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露
1716年,路易十四去世后的法国王室比较烦,因为他们没钱花。法国王室的年收入约是7千万里弗尔(1795年前法国的一种货币单位),可支出是2.3亿里弗尔,大部分钱用来替“太阳王”擦屁股了。
路易十五年仅5岁,摄政王奥莱昂公爵则纯粹是个饭桶,他提出的方法无非是追查失职的财政官、废除一些行政职务,王室危在旦夕。
这个时刻一个传奇人物约翰·劳(1671~1729年,John Law)横空出世,在世界历史经济学说史、金融史上,约翰·劳绝对都是值得一提的人物。
按照约翰·劳对人类的贡献,可以这样定义他的人生:经济学家,法国财政大臣、通用银行创始人,法兰西银行创始人,杀人犯、越狱犯和金融诈骗犯。
约翰·劳出身于英国爱丁堡一个兼营黄金首饰的银行世家,青年时代接受过良好的政治经济学教育。据说他曾经想去学习银行和股票交易,但关于他的记录却说他年轻时通常是在赌桌上赚生活费的。虽然最后他曾贵为法国财政大臣,学术思想独树一帜,但他绝对不是年轻人的楷模,因为1694年约翰·劳为了抢女朋友杀掉了情敌,最后被判终身监禁。
约翰·劳绝对是个天才,他很有办法,具体什么办法不太清楚,反正最后他成功越狱,到了欧洲大陆。在前往欧洲大陆的旅途中(或者说逃亡中)约翰·劳提出了自己的金融理论,1705年出版专著《货币与贸易通论》。
之后200多年,不断有人复述他的学术思想,其中有写了一本书名叫《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的人,这个人叫做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此《通论》非彼《通论》,但彼《通论》源自此《通论》。
约翰·劳的主要观点如下: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增加货币供给不会提高物价,反而会增加产出,如果没有金银,也好办,用纸币代替就行;政府应当设立拥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这家银行应当提供足够的信贷和通货来保证经济繁荣。
1919年,熊彼特在看到《货币与贸易通论》之后掩卷长叹,“约翰·劳的金融理论足以使他在任何时候都跻身于一流货币经济学家之列”。
很不幸,约翰·劳生活在十八世纪,更不幸的是他把当时的法国当作了自己经济理论的试验品。
可能是法国王室听说了约翰-劳的理论,可以自己动手印票子,还能带来更多税收,很好。不就是成立一家银行吗,只要能够搞到钱,10家也不成问题。不过,此时摄政会议还不敢让约翰·劳放手去干,1716年法国政府只特许约翰。劳在巴黎建立了一家私人银行,就是通用银行(Bangue Genarale),并授予通用银行特许货币发行权,货币可以兑换硬币和付税。1718年12月4日,通用银行被国有化,更名为皇家银行(Banque Royale),任命约翰·劳为行长。1719年皇家银行开始发行国家法定纸币,同年约翰·劳组建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垄断了法国所有欧洲以外的海外贸易。
1719年约翰·劳以5000万里弗尔的价格买下了法国皇家造币厂,同时发行印度公司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000里弗尔,用以募集资金。印度公司股票的升值给约翰·劳以信心,他跟着以5300万里弗尔/年的价格接管了法国税收,他对整个法国征税,多不退,少补,约翰-劳的方法是裁撤税官、扩大税基,取消皇室贵族免税待遇。
公平地说,约翰·劳在最初的几年里确实为法国带来了好处,皇家银行经营良好,缓解了王室财政困境,还捎带打击了贵族。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不靠谱了。
约翰·劳希望通过印度公司募股偿还30亿里弗尔国债,印度公司为此在1719年9~12月份增发30万股,每股面值5000里弗尔。
可以这样猜测,约翰·劳的真实想法是通过皇家银行发行纸币解决财政危机,再通过卖出印度公司股票回购市场上流通的货币,这样实际上流通的货币不会增多。
他的思路跟现代中央银行也没啥区别,当代各国中央银行经常卖出国库券对冲流通中的货币,比如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不良贷款的专项票据,就直接卖给银行回收人民币。国库券和印度公司股票的实质也很类似,都不进入实体经济。
问题是,印度公司股票被炒作得实在太高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是完全的投机。如果泡沫破灭,皇家银行将无法通过发行印度公司股票回购货币,而且印度公司股票好像不能完全对冲流通中的货币,按股票发行价计算约翰·劳最多对冲掉一半货币,
关键是,印度公司的股票根本没有约翰·劳吹嘘的收益,虽然当代中央银行许诺的国库券收益也没什么实体经济支撑,但中央银行和实体经济可以承受这个利率。所以,在那个时代,以股票支撑货币回购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遗憾的是当时约翰·劳确实就这么干了,王室的信誉就此乱成一团糟。
股票本身就是投机性金融产品,交易市场上的人多为资本利得而非红利,当股票价格不能维持收益时,泡沫会破灭,届时将失去回购货币手段,而流通中的货币足以击垮皇家银行。
约翰·劳注定是这场游戏的输家。
1720年,约翰·劳的事业达到了巅峰,王室宣布由他出任法国财政大臣,据说当时一名贵妇人曾为见她一面故意制造马车交通事故。传奇没有延续多久,仅到1720年5月印度公司股价就开始下跌,虽然跌幅远没有传说中的离谱,1721年9月也不过跌回1719年5月的水平,约翰·劳设计的这个体系还是有可能支撑下去的,如果没有银行挤兑的话。
如果按照资本充足率计算的话,即使按最低估的数字,皇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是16%,比巴塞尔协议规定的现代银行整整高一倍。率先跑到皇家银行挤兑的竟然是王室成员,任何银行都经不起挤兑,当时的英格兰银行也不行,或者说从古至今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能抗住。
每当看到这段历史,人们都惊讶于约翰·劳的金融天才,计划本来天衣无缝,根本无懈可击。但在关键时刻王室背叛了他,并把罪责推托到他身上,约翰·劳的金融帝国轰然倒塌,他只得拿出老本行,再次出逃。
由于印度公司吹嘘的是密西西比挖掘黄金的收益,因而这场闹剧经常被称为密西西比泡沫。密西西比泡沫与郁金香危机,南海危机本质截然不同,或者说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体系。
约翰·劳体系本身并没有过多的错误,现代中央银行就是这个货币运作思路,如果说有错,他确实不应该选择股票作为回购手段,更不应该把回购价格定的这么高。
能指责约翰·劳吗?相信读者自有公论。此后,大概80年内法国都没敢再重建银行体系,始终使用铸币。可惜,历史永远是一艘不能返程的航船。
对于约翰·劳,我们只能说他不应该改行当财政大臣,好好当你的逃犯,好好研究你的经济学,或许当代经济学之父就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