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楠
当前,PE这个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金融词汇,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PE基金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有效解决PE基金的委托代理问题,构建合理的PE基金激励与约束机制,就能从根本上促进PE基金的良性发展。因此,PE基金委托代理问题和由此引发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我们研究PE基金的重点和热点。但是,从目前的理论研究看,对PE基金的研究还不成熟,一些针对PE基金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基本还处在起步阶段,主要集中在对概念的解释和情况的介绍,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还相当缺乏。最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解构私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代理问题研究》一书则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书在梳理和参考PE基金,委托代理关系的相关文献基础上,结合国内外PE基金的实际运行和操作案例,从PE基金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视角出发,构建了PE基金委托代理关系的全程分析框架和局部的理论分析模型,以模型推导和案例分析相结合,探索适合PE基金运作及治理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该书作者研究了债权人对。E基金的委托代理问题,对全球PE基金中并购基金的发展和杠杆融资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出最优资本结构是债权人对PE基金的一个重要激励因素,并以被并购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为目标函数建立债权人对PE基金的激励约束模型,探讨了各种情况下的激励约束策略。最优资本结构能带来什么?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使资金在银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之间达成资金分配的一种平衡,使银行信贷的债权融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及股市的股权融资之间达成企业资本结构的一种平衡,使股市的流动性资金与私募股权投资的盈利性资金达成短期和长期的一种平衡,使银行信贷的私募债权与企业债券的公募债权在对国内企业的约束上达到一种平衡,使低风险低收益的企业债券市场和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市场在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达成一种平衡,使私募的间接融资手段和公募的直接融资手段达成一种融资中介机构上的平衡,从而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制度设计完善的资本市场。
金融的民营化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和整个经济的协调发展。如果民营企业在私募债务和私募股权融资方面存在更多的渠道,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引进不同形式的债务资金或者股权资金,将极大地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并进而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