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背景下农村药店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2010-02-09 07:36王淑玲李士艳
中国合理用药探索 2010年5期
关键词:新农药店农村居民

王淑玲 李士艳

(沈阳药科大学,辽宁 沈阳 110016)

新农合背景下农村药店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王淑玲 李士艳

(沈阳药科大学,辽宁 沈阳 11001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解决大病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是农业大国,截至2008年底,农村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比例的54.3%,新农合制度无疑是解决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新农合已推行了7年,截至2009年初,全国31个省、市、区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数达2 679个,占应开展(有农业人口)县(市、区)数的98.17%,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93.57%。作为农村居民购药主要渠道的农村药店,新医改的实施是否促动了农村药品零售市场的发展,农村药店的发展前景如何?

1 新农合背景下的农村药店现状

1.1 农村药店的特征

1.1.1 规模较小,医药“不分家”现象较多 一是药店规模一般较小,从业人员一般为2至3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药店都是家族式经营,“夫妻店”占多数,实行的基本是家长制管理方式,这种一言堂代替各种规章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难以严格执行。以人管理代替了制度管理,没有长效的监督机制,制度的考核完成一般是走过场,随意填写考核表格,应付检查。二是“诊所+药店”的业态形式较多,由于受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的用药、就医特点的影响,农村药店的规模通常较小,常常是以“诊所+药店”的形式出现,医疗服务和药品零售同时经营。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经济发展较落后,医疗机构相对较少,或基本没有,大部分农村居民就医十分不方便,这样农村诊所就应运而生了,不仅可以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可以解决对基本药品的需求,这种经营模式满足了农村居民的初级医疗需求和基本用药需求。

1.1.2 常用药多,药品价位较低 农村药店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民,农民自身文化水平和收入水平决定了农村药店的药品种类主要是常用药品,并且价位相对较低。首先,农村居民基本都属于治疗性用药,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因而对疾病的诊断能力相对较低。日常生活中身体不适时,会自行进行简单的诊断,并到药店买一些抗生素、止痛药、心脑血管类药等常用药品,以缓解症状。与此同时,农村居民对于疾病的预防意识比较薄弱,基本没有日常的身体保健意识。因此,农村药店基本不经营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其次,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并且没有医疗保险,因此对日常用药的价格较为敏感,所购买的药品基本为同类药品中价格偏低者。

1.1.3 药店分布不密集,单体药店多 农村居民的居住和对药品需求的特点导致药品配送难且配送效率低的特点。首先,由于农村人口相对较多且分布较为分散,大多数以乡镇为主要的聚集地,村与村之间相对分散,零售药店分布很不均匀,在靠近城市、交通便利的地方药店往往分布较密。而由于大多数农村的交通不是很便利,交通工具比较落后,交通不便的地方很可能没有药店。其次,农村居民以村为最基本的居住单位,且村与村的距离相对较远,因此一个村落的居民对药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小,种类较单一,这就导致了药品配送的效率比较低,低效率导致的高成本决定了大多数农村药店的进货主要途径是“老板去进货”,而不是商业公司的统一配送。这也就决定了农村的药店大多数为单体药店,连锁较少或几乎没有。这主要是由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较低并且交通状况较差决定的。

1.2 农村药店存在的问题

1.2.1 药店分布不合理,药品陈列不规范 农村药店的布局与城市相比较不合理,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由于农村药店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民,因而农村药店的分布方式和农村居民的居住地点息息相关,在人口相对较多的地区,药店的数量和规模也会随之增多扩大。其次,农村的交通相对较落后,由于农村药店一般为规模较小的单体药店,因此,进货的时候要去一些规模较大的商业公司,因而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药店的数量会相对较多,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就相对较少。

店堂陈列药品分类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非处方药品标示不规范。个别药店警示语标牌不符合要求,销售柜标识不规范。有的放置位置不醒目,有的警示语颜色、字体、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药品摆放不合理。药品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而有些药店将“健”字号食品、“消”字号用品等放入非处方药品中,药品与非药品混放严重。不合理的摆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潜因素。

1.2.2 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在农村,无论是诊所还是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主要表现为:首先,农村药店大多数以诊所的形式存在,诊所的大夫经过一定的培训之后就获得了医师的资格,在为农民提供医学服务的同时还兼营一些药品。因此,没有经过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对药品的了解相对不多,而且作为诊所大夫的家属,即便是不懂药理知识,也可以出售药品,很多时候药品仅仅是作为普通的商品出售,而忽略了药品的特殊性。其次,即便是在正规的零售药店,药店的店员也仅仅只是一些学历比较低的农村居民,因为学历高的人员不愿意在农村的药店服务,因此店员的专业知识很缺乏,本着“熟能生巧”的原则,进行简单的培训之后便让这些从业人员上岗销售药品。

1.2.3 采购程序和存储条件不规范 由于进货程序和存储的条件不能严格按照GSP规定进行,因此所购入或销售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无论是“诊所+药店”还是零售药店,存在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私下向无证经营者采购药品或者采购过期药品的个别现象,另外,由于进货的个人没有很强的药品质量评价意识和一套完整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因此采购程序不规范。

农村药店由于受到经济状况、电力等因素影响,即使按GSP认证条件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也未能正常有效运转。如药房面积小、条件差;多数未按要求设置阴凉库,有

的设置阴凉库,调控设施长期关闭,起不到调节库房温湿度应有的作用;中药饮片贮存简陋,有的用纸箱、竹篓、编织袋盛装中药;在药品出库及发放过程中不按先产先出原则,操作随意性大。

