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成
低碳技术:“十二五”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崔 成
气候变化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的焦点问题之一,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也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而低碳经济的竞争则主要反映在低碳技术的竞争和国际碳市场主导权的竞争两个主要方面,其中低碳技术的竞争将直接决定未来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的格局和走向。
举世瞩目的哥本哈根谈判已经结束,但各国围绕履约机制、量化减排目标、资金和技术机制、峰值时间以及长期目标等焦点问题的谈判还远未完成。目前的谈判进程及各国的态度不仅反映出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对未来发展的环境空间的争夺日趋激烈,也暴露出了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背后的主要利益考量。
美国是在谈判中采取外松内紧政策的最典型国家,其所提的2020年比2005年减排17%的目标与公约及议定书要求相距甚远,但在奥巴马政府通过 《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等建立国内和国际碳市场,进一步加快低碳技术进步的目的则显而易见。主要表现为:
其一,试图通过投入巨资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智能电网等低碳技术的开发利用,占领国际技术制高点并实现对国际低碳技术市场的控制权,同时压中国减排为其低碳技术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
其二,试图通过其目前的国际金融控制能力,逐步建立一个其主导下的类似于国际原油期货市场那样的国际碳期货市场,取得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控制权。
其三,试图通过其金融和技术优势抵消中国在电动汽车、燃料电车等重大低碳技术应用所必须的稀土资源和稀有金属资源的控制力,使中国继续成为其重要的技术设备输出市场和原料地。
其四,通过中国的巨大低碳市场,加速消化其新能源技术研发成本,为其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商业动力。
同时,很多美国经济学者还将新能源等低碳技术视为IT技术之后的,目前唯一看得见的能够拉动美国经济下一个腾飞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美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已经完全反映出了其等待技术突破,以时间换空间的高明策略,和以期永远维持为欧盟及日本两倍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下的奢侈生活方式的战略目标,其2030和2040年比2005年减排25%与40%,2050年减排80%的目标则更加充分地暴露了这一战略意图。
日本则紧随其后,也采取了典型的外松内紧、以退为进策略,虽然提出了2020年比1990年减排25%的积极目标,但却将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出大幅减排承诺作为前提。在国内则一贯秉承技术立国、人才立国战略,其2009年8月公布的 《日本2010年经济产业政策重点》中低碳技术占据了主要篇幅,充分反映出了其在技术开发方面试图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在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及电池等低碳技术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与技术创新,维持其在低碳技术领域优势地位的意图十分明显。
相对于美国而言,欧盟可以说是发达国家中应对气候变化态度最为积极的集团,不但提出了2020年比 1990年减排20-30%的目标,还积极推动全球的减排行动。尽管欧盟国家内部在减排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但是其整体战略意图是相对清晰的,即通过加快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进一步强化丹麦、德国、西班牙等国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扩大未来全球低碳技术市场并占有更大的份额。通过全球低碳技术市场,加速消化其新能源技术研发成本,为其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新动力的意图也十分明显。另外,依托欧盟碳交易市场等手段,在加强低碳技术设备输出的同时,通过碳金融来强化伦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向碳本位替代金本位的方向努力,使其碳金融优势和低碳技术优势能够密切结合起来,以达到其通过应对气候变化重新占据全球金融和技术制高点的战略目标。
发达国家在提出相对较低的减排目标的同时,无一例外地均在低碳技术开发方面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不仅将低碳经济看作是克服危机、创造新的需求和就业的重要手段,也将其看作是确立未来技术优势地位的一次重要机遇,这些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制订,以及 “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政策均有重要借鉴意义。
我国2007年的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量是61亿吨,与美国相当。如果美国能够实现其《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提出的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7%的目标,届时其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总量将下降到50亿吨左右。根据国际能源署(IEA)估计,即使我国在延续“十一五”节能减排措施的前提下,2020年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量也将达到96亿吨 (相当于单位GDP的CO2排放强度下降40.6%),为美国的近两倍,届时我国与美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的地位将发生逆转,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尽管我国提出的40-45%的国内自主减缓目标,来对压发达国家承诺严格的减排目标,以及避免2020年谈判中的出现绝对减排承诺比较有利,但仍然避免不了届时替代美国成为国际社会重点攻击目标的命运。而低碳技术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在不明显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摆脱国际困境的主要出路, “十二五”期间能否确立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也将决定2020年后的长远经济发展空间。
对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来说, “十二五”时期将不仅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加强低碳技术创兴已经成为我国 “十二五”期间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
