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若干思考

2009-12-30 03:42
中州学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党内民主执政能力

唐 勤

摘 要:推进党务公开是党科学判断历史方位、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而言,我们党的党务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政务公开相比显得相对滞后。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强化民主意识,跳出推进党务公开是党委“自添麻烦”的认识误区;抓住关键环节,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注重实际效果,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方法、程序和形式;强化保障机制,确保党务公开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党务公开;党员主体;党内民主;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6—0032—04

近年来,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快速发展,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①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③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在党的组织制度一章中,专门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④这些都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一、推进党务公开的历史必然性和时代意义

党务公开,一般来说,是指各类各级党组织进行党的领导活动和党务活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外,都要尽量公开,以增强党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党务公开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广大党员公开,为组织党员广泛参与党内事务、发扬党内民主创造条件;第二个层面是根据实际情况,一些党内事务和党的活动还要向党外群众和整个社会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实现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于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推进党务公开是党科学判断历史方位、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作为直接领导和依靠人民群众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其自身的民主(包括党务公开)受到了诸多复杂因素的限制而难以充分实现。当时,我们党遭受到强大的反动国家机器与帝国主义势力的残酷围剿和打压,而不得不处于非法地位和秘密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和避免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不被内外敌人所破坏,我们党不能不把保守党的秘密作为安身立命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在广大党员中普遍确立了牢固的保密观念,而且在全党建立和实行了一整套严格的保密制度。这对于保证党组织顺利开展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这是作为革命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大特点。在取得全国政权,党已经成为公开的、合法的执政党后,实现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不仅非常必要和十分紧迫,而且客观条件亦已日益成熟和具备。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扩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提出和推进,实行党务公开就更加必要,也更加可行。

2.推进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特别是落实党内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这“两个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始终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特别是落实党内民主监督,也决定了党务问题必须公开。邓小平指出:“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⑤可见,只有实行党务公开,才能增加监督的透明度,使党员了解更多的党内事务,从而更好地参与党内事务,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

3.推进党务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是推进党务公开能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二是推进党务公开能不断提高党的决策能力。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离不开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必要条件。三是推进党务公开能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和整合社会力量的能力。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群众了解更多的党内事务,可以为他们参与政治生活提供更多的渠道,满足党员和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从而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和对社会的整合能力。

4.推进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得到群众的信任。要得到群众的信任,首先就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和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事务公之于众,有利于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群众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群众中的许多疑问、误解可以在党务公开中得到及时澄清和消除,影响党群关系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可以通过党务公开得到有效化解与解决,这样才能增强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对党的信任。

二、党务公开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们党的党务公开工作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与政务公开相比显得相对滞后,存在诸多不足。⑥

1.党务公开制度还不完善不系统,制度构建还处于初创阶段

有关党务公开方面的规定显得零星和不系统,散见于党章和相关条例当中。相关的规定有:《中国共产党章程》第10条第4款:“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15条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17条规定:“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这些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加上党务公开的实践尚处于探索试点阶段,由于缺乏相应的刚性制度,致使实践中难免出现随意性、不规范等现象。

2.实践操作中党内信息偏重保密,公开程度较低

保密意识过重,保密范围过于宽泛,保密事项过多过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于稳妥性的考虑,普遍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做法,往往人为扩大保密范围,提高密级,导致许多涉及党内成员政治权利的文件不向利益关系人公开。在解密方面存在一定的惰性,到了降密、解密期也不降密、解密,损害了党内成员的知情权,也削弱了党内监督的力度。

3.党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过少

目前党务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只有党的组织主动通过党务公开栏、公报、新闻媒体、发布会等方式公开信息,没有建立和实行依党内成员申请而公开信息的机制。

4.党员获得党内信息的程序缺乏保障和救济

国外关于信息公开的程序性规定较为严密,主要有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会议公开的程序,同时明确规定了公众在获取公告信息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救济。在我国,即便是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中也缺乏信息公开的程序性规定,公民在无法正常获取信息时缺乏救济手段和途径。

