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莞雨
搬离老房子已经快有两年,昨夜却在梦中见到,醒来感到莫名的心酸。此时再细细想起来,便觉得我成了《冷山》里的英曼,又成了《芒果街》里的埃斯佩朗莎,回忆如河水淌过,而内心因此变得明澈欢愉。
老房子是我父亲早期的工作单位所分,很靠近市中心,尤其靠近人民公园——市里最大的公园。我小时候常去那一带玩儿,每天放学后坐在爸妈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公园的小路回家。
是的,家。老房子并不太好:很旧也很潮湿,在最顶楼,所以冬冷夏热,被另一座楼房挡着,采光不很充足——但它是我心中永远的家。我的童年和大部分青少年时光都在那里度过。正如如果你在树林里迷了路,如果看见依稀的光,你会想到那也许是你曾经最热爱的地方所散发的光亮,一旦如此,所有的害怕与寒冷都会消失。这种光亮终将消散,但它不会被你的内心遗忘。
为了给我的记忆备份,暂且记录下老房子的格局吧。它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饭厅和客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显得客厅很长;客厅西侧有门厅通向南、北面的主卧室和书房;客厅的正南、正北两边分别是阳台和厨房;洗手间和洗澡间在东北面连成一线,相互打通却互不妨碍。房子除卧室和书房外四周都是清白色的,卧室和书房的墙壁则是带着软颗粒的乳白色——后期一直在掉灰。我对那时的家装匪夷所思,我家客厅的地面全都是灰白色的大理石地,卧室里的地板也黄得十分怪异。后来有一天我上完地理课回家,摸着大理石地板细细数着里面的云母、石英和长石,突然发觉每天踩在脚下的都是珍宝!它们的黑灰色晕彩和白色的抹纹不规则地散布着,如同《爱丽丝镜中游》里神秘的棋盘,丝丝缕缕尽是诉说。此刻,这一切仿佛历历在目,而大理石冰凉的质感烫着了我的心。
我们家的家具多是成套的。从电视机柜到桌椅搁架,都是比墙壁更灰一些的白色的,但它们总被堆满了杂物,所以一直留着人的体温,至此便不再灰冷。卧室里的大木床和橱柜则是和墙壁相映衬的乳白色——我很喜欢这种温和的感觉——书橱顶层还是三个连起的半圆弧型的,不知那里还有没有我7岁时藏起的小牙齿。当牙齿仙女不再光顾,我开始习惯趴在客厅的茶几上写作业,作业虽多但是我很享受,大概是茶几的缘故。这个方形四腿木质茶几的颜色与白色的墙壁相冲突,是明亮的黑色。这黑色总让我想起无云的夜空或是黑色的钢琴面,深沉却不突兀。我爱极了这个小几。它很轻便,可以折叠——桌边四侧内各有四个用来收纳桌腿的黑盒子。但是固定盒子的插锁很容易松动,每当移动小几时插锁会嘎吱地响,同时四条桌腿晃来晃去仿佛要跳起舞来,无奈中我总是得调整它们的舞步,端正它们的站姿。即便如此,我仍然爱极了它:我写作业时它读着我的笔迹,我画素描时它倾听我铅笔滑过纸面的声音,我端着紫砂壶喝茶时它和我一起体味茶水的温度……真的,你拿世界上最漂亮最别致的茶几跟我换我都不愿意,天下任何的小几都比不上它的一点儿好。写到这里时,我的手指仿佛就已经触摸到了那平滑明净的桌面,如同微风与流水一同穿过,任何灰尘都变得清澈而柔软。
老房子各个房间的门都是咖啡色的——除了阳台的纱门是乳白色以外。阳台有两道门,一是结实的玻璃木质门,一是夏天常用的纱门。我想起曾经将烤软的彩画贴在外侧门的玻璃上,还曾经喷了蓝色的泡沫“圣诞快乐”在上面。而纱门距离地面很近,每逢拉开门都会发出“吱嘎”唱歌一般的声音。因此,我即便躺在卧室的大床上都能听见妈妈什么时候去阳台晒衣服了,爸爸什么时候上阳台抽烟乘凉了……吱嘎……吱嘎……我那时就想着,星期日早晨可以搬个藤椅到阳台上晒太阳,还可以帮妈妈晒衣服——虽然我总是不小心把衣服掉到楼下去——或者该用竖笛吹一首古老的曲子使整栋楼都记住那一个古老的不能再回来的夏日。
我写得这样琐碎,但自己仍觉得丝毫没有写到重点上去。十多年的记忆有太多可写,正如我现在脑中回荡的曲子——电影《The Legend of the Fall》的主题曲《The Ludlows》,它的意味岂是仅仅将钢琴、大提琴和小提琴的音符糅合在一起就可以表达的?十多年的记忆无论遗漏了哪一处都会令人心痛,而无论再度想起哪一段记忆,欢乐与痛楚同时流过,如冬天里的海水一般层层叠叠蔓延。
