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园香
一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是指:高中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教师开设的不同类别的选修课,尽管这些课在名称上有差别,但在课程内容、目标设定、教学方式和手段等方面逐渐趋同的现象。这种现象是新课程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向现实妥协的结果,它不利于新课程改革的深化,更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学习。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与学校之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学校应按照各个系列的课程目标,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和学生的需求,有选择地设计模块,开设选修课。”也就是说,每个学校都应该因“校”制宜,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选修课。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所开设的选修课在内容、侧重点上应该存在差异。但事实上,选修模块的选择往往以一个地区或一个市为单位,教研室会基于开展教研活动的统一和期末统考的方便对所辖学校进行开课“指导”,其指导意见和期末统考的内容是一致的,也就造成许多学校主动放弃开课的“自主权”。各个市教研室衡量是否开课的标准也都大同小异,就是以高考为标的。这种唯“高考”是瞻的开课标准让地区丧失了地域文化特色,让学校失去了学校特色,从而使课堂趋于内容、管理、评价、教学方式上的“同质化”。
2.老师与老师之间。新课标鼓励老师“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发挥优势和特长,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学校在开设选修课的时候,应该充分利用本校的场地、设备及师资等条件,开展丰富多样的课程。教师除了是知识的传授者,还应该是课程的设计开发者。可当前的学校管理似乎不太需要教师的“个性化”,仍旧强调管理上的“统一性”:统一的教学内容、统一的教学进度、统一的考试评价。有的学校甚至强调统一的教案、统一的作业,以求统一的高分数。过度强调“统一性”,表面上利于管理,方便老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实际上让选修课名存实亡。教师与教师之间所开设的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不仅让教师失去了自主发展的教学空间,同时也让教师失去了参与新课程改革的积极性。
3.选修课和必修课之间。既然开什么课、怎么开都是由上面(省里、市里或学校)说了算,那选课制度实际上也都成了摆设。新课标强调,必修课和选修课“它们的目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构成高中语文课程总目标”,“选修课的学生人数不像必修课那样固定,课程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选修课“更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但现实如何呢?许多学校无论是课室设施等硬件配备,还是师资等软件资源都捉襟见肘,无法满足“走班制”式的选修课的开设条件,自然也就谈不上让学生行使选课的权利。有的学校即使物质条件能满足,仍会出于这样或那样的考虑,不愿意实施真正的选修课程。选修课和必修课在本质上没有差别,这种“同质化”现象显示了新课改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重重阻力,也暴露出种种问题。
二
既然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是针对选修课的课程特征而言,后者又是新课标所赋予的,那我们就有必要重新解读新课标的相关阐述。
新课标下的选修课最起码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选择性。新课标在课程结构上规定,选修课程由五个选修课系列组成,这就“解决了语文课程内容丰富性、不确定性与需要确定有限内容的模块之间的矛盾”①。在这个框架下,学校有选择权。学校要参照国家课程标准,根据本校实际,“有选择地设计模块,开设选修课”。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而言,学生要有选课的自由。因为选修课开设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满足其学习要求,支持其特长和个性发展”。
二是灵活性。首先是设置上的灵活,“学校及其所在地区具有的某种特殊条件,教师具有的某些特长,都是课程的重要资源,可以成为一些特色课的生长点”;其次是形式上的灵活,“学生人数不像必修课那样固定”;再次是课程目标和教学方法上的灵活,“有的重在实际操作”,“有的重在发挥想象和联想”,“有的重在思辨和推理”。
三是针对性。一是针对“高中”这个特定阶段,不能“简单地照搬大学的选修课”;二是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教学内容和要求,必须在充分考虑学生需要和特点的基础上设定”,不能“片面追求新奇深奥,脱离课程目标和学生实际”,也不能“单纯从教师的知识储备和喜好出发”。
四是多样性。“高中语文选修课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有的侧重于实际应用,有的着眼于鉴赏陶冶,有的旨在引导探索研究。”新课标同时规定,“不能把选修课上成必修课的补习课和应考的辅导课”,以利于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
选修课的设置是新课程的一大亮点,“它不仅是高中课程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保证新课程有效实施的有利保障”②。或许,有关课程专家在制订时对它寄予了厚望,新课标的阐述,向我们描述的是理想化的选修课程蓝图,展示的是一种教育的“乌托邦”。
三
现实是残酷的。“选修课程”这颗理想的种子落地生根后,破土而出的未必就是一棵“理想”的幼苗,它的“变异”和目前教育的土壤、环境息息相关。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意味着选修课自我特征的缺失。这种缺失,说到底,是理想和现实博弈的结果,反映了制定新课标的专家对现实的估计严重不足。
