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程质量管理方法探讨

2010-01-01 05:00梁卫成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10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乡镇

梁卫成

(淮安市淮阴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江苏 淮安 223300)

近年来,我国乡镇建设事业发展迅速,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随着乡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成为常抓不懈的主题,成为乡镇建设的核心。下面,就如何加强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长期以来,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责主要局限于县(市)城区,对乡镇未得到应有重视,存在明显的体制缺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权大多止于县(市),乡镇政府处于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最前沿,却未被赋予更多的管理权限,经常面临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窘境。对于乡镇大量存在的违章建筑和时常发生的违建行为,县(市)建设执法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沟通渠道不畅,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执法部门限于人力无法处理,而乡镇熟悉情况,但无权执法的两难局面。

1.2 乡镇建设管理机制落后。乡镇建设管理方面缺少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我国的乡镇规划建设实行以乡镇为主、县(市)为辅的管理机制,县(市)把主要精力用在城市建设上,对分散的乡镇建设无力顾及。乡镇虽然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但力量不足,专业化不强,相对于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来说,十分不适应。由于人员、监管、运行成本等因素限制,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没有专业人员来抓,缺乏对乡镇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服务和依法行政监管,管理工作处于弱势、散乱状态。

1.3 乡镇建设资金投入分散。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减免等改革带来了管理模式的变化,乡镇一级乡镇建设没有了收费项目,乡镇建设服务机构也失去了经费保障,无法开展规划建设服务等工作,加重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各级政府扶持乡镇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性不强,推动乡镇协调发展的合力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以分散为主,各部门分块管理、分散投入,难以形成较强的资金投入引导机制。财政实力较强的乡镇,大力发展经济,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能够提供配套资金,可以争取到更多的项目。而经济实力较弱的乡镇,无法得到资金补助,致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发展滞后。

1.4 建设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当前乡镇建设普遍存在无勘察抗震设计、无图纸审查,无资质施工,建筑材料质量低劣,该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未实施监理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频发。近年来,工业园区纷纷上马,由于国家对土地的严格控制,各项手续办理相当复杂,导致各种工程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建成并投产,土地、规划、招投标及质监安监等建设手续严重缺乏,存在极大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当前乡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已经取消,没有合适的技术力量和专业队伍能够及时替代,造成对大量从事农民住宅建设的个体工匠执业情况失去控制,致使乡镇工程中建设业主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逃避监督、私招滥雇施工队伍现象严重,削弱了对农民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

1.5 乡镇建设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乡镇建设量大面广,项目分散,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才能进行有效地管理。目前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的合并,导致乡镇建设管理人才匮乏。乡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知识缺乏,不知道什么是安全生产,怎样是文明施工,即使到了现场,也提不出指导性意见,无法正常监督工程质量、指导安全生产。

2 加强乡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2.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赋予了乡镇政府管理乡镇建设一定的职责,但相关的配套法规一直未出台,过去的乡镇建设管理条例,与现行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符,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体现不多,在法律法规上也没有覆盖到,急需修改调整。《建筑法》经过多年的运行,有些条款也需要修订完善,建议把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之一,修改完善已有的乡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证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2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做好乡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改革理顺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符合实际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实际,对现有行政监管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县(市)乡镇统筹管理机制,逐步提高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面。改变目前大多数县(市)、乡镇以块为主的乡镇建设管理体制,推行县(市)乡镇规划建设的垂直管理体制,也可将县(市)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建设项目批后规划监督管理权下放到乡镇,建立和完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确实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

2.3 严格行政执法监管。参照重点项目管理模式管理乡镇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限额以上乡镇建设工程监管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将乡镇建设工程分类别、有步骤地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针对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管理工作覆盖面,建立县(市)、乡镇、村委相结合的乡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巡查员管理制度,监督乡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4 大力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整合监管资源,充实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力量,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乡镇倾斜。各乡镇结合自己的实际,按人有岗、事就位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充实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将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延伸到位,从上到下建立起适应乡镇建设量大、面广、点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乡镇建筑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研究,编制简便易行的标准设计图集、施工技术方法及建筑知识常识手册等,通过宣传、培训和开展技术服务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对建筑抗震防灾、建筑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搞好乡镇建设示范工程,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方案,科学指导农民建房,防止盲目建设,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选择方案,引导节约建房,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住房功能上来。

2.5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系统传授乡镇工程质量安全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技术标准,尽快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对影响质量安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把好每一道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不出任何纰漏,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拼搏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打下牢固的人才基石。

[1]王学明.浅谈县及乡镇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与改进[J].科技信息,20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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