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张联 李井龙
(安徽省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总院谢一医院 安徽淮南 232001)
医疗事故及纠纷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其后果直接影响了医疗服务行业的形象,恶化了医患关系。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是最常见的。
现在,病人及其家属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滞后,缺少自我保护的意识.有的医务人员对医疗文件的法律作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医疗处理过程的原始记录、护理过程记录不详细,甚至有随意涂改的现象;病程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内容与实际有出入;应该签字的记录没有签字;手术缺乏书面知情同意书等,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成为败诉的原因。
有的医护人员缺乏责任心,接诊病人时不认真听取主诉,体格检查不够全面,过分依赖实验室检查结果,在思想上麻痹大意;对疑难重症病情没有加强观察,遇到困难不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而是自作主张,造成误诊等;有的医护人员值班时擅自脱岗,交接班时对重症病人交代不清,导致病人发生意外或病情发生突变时抢救不及时;在诊断性操作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导致了恶性后果;在用药、输液、输血等诊疗中,适应证选择不当,用药错误或者药量剂量过大等,以致病情加重,引起不良后果。
有的医护人员平时忽视了医疗专业技术的学习,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处理病人时容易造成误诊、漏诊。有的医务人员病情对病情重视程度不够,轻率承诺治疗效果,结果治疗效果不够理想,甚至出现一些技术上的失误。少数医务人员虽然尽职尽责,但由于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出现了误诊、误治,甚至出现操作失误,这些往往也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医院应定期举办各种学习班和讲座,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深入理解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各级医师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行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医院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定期考核,使医护人员自觉执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从制度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管理部门应加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培训,强化“三基”训练,加强继续教育,采取措施激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自身技术水平;要分批分期组织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引进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技术骨干;结合医院自身情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学习和应用;定期邀请一些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查房,对临床工作进行指导。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的医疗水平,从技术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患者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群,身体遭受疾病的折磨,医护人员的礼貌热情和周到服务往往会极大减轻病人遭受的痛苦,树立病人的信心,从而有利于病情的转归和康复。医务人员应自觉加强自身医德医风培养,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诊疗过程中获得患者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还要有意识的加强医患沟通,与患者和患者家属在病情的轻重、预后、治疗方案选择与治疗费用等方面达成共识,营造和谐的医患氛围,从服务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总之,医疗纠纷是多种因素和原因造成的,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医患沟通。医患双方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氛围,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