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8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扶持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把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对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结合起来,建立林业贷款绿色通道,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提供信贷优惠和服务便利。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面积,探索建立森林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提高森林保险抗风险能力。
二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采伐自有林木的,应当降低或免征育林基金,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区、市)制定。
三是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可以承担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知名品牌,开展信息、培训、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也就是说,今后国家用于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不再只靠基层部门的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或单位来承担,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承担。
四是加大采伐政策扶持力度。允许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行限额单列、计划单列,放宽商品林林木采伐利用的限制,简化采伐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