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比例的巨大悬殊,使得中国在发展粮食等高度土地密集型农业上,并不具备比较优势。从近些年中国与世界粮食价格的比较中,也可以看到,中国的粮食价格实际上早已是既捅破了“天花板”,也踏破了“地板”。要解决这个问题,确保农业用地是一个重要方面。
农业是土地密集型产业,粮食是高度土地密集型的作物。实际上,中国的地理、地形、气候条件,并不适合大面积种植粮食。中美两国国土面积几乎完全相同,但耕地面积却存在3倍以上差距。美国可开垦土地的面积,更是大大高于中国。
人地比例的巨大悬殊,使得中国在发展粮食等高度土地密集型农业上,并不具备比较优势。1998年之后,伴随种粮成本的提升和粮食价格的低迷,粮食价格严重下滑,粮食的投入产出逐年降低并开始出现负值。如果将农村劳动力投入计入成本,农民的粮食生产已经是入不敷出,投入产出间出现严重的不合理。
实际上,美国的粮食生产经营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只不过美国出于国内政治、国际战略等考虑,向小麦等主要商品化粮食作物,支付大约相当于其价格的1/3的补贴,而中国农民在2004年之前,还承担着农业税。2004年后,即使每年加大补贴,也远远达不到美国的农场补贴幅度。
在不计入家庭劳动力投入,不计入土地的自然资源损耗等环境代价的情况下,连年的种粮成本攀升,使得近些年粮食每亩实际收益,由2004年的将近400元,下降到目前的200多元。
在土地作为农业种粮用地和城市化、工业化用地之间,存在如此悬殊的级差地租,这就为各类将农地转换用途,大搞土地财政的与粮争地举措,提供了充足的经济激励。
1998-2003年粮食产量连续下滑期间,中国农业的化肥用量、灌溉面积、机械动力这三个与粮食单产关系最密切的三个要素,与粮食单产最高的1998年比分别增加了6.2%、3.95%和2.1%,而同期的粮食单产却下降了6.4%,总产量下滑了16%,粮产连年下滑的最主要原因,是同期粮食播种面积下降了10%。
为保护粮食安全、社会稳定,政府理应实施耕地保护。但不同级别的政府,利益大不相同。中央政府有很强的保护耕地措施,1997年以来,限制了一些地方滥占耕地的行为。但各级地方政府,从耕地保护中获得的好处与支付的机会成本存在很大差异。一个地方政府在自己区域范围内对耕地的保护,虽提供了粮食安全这种全国公共物品,但对其政绩和财政收入带来的好处却不明显。
此外,限制本区域农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化所引起的土地边际生产力下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减少、资本利润率下降的成本,是由地方政府完全承担。因此,基层政府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往往不高。而通过常见的低价征用、高价转让的方式征占耕地,不仅会马上带来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级差收益,还获得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空间,相伴而生的就是招商引资、产值、利税、就业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好处。这是地根政治愈演愈烈,土地财政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个基本背景,如果不能抑制住这个地根政治的发展势头,粮食安全就很难保证。▲(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
周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