1.2.4 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药店大多数为单体药店,药品定价完全凭药店老板的个人意愿,因此价格较为混乱。农村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多样,有从个体药贩手中购进低价药品的,有厂家代理直接上门现货推销的,有从零售药店违规批发购进的,造成进货价格不一,导致相同药品零售价格差异较大,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不同的卫生机构和药店中往往价格差别很大,有的价格从出厂价到零售价格差率超过1~5倍,销售利润相当高。社会上流传着“要想富,开药铺”的说法。而乡镇卫生院采取顺加作价的方法销售,也助推了农村药店价格的参差不齐,加之药品价格监管部门在价格监管方面比较费力,并且信息不对称,因此农村药店的垄断现象比较多,价格也相对比较混乱。

2 新农合对农村药店的影响

新农合是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有效措施,这一惠农政策的设施,激发了参加新农合农民抑制许久的对医疗服务和药品的需求,虽然报销是按照一定比例、一定条件报销,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在支付医药费用上的压力,农村药店也必然会受到新农合的影响。

2.1 对农村药店的有利影响

新农合实施,农民整体医疗费用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村居民的用药需求,减少了农民在定点医院中诊断、治疗方面的花费,虽然可以报销,但是由于受到了交通条件的制约,农民一般都是得了“大病”才会去医院,自己能够解决的相对较轻的疾病,大多数都是去附近的药店购药,这样就在整体上减少了农民购药的费用,很可能给零售药店带来新的商机。近些年来,农村的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除了日常的基本需求之外,还会渐渐地重视生活的质量,这种发展趋势必然会引发农民新的需求。

从2006年开始,江西、山东、湖北、福建等地陆续有部分药店参与新农合。2007年江西省芦溪县率先将符合条件的14家药店列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药店,参合农民定点药店购药,不需支付现金,只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可买到需要的药品。江西省湖口县将全部27家农村药店百分之百纳入到“新农合”农民购药报销范围,并与药店业主签订了服务协议。这些农村药店参合试点,虽然只是小范围的试行,但也是有积极意义的。社会零售药店存在其价值和发展空间。

2.2 对农村药店的不利影响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只有在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这种倾斜于医院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药店的竞争能力。第一,新农合让参合农民转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新农合政策实施以前,大多数农民都不爱去医院,因为除了基本的交通费用以外,在医院还要花费一笔“巨额”的检查和药品费用,但是新农合的报销政策首先改变的是农民以前害怕去医院的这种意识,打破了农民对医院原有的认识和看法,会让更多的人敢于去医院看病,这样“为省钱自买药”的现象就减少了,所以,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减少了农村药店的销售额。第二,目前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报销后的花费和在药店的购买价格相差不大,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上升,以及门诊就医也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畴,差距将逐渐拉大,进而更多的参合农民会选择定点医院。第三,医药不分业的体制下,医生处方不能顺畅地流入社会药店。

3 新农合背景下的农村药店发展策略

3.1 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可以获得长久的竞争优势。随着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不断增多,农村市场药品需求必会上升,竞争成为必然趋势,因而对于那种简单地将药品当做普通商品来出售的意识和行为,将会成为市场竞争的障碍。因此,零售药店应该有超前的竞争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销售药品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口碑,这与农民居住方式和生活特点息息相关,良好的口碑不仅可以降低农村消费者对药品价格的敏感程度,而且还可以提高消费者对药店的信任程度和忠诚度,因此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可以使药店获得长久的、独特的、有竞争力的竞争优势。

3.2 培养和提高农民的日常保健意识

零售药店在改变农村居民不良的用药习惯方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零售药店是农村居民的主要用药途径之一,零售药店可以对这部分农村消费者进行说服教育,改变以往的不良用药习惯,规范农村居民的用药方式。

培养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为药店获得除药品之外的盈利点。目前,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保健意识比较差,对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需求较少或基本没有。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保健意识必然会加强,这种“小病挺大病靠”的现象必然会不断减少,因此,零售药店应该适时引导,提高其日常保健和对疾病的预防意识,改变以往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引导农民的预防和保健意识虽然不是药店的职责,但是在教育农村居民的同时必然会增多与其沟通的时间,可以增强农村居民对药店的忠诚度,在销售药品的同时培养农村居民对保健品的需求,为药店寻找新的盈利点。

3.3 药店选址在交通方便的地区

由于农村地区的交通工具相对较落后,且道路较为崎岖,农村药店选址应该尽量考虑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首先,在方便农民购药的前提下,选择交通方便的地区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农村消费者,而且消费者之间的影响和互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药店的影响力和销量,但是药店要做到诚信服务,否则将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其次,有利于药品配送,选址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可以方便医药公司的配送,这样可以提高药品的进货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进货的成本,节省进货时间。最后,由于农民消费水平较低,一般情况下一家农村药店经营500~l 000个品种已能满足当地的需求量,农村药店的经营场所有30~40平方米也足够其所经营品种的陈列,而且农民的购买力较低,往往一次买几粒或几小包药品,因此,农村药店在进药时采购量不能多,以免造成过期失效、变质。

3.4 积极争取纳入新农合定点药店

零售药店应该积极争取政策的转变,争取纳入新农合的定点单位。新农合规定,在定点医院所购入药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药店的竞争能力,由于农村药店的利润空间已经相对较小,这样的一项惠农政策,势必会使原来一些药店的消费者转移到定点医疗机构中去,尤其是交通比较便利的、离市区比较近的农村地区的农民。因此,药店应该积极纳入新农合的定点单位,一旦纳入了新农合定点单位,不仅可以挽回那部分转移到乡镇卫生院的消费者,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农村居民的用药、保健品以及家庭用的小型医疗器械的需求,为农村药店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赢利空间。

王淑玲,女,副教授。研究方向:药店管理,医药营销与人力资源管理。E-mail:lingyi505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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