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冬梅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00)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综合单价将是工程结算的依据,投标人经常利用量变、价不变的计价原则实施不平衡报价,以获得最大的实际收益。严重的不平衡报价会打乱业主的资金使用计划,使得工程投资失控,招标人需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给予识别和防范。因此招标时应注意防止投标人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
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既统一又对立,双方均统一于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这一基本点。但在工程造价的计取上又是相互对立的,招标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最小化,投标单位在相同前提下,则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招投标单位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态势愈演愈烈,随着招标单位对拟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单位能否中标。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压低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这种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方法,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就其危害而言,一方面,就施工企业而言,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就业主而言,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将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在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常常遇到由于投标书中的不平衡报价而引起造价严重失真的情况。另一方面,业主盲目压价,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均全部承诺,导致中标企业无利可图,而不惜采取偷工减料等不法手段,质量、安全、进度都大受影响,给工程管理者带来很大的隐患。
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使得总价保持不变。投标人利用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但对建设方来说会打乱其原有的资金使用计划,易诱发超支付现象。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难以保证工程正常进度,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进场开工,导致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投标人利用工程量的差异进行不平衡报价,具体做法是: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可能减少工程量的项目报低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报低价,综合合价包干项目报高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有些项目没有实际工程量,业主要求报综合单价,报高价,列出假定工程量的报适中价格。
工程实施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设计方案、施工方法、主材设备、施工环境与条件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承包商经常会引导、制造和利用这些工程变更,从而实现调高单价低的项目的价格、增大单价高的项目的工程量、减少单价低的项目的工程量。
首先,业主要重视前期的设计工作,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其次,业主要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最高拦标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报价值,它一般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拦标价的设置可分两个层次,第一是总报价的最高限制,第二是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要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必需在以上两个层次设置最高拦标价。
拦标价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最后的中标价格,实际上是影响工程造价。拦标价太高,投标单位冒着被承包商高价中标的风险;拦标价太低,又可能使部分施工质量好的承包商放弃投标。因此,应根据工程特点,复杂程度、资金情况、工程规模、工期、质量要求,充分了解建筑市场的材料价格走向,考虑政府文件价和实际市场价的差距等等因素,研究类似工程的平均中标下浮率,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拦标价。
一方面,加强商务标编制精确度。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项目特征描述不清、不完整,在工程实施阶段直接影响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所涉及到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结算,同时增加工程索赔与纠纷。因此,清单的编制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减少因清单编制工作不详尽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造成的变更频出的现象。要遵循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的“四统一”原则,对建筑方案、布局、材料、设备都要做详尽现细致的描述,特别是重要的工艺流程的描述一定要准确无误,减少因清单编制工作带来的工程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另一方面,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在商务标的评标办法中要合理分配投标总报价、综合单价、综合合价、主材单价、人工和机械台班等投标报价组成因素的评分权重,改变以往注重总报价的评标办法,引导投标人合理、均衡报价。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了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在评标过程,业主还应该组织拟中标单位询标,让投标人及时澄清标书中含糊不清的问题,并给出书面承诺。
若施工过程出现了某些项目工程量变更过大,会给业主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带来风险,因此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参考FIDIC条款设定,当实际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10%,且变化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业主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定价,新价格不能超过原价格;当工程变化金额达到原合同金额一定比例时,需要签定补充合同才能申请这部分的工程款;对减少工程量的项目,进度款按实际发生支付,对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增加部分按合同内部分的70%~90%比例支付,其余部分在结算后支付。
要实现公正、公平的合理报价,必须推行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然而,不平衡报价则利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弱点,试图获得不合理的利润,打乱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因此,业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等要共同努力,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和预防不平衡报价的出现,共同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1]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周建平.工程量清单招标不平衡报价的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