其一,根据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 “十二五”期间将成为我国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调整的关键时期,新兴技术产业将逐步取代传统高耗能产业,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必须改变依靠传统产业的老路,在与发达国家差距相对较小的新兴技术产业方面获得长足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而低碳技术正是新兴技术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减缓日趋严重的能源、环境、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巨大压力的重要途径。
其二, “十二五”时期也是我国向以新能源为重要增长点的新增发电结构转型的重大机遇期,而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技术都是低碳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低碳技术也是实现2020年新能源和核能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15%目标的重要前提。
其三, “十二五”期间还是我国能源消费和节能重点领域逐步从工业部门转向交通和建筑部门的关键转折期,电动汽车和相关蓄电池的产业,各种建筑节能产业、零排放建筑产业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创新,不仅引领低碳消费生活方式和创造需求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实现GDP的CO2排放强度下降40-45%目标的主要手段。
其四,依托 “十二五”这一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转折期,制订好 “十二五”科技发展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以及新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规划将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并据此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特别是低碳技术等新型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带动人才培养、拉动相关基础研究和研发产业发展,为工业化后期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五,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低碳技术所创造新的需求和就业机会也成为克服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基于新能源等低碳技术对需求和就业的拉动要高于传统能源产业的现实,将低碳技术创新与克服金融危机、以及扩大内需等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使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六,加快相关制度建设进程,将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和产业发展、以及技术创新结合起来,创造新的需求和就业,为我国步入老龄化阶段探索相关经验。
总之,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来说,“十二五”时期将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期,也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中所透露出的诸多重要信息,对我国制订 “十二五”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技术发展规划均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需求必须建立在低碳技术的自主创新上,主要依赖国外技术的时代将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转折期的到来而逐步改变,如果我们能够牢牢把握住 “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由传统高耗能工业拉动为主向高技术拉动转变的重大历史机遇,将低碳技术创新作为我国未来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基础,掌握碳金融和低碳技术主动权,从而摆脱成为继美国之后国际压力主要目标的被动地位,这些也应当成为我国 “十二五”期间必须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考虑的重大决策问题。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其一,依托上海、北京等地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建立大型、复合前瞻型国家级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基地,并与相应的融资交易体系相衔接,实现快速滚动式发展,占领未来全球低碳技术制高点,并为未来气候变化领域到国际谈判工作奠定技术基础。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采取进一步向低碳技术倾斜的政策,保证低碳技术研发和创新的资金需求。
其二,建立国内的低碳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相关领域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在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节能、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等传统能源技术进步的同时,强化新型蓄电池、电动汽车、智能电网、低排放建筑等低碳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并将节能、新能源、电动汽车、清洁燃料等低碳技术研发与纳米等新材料技术有机整合,在做好二氧化碳的捕集和封存技术 (CCS)储备的同时,力争在太阳能、核能等关键低碳技术领域率先取得重大突破。
其三,严格限制稀土和主要稀有金属资源的出口,保留对未来低碳技术应用方面的重要资源的战略控制力。
其四,依托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目标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体系,通过出台全国统一的交易标准和规范,在国内建立相应的地区间或重点企业间碳交易体系,在碳交易领域积累相应的经验的同时,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低碳技术发展的市场环境。
其五,加强低碳技术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中美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合作研究机制,在充分吸取国际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国低碳技术创新步伐;基于我国目前在全球金融市场不占优势的现实,及2020-2030年将建成1-2个世界金融中心的发展潜力,应立足长远来考虑碳交易问题,争取通过谈判影响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进程,形成对我较为有利的国际碳金融格局,并实现与低碳技术发展的良性互动。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民革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责编 张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