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李妍 林海坤 郑裕强
(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清远 511500)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CPSC)是美国政府中承担消费品安全职能的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对消费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标准和法规,并监督执行,如《消费产品安全法案》(CPSA)、《联邦危险物品法案》(FHSA)、《防止中毒包装法案》(PPPA)、《冰箱安全法案》(RSA)等,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存在严重缺陷的产品实行召回。CPSC管理的产品涉及15000种以上,主要是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烟花爆竹及其他用于家庭、体育、娱乐及学校的消费品,其制定的标准和法规尤其是针对儿童产品的标准和法规非常细致、严格。美国定义的“儿童产品”是指设计或主要供 12岁或 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消费产品,在合理情形下的预期或非预期的能被儿童所接触的产品都属于该范畴。
2010年以来,宜家、麦当劳等国际品牌都遭遇CPSC召回而受到广泛关注,更重要的是 CPSC召回对我国玩具、服装和其他儿童产品等相关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分析 CPSC召回产品的质量缺陷,有助于提高我国儿童产品的质量状况,以适应美国相关法律和标准,促进对美出口。
统计 CPSC官方网站数据,2010年上半年共召回儿童产品 104起。从产品种类上看可大致分为儿童服装、玩具、婴儿床、家居用品、饰品、婴儿车和其他,其中以儿童服装、玩具、婴儿床为多,分别占35%、25%和 14%;从产地上看,涉及中国的产品 77起,占所有召回数的 74%,尤以玩具、婴儿床、婴儿车的比例较高,均超过 80%。具体见表 1。
表 1 2010年 1~6月 CPSC召回儿童产品的种类分析
从质量缺陷类型上看可分上衣束带不符合要求、设计和制造不良、重金属含量超标、小部件不符合要求和其他,其中以上衣束带不符合要求、设计和制造不良和重金属含量超标为多,分别占 30%、28%和 22%。具体见表 2。
表 2 2010年 1~6月 CPSC召回儿童产品缺陷类型分析
儿童上衣颈部和腰部的束带容易形成套索,存在勒住颈部,导致儿童窒息或被其他物体如校车门勾住的危险[1]。CPSC的《儿童外衣抽带指南》和行业标准 AST M F1816-09规定尺寸规格为 T2-12的儿童外衣颈部包括帽子和领子不应含束带,建议采用按扣、纽扣、尼龙搭扣等代替;规格为 T2-16的儿童外衣腰部束带伸出长度应小于 3英寸 (约7.6cm),并且束带中部应缝牢在服装上[2];CPSC还建议束带的两端不带有绳扣、绳结或其他配件。虽然《儿童外衣抽带指南》和 AST M F1816-09都是自愿性标准,但是 CPSC只要发现有儿童服装违反该规定,就会发起召回。本次统计的 36起儿童服装召回中有 31起是由于该缺陷,占儿童服装召回次数的86%,如 5月 27日 CPSC召回中国产“Hind Fashions”儿童外套,原因是该外套的颈部有束带,存在勒死儿童的危险。
设计和制造不良导致危险是 CPSC召回产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设计时未考虑产品非预期的被儿童所接触而可能产生危险,如窗帘所带的环形拉绳,当儿童的脖子误被拉绳缠绕住,则会发生勒死的危险。制造不良是应该经久耐用的紧固件和零部件如螺丝钉、铰链、框架结构等意外松脱或折损而产生危险,如婴儿床,由于五金构件松脱使其一侧面分离并和床之间产生空隙,婴幼儿会被卡在该空隙中,导致窒息;又如婴儿车,由于支架上的塑料紧固件意外折断而产生危险。CPSC 5月 6日召回中国产“C&T International/Sorelle”婴儿床,原因是该婴儿床一侧面容易分离,存在使婴儿窒息的危险;6月 10日召回中国产“IKEA”罗马窗帘,原因是该窗帘的环形拉绳,存在勒死儿童危险。5月 27日 CPSC发布公告,采用 AST M F977-07为婴儿车的强制性标准[3]。
某些重金属元素威胁人类健康,特别是铅、镉对儿童的发育、智力、成长影响极大。《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 A/HR4040)对儿童产品中铅总量做出要求,从 2009年 8月 14日起,铅总量不超过 300mg/kg;从 2011年 8月 14日起,铅总量不超过 100mg/kg(如果技术上可行);玩具及儿童用品中油漆等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铅总量在 2009年 8月 14日后减至 90mg/kg。同时规定某些零部件和材料中的铅可豁免,如儿童不易接触的零部件、某些电子装置、某些本身就含铅或含铅量不超过规定的材料以及某些现行技术无法达到要求的童车部件[4]。
美国玩具强制性标准 AST M F963-08中对玩具材料中镉可溶迁移量规定为 75mg/kg[5],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对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量也有严格限制[6]。从本次统计的 19起铅含量超标和 3起次镉含量超标召回来看,铅的主要来源是油漆等表面涂层,镉的主要来源是油漆和仿真饰品的基材。如 CPSC 4月 30日召回中国产“Sporti me”玩具球,原因是该玩具球上的表层涂料含铅量超标;5月10日召回中国产“Claire”手链,原因是该心锁小饰物镉含量超标。