我小时候有两大爱好,一是画画,二是说话。这两件动静相差甚远的事却都存在于我的身上,也许是源于我性格深处的双重性。我记得老房子里曾贴着许多我的画,就是那类用水彩和油画棒随意涂抹的儿童画,很幼稚也很天真,但我的妈妈爱极了它们。我记起一幅很长时间都贴在电视机右墙上的画,画的是我小姨结婚时的场景。整幅画布满的是密密麻麻的彩色花点——是用蜡笔胡乱点的——那是婚礼时撒在人们头上的彩片,也是白天点放的烟花,亦是我的心花——无所顾忌地开放。我记起温斯顿·丘吉尔写的一篇随笔《我与绘画的缘分》,他说绘画让他更明晰地认知世界隐藏的细节,他提到:“不论你是否会画画,带上颜料外出写生吧,你将看见未曾意料的美丽。”即便如今我已经挥别了蜡笔画年代,我也并未试过站在梵蒂冈,仰望教堂天花板上的名画,但深知当阳光浮在麦田末端,连深褐色的树干都会裹上一层花生酱般的明媚金色,此时的风也变得可以触碰。
至于说话,其实是指说故事。我母亲总说我“滔滔不绝”、“一个琐碎的人”,这些向来就是我的特点。卧室的橱柜顶层常常摆满了我说话的玩伴:黄绿色的油罐车、红色小甲壳虫、小闹钟、跳芭蕾舞的娃娃……它们在我儿时的心中都是活生生的东西,每个玩具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名字,比如油罐车叫“柠蜜宝”,甲壳虫叫“Spider”,小闹钟是“甜蜜蜂”。闲暇时,我会把它们一字排开摆在床上或桌子上,以每个人物的口吻说话,编着它们中间的故事。这种自言自语的游戏从我记事起就开始进行,一直到十一二岁才含泪告终。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件正式而极富意义的事,这个玩具王国是那样严密,人物关系有着固定的体系,是神圣而严肃的。这样一件在外人看来很可笑的事深深影响了我的童年生活,很多年以后当我偶然又看到电影《玩具总动员》,听到里面的歌《When somebody loved you》,突然回忆起我自己的玩具世界——感触万千。那个时候我心里突然充斥了说不出的复杂的情绪,既非悲伤,也不是欢喜;既非忧虑,也不是兴起;既非失落,也不是感激,只觉得它们全都成了我的玛德琳蛋糕,细细的蛋糕屑没有掉进茶杯,而是夹杂在时光的缝隙,等待我随时拾起。
“‘冷山耸立在他的心中,他所有失散的力量都可以在那个地方重新凝聚。他所渴望的是冷山。他已经在心目中无数次地追溯家园的往事。”
——查尔斯·弗雷泽尔《冷山》
很多时候,你总会回过头去看某一段往事,感觉到昨天一切都那么美好,并非太遥远,隐约在梦中梦见,又仿佛回到过去,一晌贪欢。我想起我从老房子搬离的那个早晨,天气出奇地热,也出奇地好。我看着老房子被搬空,绿色的皮沙发都已经移了位,墙上的相框被收了起来,遍地都是灰尘。我站在七楼的楼梯口,倚着那道深红色的铁门,注视着人们将一箱箱东西搬走。我本应也上前帮些忙,但却感到四肢乏力,头脑昏晕,不知所措地站着。父亲遣我去新房子那边,让我到那边收箱。我于是点点头,背着一个红绿相间的彩格子帆布包,最后瞥了一眼阳台纱门外射进来的光线和沙发那青翠的绿色,就侧身走下了楼梯。我当时走得那样着急,丝毫没想过那正是我最后一次从这个房子的门栏迈出,也是唯一一次与它告别。我步下七楼,经过灰扑扑的楼道,推开楼下总是很容易坏的铁门,朝外面的晴空万里走去,未能回眸。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离开,一定会折回去把老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拍下来;一定会把脚步放得很慢、很慢;一定会丢下晴空依依不舍,泪流满面。
我的性情正是在这老房子内养成(下转第44页)(上接第51页)的,我人生中最真挚的一段时光是在老房子内度过的。所有这些回忆真是琐碎到不值一提,但都永远无法离开我的心、我的回忆。我并非不喜爱现在所处的居所,但是它相比老房子,总是少去了一分特殊的感情。离开老房子,我并不过分悲伤,何况之前所谓的痛楚此刻想来也都是人生中最正常不过的事。如今身在异乡,能触碰到我新房子的那些门和墙壁都是一种奢望。至于老房子,也终归是心中的寄托,漂浮在某个隐匿而珍贵的时空。至此,我的内心再度宁静下来。曾经倒流的河水呢?它们终将是过往。
“继续往前,穿过田野,来到林木葱茏的山坡,抬头看着正在黯淡的天空。那些能够让她想起查尔斯顿的颜色现在都已经淡出。万物都在归于一种宁静。”
——查尔斯顿·弗雷泽尔《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