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道青
摘 要:网络交易不受时空限制、交易成本低、传送快捷,因此,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购物方式。但由于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和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及其信用,使交易双方产生信任危机,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分析网络交易信用风险表现及原因,提出解决网络交易信用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交易;信用风险;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334-02お
根据艾瑞咨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国网络购物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为561亿元,预计08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将达到1263亿元。由于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和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及其信用,更无法确保交易的安全,因而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1 网络交易信用风险及其表现
与传统交易模式相比,网络交易改变了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物流和金流的渠道,也改变了合同模式,物流与金流不同步进行,这势必会增加交易的风险。网络市场中的商品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是不争的事实。网络交易中商品以网页形式展现给客户识别,商品本身的一些基本信息有可能会丢失,以致客户不能从网站的图片和文字描述中得到产品全面、准确的资料。这些图片有些是商品实物的照片,有些则是经过精心加工处理的图片。买方购物大多根据广告文字和图像进行判断做出决定,假冒产品往往不能辨别。图片的诱惑,加上店主信誓旦旦的保证,低价的吸引,人们的分辨能力往往下降,出现纠纷也是常见的事情。当买家与卖家达成交易意向并支付货款以后,卖家能否按时按要求发出交易货物?买家在支付货款之后能否得到合乎卖家质量描述的商品?如果出现的质量纠纷问题如何进行认定和解决等一直困扰买方。恶意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客户资料,影响卖家营销方案的实施和拉走客户;被他人假冒而损害卖家的信誉;恶意买家提交订单后不付款,或恶意退货等也困扰卖家。
2 网络交易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2.1 我国有关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这些法律和法规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正规化和法律化,但还没有形成针对网上交易主体管理的全国性的统一法律。为加强网上交易主体的管理,一些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的省市纷纷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网上店铺的管理。然而,这些行政规范性文件仅从宏观层面对网上的经营者进行宏观的约束与限制,没有法律强制力。另外,对于交易纠纷的认定和处理、网络诈骗犯罪等,还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2 网络社会监督乏力
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监督机制,如法律制裁、行政处罚、经济惩罚、舆论监督、道德谴责等,都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调节,有利于良好伦理秩序的形成。但现有的用以消除商业失范现象、维护商业伦理秩序的管理、监督、约束和制裁机制,在网络交易中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致使网络伦理秩序混乱。
一方面,网络社会的特殊环境使得网络成员缺乏道德自律。在网络虚拟环境中,人们的行为很少有人干预、过问、管理和控制,这就要求网民具有较高的自律性,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维护网络伦理秩序。但是由于网络中的大部分行为具有匿名性,网民自我角色意识淡化,良心机制的自我监督作用薄弱,网络行为变得漂浮不定,不道德行为更容易发生。
另一方面,网络社会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外部监督机制乏力。传统社会组织中,人们总是处于某一组织之中,即总处于某一种权力的控制之下,总有一定的标准去规范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但是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世界,它既没有中心,也没有明确的国界或地区界限。作为一个自发的信息网络,它没有所有者,不从属于任何人、任何机构,甚至任何国家。况且网络连接面广泛,传输速度快,搜集、处理信息效率高,人们的活动受时间空间的约束大大缩小,因而现实社会中那种分地域或靠组织设卡的控制管理方式不起作用。这也是网络世界中人的行为失控的原因之一。
2.3 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我国尚未建立健全规范的诚信管理体系,与诚信有关的立法、执法力度不够,同时缺少对整个行业行使统一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缺少对于失信违规行为的监督及惩罚的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在中国社会中关于某个企业、某个人的信用信息是封闭的,没有办法查询别人的信用信息,各个部门都把这些当作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加以保护,使得网络交易者在不了解对方信用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大大增加了网络交易的风险。
3 解决网络交易信用风险措施
3.1 加快网络市场内外的法律法规建设
3.1.1 推动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建设
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根据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加快制订在网上交易的管理办法;推动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打击网络交易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
3.1.2 网络交易平台应尽快建立健全其规章制度
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与备份制度、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良信息举报处理机制等。
3.1.3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凭借协会组织经营者、沟通政府、联络专家的有利地位,根据电子签名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证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电子商务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制定网络交易行业规范。
3.1.4 建立网络市场准入制度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实体组织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进行电子备案,并由工商部门为其办理互联网上经营主体备案证书,并发放电子版营业执照。利用网络技术公示其登记基本情况,并用认证的方式允许交易人点击它的认证标记或者电子版的执照,使现实中的交易主体与网上交易主体相挂勾,以尽可能确保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并将网上交易主体从事的交易行为的后果归属于现实中的交易主体,以尽可能维护网上交易的信用。严格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限制非法经营者随意进出市场并约束其市场内的经营行为。
3.1.5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大对电子商务执法力度
必须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加强软件、硬件的建设,使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作到进行网上监督、网上投诉、网上裁决、网上索赔和网上处罚。要加大执法力度,抓住电子商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如对虚假广告、假冒伪劣、恶意欺诈行为一有发现严加处理。另外,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还需要全国工商系统打破地域管辖权限,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共同执法。
3.2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
我国信用基础较薄弱,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缺乏资信管理的意识。为了提高网络交易主体的积极性,加速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解决,加强和拓展信用披露制度和方式,增强全社会的守信观念,为网络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
3..2.1 建立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
建立起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对從事网络销售的经营者以往通过评选诚信网站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经营者起到了肯定和鼓励的作用,成为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但还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对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建立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库。从经营、监管和奖惩等方面采集信用信息。应将经营者的违章违法行为,以及历次的警告、警示、处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动态内容,及时准确地录入到数据库中。建立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整合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机构,制定出公平的考核标准,对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做出权威性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用好的经营行为或经营者的不良行为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唤起社会广泛的监督。
3.2.2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说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模式更需要人们诚实守信,没有全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支持,电子商务就是在沙滩上建大厦,信用机制也会是水中浮萍。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为社会提供征信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网络信用数据的采集力度,建立全国个人信用数据库中心,实现各相关部门信用数据共享,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个人信用征信制度。
3.3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需要有信用奖惩机制做支撑。奖惩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赋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奖惩的权力,对信誉良好的经营者给予优惠政策,采取免于检查、信用升级等方式予以奖励;对失信经营者和个人,使其受到应有的行政、司法或经济处罚,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经营者或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广泛传播,让失信者难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
3.4 提高网络交易者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在互联网上有很多消费者广为参与的虚拟社区,消费者群体可以利用虚拟社区来传递经营者和产品的信息,共享经验,降低信用风险。还可以利用网上认证中心查询交易者的资质、信用记录等,以规避信用风险。加强信息搜索的能力。与传统市场中的搜寻相比,网络市场搜寻的成本要低得多。网络用户可以利用智能代理、搜索引擎、信息中介等工具对产品信息进行搜索,提高信息搜寻的效率,改变自己的信息劣势地位。
参考文献
[1]@徐琳.网络购物欺诈行为的博弈分析[J]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
[2]@肖开锋,王明明.B2C电子商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J] .商业时代,2007,(22).
[3]@柴艳萍,蔺丰奇.电子商务困境的伦理分析[J] .道德与文明,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