儿童容易吞食小部件,而产生窒息的危险。小部件主要来源于可拆卸的玩具零件、玩具碎片和服装上的纽扣、小饰品,常见的有毛刺碎片、塑料长条、泡沫碎片,但纸片、布料、绒毛、细线不包括在内。为防止该类危险,AST M F963-08对小部件有严格要求,供 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上不能存在小部件;供 37个月~72个月儿童的玩具上可以存在小部件,但必须有警示说明;供 73个月以上儿童的玩具可以存在小部件,不需设警示说明。同时,还规定了正常使用测试和滥用测试,包括冲击试验、扭力试验、拉力试验、压缩试验、绕曲试验以防止小部件的意外产生。美国法规 16 CFR Part 1500对儿童服装的小部件控制也有类似要求[7]。如 2月 3日CPSC召回“Dollar General”的玩具枪,原因是该枪的枪帽容易脱离且属于小部件,存在儿童窒息危险。
主要介绍最新关注的危险磁体,儿童误吞食多个磁体后引起肠穿孔的危险。AST M F963-08更新了磁体的有关内容,规定磁通指数大于 50且属于小部件的磁体为危险磁体。对于供 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一般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能含有任何危险性磁体或危险性磁性元件;供 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兴趣、工艺和科研套装式产品的包装上需贴上安全标签。如 5月 27日 CPSC召回中国产“Maxfield and Oberton”磁力玩具,原因是其含有危险磁体,存在危险。
从出口商品质量检验监管机构角度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避免中国产品遭遇 CPSC召回,或在遭遇召回后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1)微观方面,一是做好 CPSC召回调查工作,帮助企业查找质量缺陷来源,梳理其质量管理体系,在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问题。往往产生缺陷的表面原因是产品设计和采用的原辅料不符合美国相关标准要求,深层次原因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未及时更新标准,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分解执行。二是规范落实企业的检测制度,做到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测环环相扣,互为验证。针对中小企业检测能力不足,应注重合格供应商评定和“产品符合性声明”验证环节。三是完善企业追溯机制,实现原辅料批和成品批的双向可追溯,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对原辅料和成品进行跟踪、还原,以及时发现某一环节的问题,可将损失降到最低。
(2)宏观方面,一是分析研究召回案例和跟踪技术法规、标准更新情况,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可通过公共平台、专题研讨、行业协会等渠道发布,以提高整体行业的认知度。二是积极参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定工作,争取良好出口技术环境。三是针对召回情况作检验监管重点动态调整,对召回集中的产品开展专项整顿工作,对召回集中的安全项目作专项检测,建立适应标准要求的中心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以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出口商品合格评定体系,在根本上促进我国出口商品质量改善,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1] 傅科杰,杨力生,陈庆东.欧盟 RAPEX通报的服装质量问题分析[J].检验检疫学刊,2009,19(4):58~59.
[2] AST M F1816-04 Standard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rawst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S].
[3] AST M F977-07 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Infant Walkers[S].
[4] 陈胜.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之铅含量要求总述[J].标准科学,2009,426(11):22~25.
[5] AST M F963-08,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Toy Safety[S].
[6] U.S.FDA.Compliance Policy Guides,200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儿童服装,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