方面,还有大量植物药亟待开展,成功的例子有虫草菌丝发酵物的研究和生产,虫草菌丝发酵物作为冬虫夏草的替代产品在市场上已经占有一定的份额。有报道发现某种紫杉醇共生菌可以产生紫杉醇化合物,如果经研究通过该共生菌的发酵可以获得紫杉醇或类似物,有可能替代红豆杉资源。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临床学、药理学、生药学、药物化学等多学科的研究,共同寻找疗效确切的珍贵稀有中药材以及资源严重枯竭的药材的代用品和中药有效成分的合成品,这不但能保护濒危中药野生资源,还能有效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平抑市场中药材的价格。

2.6 利用高新技术提高中药资源利用的效率,缓解濒危中药材利用压力

通过植物组织培养与细胞培养生产药用次生代谢物,为植物培养细胞能像微生物那样进行工业发酵生产准备了较好的基础,如人参、延胡索等等。通过基因克隆,得到次生代谢产物合成途径中的关键酶的基因,通过生物转化、酶促反应生产药物。新的提取技术可以提高有效成分提取率,通过化学反应促使天然化学成分的转化和半合成,使无用或利用价值不高的成分转化为有用的成分。通过生物技术直接生产药用有效成分,可以从根本上缓解对生物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对那些自然资源有限、人工栽培困难的中药资源和珍稀濒危的野生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高新技术在中药领域日益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和增殖珍稀濒危传统药材,大量生产高品质的地道药材和药用活性成分,而且对促进中药现代化,促进中药进入国际市场,将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 结语

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是中药产业得以存在、发展的根本,只有合理科学地保护、开发利用,才能保证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中药资源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基础,反过来开发利用又促进保护。只讲保护,不讲开发利用,这就失去了资源存在的意义;过分强调开发利用,而不注意资源的保护和再生能力,采取掠夺式开发,则会加速中药资源的灭绝,使今后无资源可用。只有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要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实现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中药产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胡嘉滨,毕波,郭伟.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法律体系的重构[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2,(2):61-63.

[2]肖培根,陈士林.国家中药资源宏观管理系统的建立.中国中药杂志,2003.28(l):4-7.

[3]高海泉.中外科学家研讨药用植物可持续利用[J].中药研究与信息,2002,4(5):28-29.

[4]黄璐琦,郭兰萍,崔光红.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理论研究[J].中药研究与信息,2005,8(7):4-6,29.

猜你喜欢
药用植物中药材种质
华南地区最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建成
华南地区最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建成
CRISPR/Cas9技术在药用植物功能基因组研究中的应用和展望
药用植物保育研究团队
夏季中药材田间管理做好这五点
中药材促农增收
宋四清:种植中药材 托起致富梦
四川省桑树种质资源保存与应用
药用植物资源与育种团队
亚麻抗白粉病种质资源的鉴定与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