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从本质来看,是高考改革相对滞后的必然结果。确切地说,高中语文选修课的“趋同”对象就是高考。几乎所有的学校开设的选修课都是与高考相关或直接和高考对口的,选修课实际上变成了和高考直接挂钩和强化应试的工具,与选修课开设的初衷背道而驰。诚然,新课改的课程理念是为了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但在现实社会中,“大学文凭”仍是个人发展的有效“通行证”。在这种价值观的参照下,“升学率”依然是社会衡量一所学校教学质量的标尺,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依然是老师头上的那道“紧箍咒”。有学生和家长坦言“不愿做‘小白鼠”,又有哪个学校、哪个老师能放开手脚大“改”一场呢?任何改革的结果终究都要和高考接轨,选修课的名不副实也就注定是悲剧。
此外,造成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形成与之配套的评价机制。按照新课标的阐释,“选修课的评价在注重基础的同时,更多地着眼于差异性和多样性”,“要突破一味追求刻板划一的传统评价模式,努力探索新的评价方式”。在课改之初,的确出现了一些新的评价方式,如用“成长记录袋”方式进行的形成性评价,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采用评语进行人文性评价等等。然而,这些新的评价方式无法扎根,这恐怕还是和我国的教育实情相关。我国实行的是大班制教学,一个班有五六十人,且不说这些新的评价方式是否科学公正,单是其过程的繁琐、耗时耗力,就给师生增添了新的负担,导致最后流于形式,不了了之。另一方面,应试的教育环境也没有给新的评价方式足够的生存空间。如果哪个语文老师胆敢宣布自己开设的选修课采用新的评价方式,恐怕学生会再也不愿做这个科目的作业——因为其他科目都要考试呢!再者,必修课五个模块到高二上半学期就结束了,剩下的都是选修课。要一个老师撇开市里或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根据“选修课本身的特点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评价方案”,是不现实的。
四
总的来说,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说明我们的课改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要选修课。从世界各国的基础教育来看,高中阶段开设选修课是一种普遍做法,早在上世纪80年代,在亚、非、欧、美等60个国家中,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的国家就占了76.7%。在我国,高中语文选修课设置的历史也有上百年。最近一次是在1996年,尽管这次是“近代以来最为明确和完整的高中语文选修课设置说明”③,却未能得到实施。由此看来,选修课如何实施是关乎课改成败的重要一环,而选修课要得以实施首先必须去“同质化”。
要让高中语文选修课去“同质化”,最根本的是要呼吁与之相关的高考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建设实质性的课程内容。五个模块,可以衍生出的选修课程举不胜举,既可以依托某种形式的活动、某种文体或语体来设计,也可以选择一本书、一个作家或一个时期的著作来开课,内容的丰富容易导致“泛”而不“实”。几乎所有选修教材的编写都是出自大学教授和有关专家之手,大多按照模块教学的要求编订,鲜有符合不同学生群体需求的教材。例如,以升学为目的的学生大多会选择知识性、学术性强一些的课程,以就业为目的的学生则会选择诸如《应用文写作》之类的实用性强的课程,以发展兴趣爱好为目的的学生喜欢的是趣味性强一些的课程,语文能力薄弱又希望有所提高的学生则希望有选修课程能对这一方面做进一步强化训练……如果我们的选修课程不是盲目地强调数量的“多”,而是能针对高中学生的实际水平、文化水准和真实需求,编出一些“精品”教材,我们的选修课才能真正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要落实真正意义上的选修课,学校还需有大的作为:切切实实地落实选修课制度,而非“走过场”,空剩噱头。根据广州教育局的相关调查,“有94%的教师所在的级组的选修课按原教学班集体选修,其中80.19%是按原教学班集体选修,全级组同时开设规定的模块”④,透过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看到学校管理的现状。不扭转这个层面的现状,只是去谈老师要如何如何,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从学校这个层面来说,要切切实实地落实选修课制度,就必须鼓励、支持教师根据本校的资源及学生的实际设计和开发出自己的选修课程,建构本校的选修体系;改变传统的、僵化的、单一的评价、管理教师的模式,给教师一定的专业成长空间,不要走“集体备课”“统一教案”的极端化的路子;要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目标、爱好、知识水平来正确地选课,而不是“集体选课”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选修课制度能否在基层学校扎根,决定了新课改的成败。高中语文选修课的“同质化”现象只要存在一天,选修课的价值和意义都仍是“纸上谈兵”。我国选修课设置的百年历史也告诉我们,把理念变为现实的路从来都不是平坦的。唯有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百折不挠的精神,多股教育力量形成合力,选修课才会展现它的本来特征,选修课制度才算真真正正地建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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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②倪文锦:《选修课:追求、困惑与反思》,《中学语文教学》,2007年第9期。
③温立三:《高中语文选修课教材改革的历史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语文建设》,2006年第11期。
④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语文科:《广州市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载《语文月刊》,2007年第10期。
[作者通联:广东东莞市玉兰中学]