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9年10月9日发布
加替沙星是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起到杀灭细菌的作用,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以及由奈瑟淋球菌引起的尿道、宫颈、直肠感染。
一、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的临床表现
1.血糖异常血糖异常不良反应表现为高血糖反应、低血糖反应和血糖紊乱。
2.其他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全身性损害和神经系统损害较为突出。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神经系统损害以晕厥病例最多。多数病例与患者血糖降低或过敏反应有关,少数不排除心源性晕厥的可能。其他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包括:呼吸困难、胸闷憋气、喉水肿、心律失常、伪膜性肠炎、肝功能异常、重症药疹等。
二、不合理用药现象主要表现
1.超适应证用药较为常见,如用于胆囊炎、胃肠炎、阑尾炎等消化系统疾病,用于感冒、扁桃体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用于未明确奈瑟淋球菌引起的女性生殖系统感染,以及用于烧伤、各类术后感染的预防等。
2.输液速度过快加替沙星说明书中要求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相关临床报道认为,滴速以10~30滴/分为宜。
3.禁忌证用药在新修订的加替沙星说明书中,已明确该药禁用于糖尿病患者。仍不断有糖尿病患者使用加替沙星,并发生血糖异常不良反应的报告。
4.其他不合理用药现象说明书中要求肾功能异常患者调整用药剂量。加替沙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三、相关建议
1.医护人员应充分了解加替沙星的禁忌证和不良反应,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禁用于糖尿病患者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慎用于过敏体质、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冠心病(多伴有高血糖)及老年患者。
2.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给药,一日内两次给药应间隔一定的时间;输液时滴速不宜超过30滴/分钟,减慢滴速有助于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警惕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和血糖异常症状,加强用药期间的监护(包括血糖监测),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及时停药救治。
近期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10月23日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予以曝光:
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红鹿参片”;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药品“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葶苈草颗粒”;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毛冬青片”;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乙肝舒康胶囊”。
这些广告都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些违法广告被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