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梅
[摘 要] 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新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主要体现在生产力、所有制、区域发展、体制转型、分配体制、社会心理等六个方面,正确分析和处理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源,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新世纪新阶段存在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人民内部矛盾 产生根源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使得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既有传统体制上遗留下的弊端,也有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导致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把马克思主义矛盾问题学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研究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便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新时期,造成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力根源——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
生产力标志着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关系。在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中,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探讨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存在的原因,首先应当到生产力这个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中去寻找。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多层次、不平衡、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既存在着社会化、现代化的大生产,又存在着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生产,以及中世纪的小生产和手工劳动;二是既有第三次技术革命产生的尖端科技,又有第二第一次技术革命时期的普通技术、陈旧技术以及更为古老的手工工具;三是既有经济飞速发达的沿海沿江等东部开放地区,又有不发达和贫困的中西部内陆地区;四是各行业、各省区、各民族之间以及同一行业、同一省区、同一民族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种不平衡性形成了多层次的生产力,即从简单的手工工具到半机械、简单机械化和现代化大机械以及自动控制机器体系的生产力结构。这种发展状况决定了我国正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即商品经济阶段,而生产力的总体落后又使得商品经济不发达,物质生活资料相对匾乏,不能满足具有不同需求层次的人们的需要,于是人们对物的依赖性加强,这就有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进而产生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收益等等,这些都构成了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次的根源。
二、所有制根源——由单一同质向多元异质的所有制结构转换
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一段时间里,形成了单一的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结构。到1978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劳动者几乎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全部,占总数的99.97%,而城镇个体劳动者则不到全体劳动者的0.04%。进入快速转型期以后,单一的公有制演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外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最初的补充成份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一同质的所有制结构逐渐被多元异质的所有制结构所代替,意味着对社会资源的占有由集中转向分散,利益主体由一元转向多元,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将影响到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和改革以来各所有制成份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变化情况。
三、区域发展根源——地区、城乡结构的分化
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中国社会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进入转型期后,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原城乡二元社会已经开始发生分化。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就业人数不断增多。农村向小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引起全国震惊的“民工潮”。可见,城乡之间原来那种相互封闭、相互隔绝的结构状态己经有了很大改变,他们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渗透、共同发展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但是要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将产生许多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如大量涌入城市中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已初露端倪,再如城乡居民个人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其绝对差距也在拉大,在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等等。
此外,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东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问题也很严重。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水平本来就高于中西部地区。又得到政策上的某些优惠,因而在人才、技术、资金投入和原材料等方面,出现了所谓“孔雀东南飞”的现象。这对中西部地区来说,无疑是一种恶性循环,原来经济力量就弱,现在人才、投资又不断东移,东西部的差距自然是越来越大。近年来,虽然国家己开始采取措施逐步改变不同地区在经济布局和发展水平上的不合理状态,但不可否认,人们很难在短期内就能改变历史长期遗留下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这种发展差异必然会造成利益方面的差异,从而引发矛盾的产生。
四、体制转型根源——新旧体制双轨并存、相互胶着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新旧两种体制双轨并存、相互胶着是导致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根源。具体来说,在旧体制所造成的许多矛盾还没得到完全的克服和解决,而新体制又带来许多新的矛盾,这必然会导致新旧两种体制在基本特征、运行规则以及据此规范的社会秩序上出现摩擦和冲突。一是在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企业承包经营中,部分企业存在着负盈不负亏,竭泽而渔,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二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时,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却组建公司,既充当企业法人,又行使政府职能,强化政企合一的体制;三是在社会生活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劳酬不符等投机倒把行为在“双轨制”的缝隙中得以滋生;四是许多人“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侵吞国家财产,饱中私囊,大发横财。总之,在“双轨制”下,计划体制的集中统一规划功能减弱,而市场体制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功能尚未完全形成,在社会管理和调控方面难免会出现真空和漏洞,造成一定程度上宏观失控,微观混乱,原本稳定的社会秩序发生紊乱。
五、分配体制根源——分配机制与利益格局的调整
计划分配机制时代,为了适应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在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上,我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然而这一分配方式在实际中并未得到真正贯彻实施,结果形成了以“大锅饭”为特征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人们的收入维持在低水平上的均衡,客观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差别受到了人为的抑制和抹煞,导致社会成员不同层面的利益要求日趋萎缩,形成了一种似乎是协调合理的利益格局。转型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分配领域,原来那种由国家统一调节社会利益分配的状况己被突破,许多单位和部门都程度不同地享有了分配行为的自主权。这时国家只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客观上调整市场分配机制所产生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同时在分配制度上,为了适应以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我们实行了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资金、技术、能力等诸生产要素都要按照市场形成的价格取得一定的收入,目前不同的分配方式在客观上存在的利益差别已十分明显。新的分配制度最终将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运作原则的新的利益格局。
可见,新旧体制的转型过程,实质上是利益的调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的利益格局总的来说是更趋于合理化了,但是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具体利益,不可能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件事上,每一阶段上所有人都会受益,必然有些人得益,有些人受损;有些人得益多,有些人得益少;有些人得益快,有些人得益慢.各个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及其内部成员都将面临着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他们之间的碰撞几率和摩擦系数增多,影响到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
六、社会心理根源——群体心理的失衡
心理失衡是导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源。社会转型必然伴随新旧思想文化和体制的交汇、碰撞。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社会个体的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态势。因此社会上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个体多元的价值需要之间、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也成为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尤其是利益结构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体心理的失衡,引发矛盾冲突。一是“利益相对受损”心理。改革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不容置疑,每个社会个体都希望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素质、地位和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迅速分化。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许多方面体制还不健全,漏洞很多的情况下,一些人通过投机倒把、权钱交易等各种不正当的途径迅速积聚大量财富甚至“暴富”时,必然也是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观的一种挑战,很容易打破人们的心理平衡,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二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心理。几千年来我国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普遍内化为人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在转型时期,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文化观念,都并存于当代中国社会中。落后与先进、守旧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等都导致了极其复杂激烈的矛盾冲突,也使社会个体在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失衡时,感到价值选择的困难,精神寄托上的无助,行为上的无所适从,进而导致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当然,转型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如一些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和偏颇,在国际分工和政治格局中的不利的地位,以及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等。因此,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既要抓住矛盾的本质根源,又要把握其现实特征,同时要立足于现实条件,分析矛盾的各方面关系,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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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永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