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岭,郭玉明,王振欢,张继华,闫冬梅
(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北京 102600)
饲料三聚氰胺安全事件发生后的两年来,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以及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如何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1 饲料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库存记录等不规范。针对这一问题,重点要求企业建立记录,不仅有电子版还必须有书面形式记录存档。
1.2 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标签问题较大,如产品标签未加盖生产日期、套用批准文号、超过有效期等不符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的,发现一起销毁一起。
1.3 个别饲料企业原料库、药品库、成品库混装未单独使用的限期整改。
1.4 个别饲料企业有非法添加原料药现象坚决立案查处。
制定检查方案和程序:对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查验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标签、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产品出入库记录、检验记录、和原料进货记录、使用记录、蛋白原料检验报告;对生产车间、原材料库、药物添加剂库、成品库检查;化验室、化验设备、化验设备使用记录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物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案件查处情况:对三家饲料企业将原料药洛克沙胂、喹乙醇直接添加到饲料中的行为,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68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分别罚款人民币共计四万元的处罚。
3.1 制定管理制度 遵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的原则制订了监督管理方案,同时从饲料监管责任制度、饲料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原料方协议制度、违规行为的整改和处罚等方面,明确、详细地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自觉自律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3.2 加强培训 提高饲料执法人员素质,做到熟知法规、执法文明、程序规范;要求饲料企业管理人员做到守法生产、规范管理、按章建账、自检报检。通过对企业的培训一方面提高了自律自觉守法生产的意识和行为,另一方面,能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3 建立监管档案 实行规范化管理,突出抓好法规告知、量化监管、违法处罚三个环节,改变过去饲料监管随意性,检查走过场、检查无记录的弊端。使我区饲料监管工作真正走向正轨。
3.4 细化饲料企业备案、验收制度要求辖区的饲料生产企业均需备案,并实地检查,对证照到期、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不定期的复查,在企业未取得新生产许可证之前禁止生产饲料。
3.5 以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原料药、违禁药物为重点
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饲料质量,不坑农害农。同时,对饲料生产企业不符合规范的责令整改,有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6 加强与企业的交流联系 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与企业负责人定期召开饲料企业质量安全会、执法调研会等座谈会多次。强化了饲料生产企业守法意识,推动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3.7 加强诚信责任体系建设
为提升诚信责任意识、全区75家饲料厂签订了《北京市饲料生产企业责任书》、《北京市动物投入品原料供应单位和生产单位承诺书》,饲料厂与原料供应商也签订了《动物投入品生产企业与原料供应单位质量安全协议书》,并进行编号、分类和归档。使企业深刻认识到质量、诚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
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饲料厂、养殖场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积极探索监管模式,落实监管措施,使得饲料及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严格遵照要求实施采样,经饲料监察所质量抽检样品合格率100%,证明这一系列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