5.执政党网上公开信息的作用较弱

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为加速执政党信息公开提供了硬件条件,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少党建网站栏目千篇一律,内容重复,信息陈旧,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有的党建网站承担了舆论功能,重复媒体的新闻报道;有的党建网站除了主页上的网址和几个栏目名称外,看不到实际内容,成为“空头网站”,导致党内成员和公众对其缺乏兴趣,削弱了党建网站的影响力与吸引力。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

1.强化民主意识,跳出认识误区

推进党务公开,要求地方党委领导们对党务公开的相关知识诸如党务公开的主体、客体、范围、时间、程序等都要有深入的了解,要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按党务公开的运行机制运作,这些都对党委领导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尤其在制定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专家论证,让党员和人民群众有较多的了解和较高的参与度,这给党委工作的灵活性确实带来了一定的约束。但不能由此认为,推进党务公开是“自添麻烦”。如果我们长期不推进党务公开,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不发展党内民主,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烦!纵观世界政党的执政史,我们不难发现,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执政党长期不推进党务公开,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致使党员对党组织没有认同感,党没有凝聚力,以至出现党发生解体时,竟没有多少党员起来护党的现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⑦。我们党要坚持长期执政,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在于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推进党务公开。

2.抓住关键环节,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一是决策过程的公开。从健全集体领导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方党委议事规则,合理区分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权,使全委会在审议和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发挥好主导作用,常委会担负起处理日常工作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重要责任,以此避免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参与决策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在重大决策议题的表决确定上,根据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分别采取无记名票决、记名票决和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以保证决策参与者的意愿充分表达,增强参与决策者的责任意识。二是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公开。实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其任期与地方党委的任期相同,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代表经常性调研制度,切实为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提供服务保证。建立代表定期督察检查制度,协助党委做好重大决策落实和重点工作及建设的指导推进工作。建立代表民主评议制度,定期评议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和现实表现。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及时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帮助党委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选人用人的公开。一方面,要扩大提名范围,确保选人的广泛性。在提名环节上,采取党委提名、基层提名、群众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解决在“小圈子”中选人的问题。另一方面,拓展考察方式,确保识人的全面性。在组织实施考核中,采取一岗多人的差额考察、任职经历与表现的延伸考察、各方面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的多元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此外,完善任用决策机制,确保用人的规范性。坚持研究决策前组织部门“把关制”,讨论酝酿中纪检监察部门“一票否决制”,形成决策时常委会、全委会“票决选择制”。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公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努力谋求监督制约的新成效。在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采取新办法,既要严格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更要将有关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解决好申报与公开脱轨的问题。在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上实现新进展,做到在本级汇报与到上级汇报相结合,本级评议与上级点评相衔接,利用宣传媒体有选择地公布热点部门、要害部位、实权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在探索建立询问和质询制度上取得新突破,针对发现和举报的问题进行公开的询问和质询,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有效的解释和说明,并将结果在适当的层面上通报。

3.注重实际效果,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方法、程序和形式

一是正确掌握党务公开的方法。党务公开一般可以确定为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法定公开就是要做到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就是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就是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党务公开。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相关部门提出,党委指定的机构审核,重要事项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可以通过预公开征求党内外意见,提高决策水平。凡确定公开的内容,都要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公开,并明确公开的时限要求。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紧急的事项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决策前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三是合理确定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督促落实。

4.强化保障机制,确保党务公开的顺利推进

一要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必须解决“谁来做”和“怎样做”的问题,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坚持下去。二要健全责任制。制定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对有关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把任务分解到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人员身上。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背公开原则,搞虚假公开、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要健全监督机制。上级党组织,本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着重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要健全评议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这项工作,切实形成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的党务公开成效评估体系。

注释

①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4页。

②④《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0、74页。

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第16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0页。

⑥邬思源:《论党内信息公开制度的建构》,《理论探讨》2006年第5期。

责任编辑:思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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