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第二批农机补贴实施工作
9月15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第二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效用,满足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需求。《通知》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一是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第二批30亿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摸清农民群众的购机需求,在资金分配上要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向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抓紧制定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三是要继续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公开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
四是要努力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结算时间的要求,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
五是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三个严禁”,坚持“五项制度”,切实做到“八个不得”,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农业部要求加秋冬种测土配方指导服务
秋冬种季节已到,秋播备肥用肥陆续展开,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施肥特点,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部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方案,根据农业部组织制定的《2009年秋冬季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和当地作物结构和生产特点,研究提出指导本地区的秋冬季科学施肥工作意见和技术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还田秸秆,选择适宜的化肥品种,改善施肥结构,提高施肥效益。要及时发布肥料配方信息,采取“大配方、小调整”、产销用对接等方式,为企业按方生产,农民按方选肥、施肥提供方便。要采取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方式,组织开展“秋冬种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服务月”活动,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要强化监督检查,督导项目县(场、单位)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实施,加强配方肥质量监管,强化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对配方肥实行全程质量跟踪。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到项目区农民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增强科学施肥意识。
财政部出台今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定向销售补贴政策
为确保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定向销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部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财政补贴管理的有关事宜。
据财政部介绍,为促进国内玉米深加工企业提高开工率,缓解粮食库存压力,经国务院批准,对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一定规模以上玉米深加工企业定向销售部分国家临时存储玉米,中央财政对划转地方并付诸加工的临时存储玉米给予省级人民政府一次性定额补贴。
通知规定,此次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定向销售,采取先整体划转给各省(区)政府转作地方临时储备、再由省(区)政府统筹安排定向销售给本地区玉米深加工企业的办法。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对粮权划转地方政府,并在规定期限内(即粮权划转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已实际加工的玉米,中央财政对省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中央财政安排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根据符合上述要求的已加工玉米数量,按照每吨150元的补贴标准计算确定。对粮权已划转地方政府,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加工处理的玉米,不享受中央财政定额补贴政策。
以上信息摘自《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